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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的目的原來是為了方便「騙錢」!
2013/11/04 10:14:08瀏覽1333|回應2|推薦11

為了不一桿子打翻一船人,所以先寫在前頭。本文針對的是那些黑心商人。

就像昨天在電視上看到有節目介紹一些有良心的小商家,仍是盡心盡力的在做出好油好商品給消費者。只是很諷刺的是「不知是不是因為這些小商家就是太有良心了,所以不能像大統或是味全等廠商成為『大~~~企業』」。

我來自一個小康的家庭,所以從小對於商品的要求都是以「實用性」為主,基本上不大會去講究「品牌」為何?所以當我從工科轉到商科研究所時,對於同學們在大談「品牌」時是完全插不上話,不解他們在說什麼。

之後也是因為學業上的需要開始關注所謂的「品牌」或是「精品」,漸漸理解到「品牌」的效益和其背後所傳遞的價值,同時也理解「品牌」建立的困難度。

看了書才知道,原來LV以前就是王室御用的商家,所以LV匯集了百年來的功力和經驗,才成就現在的時尚領導品牌。當然啦,其他的時尚品牌就算不是王室御用商家也有百年的經驗。

而近代崛起的APPLE帝國,雖然時間尚短,但憑著創辦人的創意和堅持成功打造APPLE的品牌。記得看過有商界大老批評JOBS用一整塊的鋁錠直接雕成其產品,這樣太浪費了。但反過來說也可以說是JOBS對其產品的堅持,我相信他一定認為只要這樣才能生產出符合APPLE品牌的產品,也才經得起消費者的考驗。

可是我們的「企~業」呢?

標準的「先天不良,後天又亂搞」。

先天上我們的百年大廠經過清末民初的革命、對日抗戰和國共內戰等等戰亂大概都已經不復存在了,就算有記得的人也沒幾個了。

另外,我們的市場規模也沒有達到雜誌上所寫的基本門欄「5,000萬」的人口。若在加上我們特有的藍綠惡鬥的話,我們的基本門欄應該是一億的人口。

所以我們的廠商要建立品牌本來就是很難很難的任務。

後天上加上我們的「大~企~業~家」們的心態問題。總以為品牌只要打打廣告做做行銷活動就行了,完全乎略品牌的最基本「產品的品質」。反正消費者查覺不出來嘛,能混就混,能A就A,一切便宜行事,先賺錢再說。

沒錯,賺錢不容易。如果今天是路邊攤的商家說真得我不會太要求他們,就像我有時看到飯菜中有小問題時,我也就算了,畢竟只是路邊攤,能要求多好呢?

但是這次的「富味鄉」,據新聞報導,他們已是全球第二大的芝麻油製造商,而且還能替對岸擬定相關的規章,竟然還做出這樣「搬石頭砸自已腳」的舉動。

標準的「短視近利」。

而在昨天又傳出來味全頂新的魏家也出事了。我不知道這件事傳回大陸去的話,大陸人民會怎麼看康師傅的泡麵?會不會想裡面的油包是不是也用黑心的油品?

賺錢有術,良心要顧。或許是因為科技的進步,讓人們不再相信或害怕過去的鬼神之說,所以「怕什麼?先賺錢再說啦!」

天使:「被查到怎麼辦?」

魔鬼:「查到出來到個歉就沒事啦!然後還可以用「受害人」的身份向原料商要求賠償,多好賺啊?這是兩頭賺的生意,不幹的是白痴。」

可是呢?我們的黑心大企業家們比魔鬼更利害,懂得用天使的面孔,魔鬼的手段在做生意,難怪能富貴不可一世…。

如果說連這些有錢有人有資源的「大~企~業~家」們都是這樣的短視近利之徒,那我只能說:「我們台灣的品牌之路是難、難、難、難、難、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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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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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23:18
批評得很好,但舉例不當。LV 和 APPLE 是建立品牌的受益者,其實都是浪得虛名,產品本身並不怎麼樣。賈伯斯很多作法是剛愎自用,這是為什麼他會被趕走的原因。他的成功是異數,給他碰上了狗屎運,所謂壞掉的鐘,一天也會準兩次。你讀讀有關描述他的個性和經歷等等,十個老師至少有九個不會願意自己的小孩像賈伯斯。

玉龍文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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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4 10:42

為了不模糊本文焦點,所以寫在回文之中。

其實我們的政界也是有許多的黑心政客,平日品牌做得如此完全,但私底下盡幹些黑心勾檔!

這或許就是上樑不正下樑歪。

至於是那些政客就讓大家各自表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