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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主張:一個分裂的中國;兩個對等的政府
2012/06/16 00:43:39瀏覽154|回應0|推薦2

前言:

2012大選結束了。很多人說,民進黨只差兩岸這最後的一哩,只是目前民進黨似乎不承認。因為從1月14日大選之後,依然沒有看到民進黨有意強化這最後的一哩路。只是一直在放話說「願意在沒有任何的前題之下訪問中國(中國大陸)」,但問題是「老共」就是有前題啊!

現在民共之間的情況就像是一個商人賣A物品100元;某人只願意用50元買下,然後兩個人都不願退讓。彼此在放話,某人說商人是奸商;商人說某人不識貨。妙吧!那這和本篇文章的主題有何關係呢?

原因在於個人希望能由我們人民發動讓「兩岸議題」這個假議題塵埃落定(不過這應該很難),不要在2016年又是因為這個假議題決定我們未來的領導人。尤其是像這次大選為了這個假議題讓我們選出了一個「笨蛋」。

本文:

在下的主張:「一個分裂的中國,兩個對等的政府,各自擁有各自主權,但又宣稱擁有對方的主權,共同參與國際組織,共同制定未來制度,最後兩岸各自復決」。

詳細論點如下:

一、一個分裂的中國,兩個對等的政府:算是兩岸現狀的描述。原想寫兩個對等的國家,但在現實上難度太高,最後只會回到各自叫陣的死胡同。所謂的「談判」不就是各自讓一些,但又各自拿一些嗎?老共要「一中」,我們就給他一中,但我們要的是「分裂」和「對等」。

二、各自擁有各自主權,但又宣稱擁有對方的主權:PRC政府擁有中國大陸的主權,但在他們的憲法中也說台灣是不可分割的領土。我們ROC這呢?我們當然擁有台澎金馬等地之主權,我們的憲法也還沒改過,所以也可以說我們仍然宣稱擁有中國大陸的主權。

三、共同參與國際組織,共同制定未來制度:今天正是中國是一個分裂的中國,所以任何的一方都無法「完整」地代表「全中國的人民」。所以最好的情況是由兩岸的政府(ROC & PRC)共同推舉代表,共同參與國際組織。而為求公平性和避免爭議,最好的情況是若此任正代表由某方出任,那下一任就由另一方出任正代表(副代表就由另一方出任),如此直到兩岸找出一個解決之道。有點兩岸輪政的概念。而共同制定未來制度部份就是由兩岸政府共同推舉學者、代表等人士共同去研議設計出一套可以讓兩岸都接受的制度或是「解決之道」,或許是西方的民主法制、又或許是有中國特色的神奇制度…等。

四、最後兩岸各自復決:這點是由第三點而來,第三點在PRC是比較好解決,因為只要共產黨說了就算。但是我們ROC這就不行了,因為我們已是民主政治,像這樣大的議題若不經由我們人民復決,那只是把另一個「超級炸彈」深埋在新國度之中!將來總有暴炸的一天。那如果復決失敗呢?那就繼續兩岸輪政,再重新修正「未來的制度」,直到兩岸均復決通過為止!

在這樣的主張之下,或許我們失去了「台灣共和國」的機會,但卻可以讓我們尊嚴的回到國際社會,不會讓我們人民的聲音一直被PRC取代!還有名字真的那麼重要嗎?即然新的「未來制度」是由我們兩岸共同制定的,這也代表是我們接受的制度不是嗎?如果說一定要有「台灣」兩個字出現,那桃園是不是要成立「桃園共和國」;台南是不是也要成立「台南共和國」。

那這樣的主張和「一中各表」有什麼差異呢?重點在於只說「一中」不提「分裂」到最後只是會讓國際以為一中就是PRC。畢境現在能在國際上露臉的都是PRC而不是ROC。可行性呢?應該不高吧!不過我想會比「特殊國與國」和「一邊一國」來的簡單!

看到這的觀眾或許會認為我是統派的!老實說,我不否認是偏統的。但如果獨派能讓我真正的相信「台灣共和國」成立之時,能平安無事。老共還會派人來祝賀,而不是有戰爭,或是有戰爭但我們一定能打贏之類的,且台灣共和國加入聯合國時,老共也絕對不反對!這樣的話,我也能接受,而且會大大的接受!

如果真的有這樣的「辦法」,我只是疑問為何不在2012的大選前提出,這樣我們就不會讓那個笨蛋來當我們的總統!

最後,老實說我也不知道我的主張會有多少人看到,多少人認同。不過我想如果我們人民再不主動表示我們的不滿,那就只好繼續讓「兩個爛黨」來搞爛我們台灣吧!日本小說「銀河英雄傳說」主角楊威利有一句話:「專制國家的敗亡要負責的是皇帝和重臣;民主國家的敗亡要負責的是人民」。就讓我們先讓這個「假議題」落幕吧!不要到了2016又是這個假議題決定了我們的總統!

走了一個壞蛋,來了一個笨蛋,結果就是人民完蛋,真希望兩黨都滾蛋!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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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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