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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是真得不能再說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了!副標:趁此機會搞定年金改革吧!
2014/02/21 00:34:22瀏覽941|回應0|推薦6

為何?因為大法官釋憲的結果是「未違憲」!大法官釋字717號解釋。

早在政府要調勞保的相關規定時,我就覺得奇怪,為何軍公教就有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那勞工就沒有呢?

所幸民主國家中的最後防線--「大法官會議」,在這次的釋憲中做出有利國家發展的決定。畢竟國家沒錢了,這才是重點。

錢被人從口袋中拿走,是一定會痛的。但要怪就怪諸位退休的時間不對吧,若是早先個幾年,我們的財政收支有盈餘或是我們的經濟是「淹腳目」的時代,可能就沒有這個問題。

至於之後要怪老李、阿扁或是現在的馬英九,又或是當年的兩蔣,就隨各位了!

然而對政府而言,好好的把握這次的機會把年金改革做出一番成績吧。不要大法官會議都做球給你們了,接果還不知道接球。

尤其是軍公教的地板和勞工的天花板部份絕對要好好的檢討,同樣都是我國的子民,沒有必要去設計出兩種不同的計算公式。

如果說要本俸乘以2,那勞工為何沒有?

國家要給的是「能活下去」,而不是「活得很爽」。

就我個人的看法,應該是先有一個基本的年金,可能就是1~2萬左右。至於增額年金部份則是依人民的投保年資、職業別或是其投保薪資等等去設算,而且增額年金的部份是有其天花板的。至於基本年金和增額年金到底要多少,關乎於我們國民的基本生活費用和所得替代率而定。

比如說,軍人職業的權重就可以多一點,所以若投保薪資相同,投保年資相同,軍人的增額年金可能就比公教勞多一點,但也還是在天花板之內。畢竟軍人的限制比其他的職業來得多,而且萬一打起仗來,第一個死的人就是軍人,雖然現在打起來的機率不大。

如此一來才不會出現沒在上班的人,領的錢比上班的人還來得多,這種現象是不正常的,而且是會危害國家發展的。

再來就是制定完善的管理規則,以防止人謀不臧問題。最核心的重點在於「不要再拿這筆錢去救股市」了,這筆錢是要來讓國家穩定的錢,而不是成為股市炒手的提款機。

最後,馬總統、江院長,年金改革是你們自己提出來的,趁這大法官會議做出決議時,順勢完成年金的改革吧。

敢吃瀉藥,就不要怨拉肚子。否則只是再次的證明你們的無能罷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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