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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日本的恥感,台灣的無感》一文!
2013/12/26 14:27:13瀏覽811|回應0|推薦4

在人家的地盤上,頂撞主人家,我想我以後可能難混了!不過我還是要寫!

聯合新聞網今日(26)社論《日本的恥感,台灣的無感》一文以日本東京都知事豬瀨直樹涉嫌收取「非法政治獻金」一案和王金平關說案來比較,認為日本人雖沒有罪感,但仍有恥感,而我們台灣卻因為「國內媒體的理盲及民眾的濫情下…,最後的結論是台灣政治人物不但沒有罪感,更喪失了恥感。」

沒有錯,要讓政治人物能有「恥感」,是必需要靠社會輿論讓政治人物除了法律之外,能以更高的道德標準來約束自己!

那請問一下,當年馬英九的特別費案發生時,聯合新聞網你們譴責或是要求過當時的馬英九了嗎?「高道德標準喔」!

當國民黨的立委公開的向當時的檢查總長要求檢查官不要上訴時,聯合新聞網妳們譴責過國民黨了嗎?可以凹說馬英九不知情沒授意,這點我接受!

當馬總統公開施壓國民黨的紀委會時,你們有要求或是譴責馬英九的關說行為嗎?

如果有,那我給你們一個大姆指,如果沒有?……

還是那些叫做公開施壓,不叫關說或是之後檢查官有上訴,所以也就不叫關說?

那以後各大官員們要關說時請記得召開記者會,千萬不要只打電話!因為公開無罪,私底下就是死罪!

是這樣嗎?能這樣嗎?

今天不是我們理盲或是濫情,而是我們要維護的是「法制」。今天你要殺一個人也要判刑也要證據吧!光憑一封監聽譯文就要定人於罪?馬總統高喊大是大非,我們人民和輿論就要完全接受?馬英九是皇帝還是神啊?

今天憑一封監聽譯文(還是有違法之嫌的譯文)就要用所謂的輿論去逼政治人物下台,那也OK。

那以後大家就一切比照辦理吧,我就不相信國民黨的官員各個都是清清如水,那以後的執政黨就大搞監聽,特別要求相關監聽人員多多注意官員們的對話,不管該對話和監聽主旨有沒有相關!

只要聽到有行政不法之言論,就公開然後那個官員或民代就要下台。基本上,在下認為只要監聽國民黨的高官和對岸的談話大概就行了吧,反正只需要是行政不法而不需要到違法。

再者,今天黃總長的所作所為有違法之嫌,所以我們才去批評他,並不是去追殺他。好吧,就算黃總長真得是出於良善,為了揭發王金平的關說醜聞,那他的違法之嫌就不需要被調查了嗎?

那以後我如果去搶人、偷人,是不是只要把搶來偷來的金錢物品用於公益是不是政府就不能法辦我?能這樣搞嗎?

最後,如果要談政治人物的「恥感」,那就先從馬總統開始吧,我不要求他下台,但至少對於他的那些言而無信,說得到卻做不到的言論「公開道歉」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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