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無知與不負責任的散戶 - 我對連動債風波的看法
2008/04/14 14:12:50瀏覽703|回應0|推薦3

最近半年來全球金融市場受到次貸影響,股市和美元大跌,導致不少投資人虧損。臺灣媒體也時有關於散戶投資連動債殘賠的消息,也曾謠傳主管機關將定下新條款來保護小市民。其實這些人根本就搞不清楚狀況。

 散戶從頭到尾都不懂得投資 既不會分析風險,也從不將合約乖乖的從頭到尾看一遍。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 100% 保本的投資都不會有太好的回報。如果囘報率非常有吸引力,那一定是有條件保本,投資人必須了解在什麽情況下會產生損失。銀行銷售產品的介紹文件上都有些清楚,但很多散戶根本懶得看。就算理專有可能告知客戶損失是“幾乎不可能”,這已經告訴你產品非100%保本。看不懂,就不應該投資。既然投資下去了,就表示你認同產品風險,一切後果自行承擔,怪不得別人。

 很多銀行理專都很清楚他們的客戶對投資一竅不通,但在業務壓力及可觀的佣金的影響下,硬是把複雜的金融產品塞到客戶的賬戶裏。這明顯違反了業務員銷售產品予客戶很重要的衡量條件之一 適合性。這些客戶是否適合購買複雜的產品?他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了解產品風險?即使客戶在合約上簽字蓋章,並不代表理專就可完全不負責任 至少也該負些道義上的責任。

 曾聽説目前正在醖釀一些新條款,將會要求金融產品的提供者(大多是外資銀行)負責人將風險告知予投資人。這根本就是狗屁中的狗屁!本地金融業者串聯一個無能的主管機關來一齊欺負外資。外資從頭到尾都清清楚楚地説明了他們產品的風險。臺灣銀行裏負責結構性產品的專員也完完全全了解風險在那裏。我相信銀行理專也非常清楚,銷售資料裏也有一定的風險揭露。但理專在與客戶聯絡時,是否有對風險特別加註,或只是輕輕帶過,那就不得人知。無論如何,責任都不該落在提供產品給銀行的外資。

 我看到這些媒體報導時感到啼笑皆非。有投資人說“我以爲債劵比基金或股票安全,怎知道會跌得這麽慘?”  這些人不懂金融產品的風險,合約條款沒看清楚就投資,等到賠了錢才來抱怨合約裏“暗藏玄機”,根本是不負責任。前兩年投資同類產品賺得開心的時候,怎麽沒聼這些人抱怨他們不了解風險?賺錢就一切沒事,輸錢就馬上翻臉不認賬。再説,不懂金融產品的人,根本就沒資格去做那樣的投資。實在是亂搞!

( 時事評論財經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eecho&aid=178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