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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9 16:13:01瀏覽1123|回應6|推薦63 | |
其實,在加拿大的日子,不愉快的時候比快樂的日子多。 也許就是這樣,縱使一些英語很棒的人,最後也會選擇回國,在異鄉,真的有許多事是讓你不舒服,可是又只能忍氣吞聲。並不是能用去揍他一拳來消氣。 許多不愉快的回憶,越思量就越多。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也只有凡事想的開,得過且過。尤其身在異鄉。 我初來加拿大的頭一年,一直想這裡是多元文化,在這裡,種族歧視,是違犯法律的。甚至被那種加拿大政府特別用來宣揚的引以為傲的禁止種族歧視的獨特優點所吸引。 但事實並非如此。 有一天我和孩子們搭 Sky train到Metrotown 去,下了車站,我們延著一條長長的通道跟著人群向Mall的正門走去,在入口處有兩個約二十歲的白人女子,頭戴著花帽,身穿著十九世紀的澎澎裙,應該在宣傳某種產品,故正在對著人群發一種包裝精美橘黃色外皮的紙包裝橘子汁。然而當我走近時,我發覺她只發給白人。 凡非白人伸手向她要一律被拒絕。 遠遠望去,她像似正發給每個人,但當你伸出手向她拿時,她用一種忽略的眼神把果汁緊抓在手中,當一個白人走過時,她立即發給了那個白人。並對他親切的微笑,若是攜家帶眷的白人及小孩,她甚至低下頭對著小白人寒喧。 這種感覺讓我非常的不舒服。 被拒絕、被排斥原本就會對人的心理造成傷害,所以雖然這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卻一直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記憶軌跡裡。 雖說種族歧視,是違犯法律的。不過政府說歸說,百姓做不做,又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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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