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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6 10:35:59瀏覽232|回應0|推薦0 | |
在一個號稱脫離人治回歸法治的公民活動中,以因案設法為訴求,這樣荒謬可笑的正義也許在部分人眼中是不可批判的,卻也脫離不了集體霸權的本質。 以洪案發展至今,從未有過洪姓下士在自認權益受損時運用正常管道尋求救濟的報導,若是事件發生在新法上路後,以司法機關曠日廢時的處理程序,加上當事人不當的因應,能否因此避免這項不幸? 況且,由過去輿論對司法案件的態度,移交一般司法機關會有滿意的判決? 昨日發生作家銀正雄在BLOG誤傳活動現場發放大量白襯衫,而遭洗版鬧場的事件;參與該活動的民眾不滿錯誤的訊息流傳,卻從未想過,該活動的另一主軸"要真相",建立在媒體惡意散佈的造謠與當事人家屬極度缺乏理性的濫訴,因而造成"模糊焦點的受同情,發掘真相的遭抗議"之矛盾。 簡單的說,銀正雄所做的,遠不及輿論對司法所為。 先前講過,真相可以包括事件發生的經過與對其所做的詮釋; 洪案經過輪廓已清,還會產生真相不明之議,是動機未如家屬與媒體先前所臆測,造成戲劇張力未如想像而失落,換言之,真相不是未明,而是非理性的拒絕接受。 朱學恆在媒體前受訪時強調,該活動的中心思想就是"人人為我,我為人人"; 我的質疑是:誰去為遭受媒體公審的軍士官發聲?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是沒有人應該為了傳言而獲罪,也不能在未經審判程序時論罪!打著反迫害的口號對他人實施迫害,這就跟壟斷媒體來宣傳反壟斷一樣荒謬。 正義不是建立在個人的好惡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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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