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是好的,但它是掌握在有權力的人手中,因此,它一直是政客的最愛,是她們發財合理貪污的秘笈.民主化後,建商發現與政客勾結,把都更修得更方便些對標的物要上下其手更有利.
文林苑王家在被巨鱷盯上後,未能適當的主張,以致於在法律上落敗.您的主張是最被討厭老文書喜用的手法,不管對不對,先佔個灘頭堡,然後轉移焦點,要求大家照新的方向前進.
問題是,
一.為什麼可以任意選別人的土地來都更?以後任一塊地王都可以被後面四塊要求都更!
二.為甚麼同一區還有別的土地並未列入都更,執法的選擇標準何在?
三.對於弱勢的補救措施缺乏,只有弱肉強食!無端花的精神與顧問費律師費誰買單?
四.要不要都更,應考慮更多因素使用加權平均,力求公平.
五.對於地王與無辜被獵殺的業主應給予最大補償,畢竟這是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