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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不是要譴責…只是希望彼此互勉!
2007/03/11 21:11:20瀏覽175|回應2|推薦9

VVVVVV

不是要譴責…只是希望彼此互勉!

十年前,我帶年僅三歲多的兒子到美國旅行,寄宿親戚家。親戚拿個全新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給我,說:「這裡規定兒童一定要坐汽車安全座椅,這個給你用,因是借來的,請儘量不要弄髒,我還要還人。」

兩週後,我不再開車,他拿著半新不舊的安全座椅到量販店辦退貨。店員一聲不吭,錢全數奉還。親戚得意地對我說:「美國的商店,兩週內都可憑發票退貨,所以我們常來這裡『借』東西。

有些大陸人甚至連電視都『借』哩!你說,美國人笨不笨?無條件退貨的漏洞這麼大,他們竟然都不知道!」

隔年,我到日本,在當地做事的台灣朋友招待我,出入都開車。我問:「東京地狹人稠,不是很難停車嗎?」「沒那麼重啦!政府規定要有停車位才准買車,所以車子並不像你想的那麼多。」他說。「哇!那你有停車位嘍?一定貴得嚇死人對不對?」

「你怎麼跟日本人一樣笨!先租個停車位,等車子掛牌後,再把停車位退掉,不就解決了?」

幾天後,換成日本朋友招待我,待遇淪兩條腿加地鐵。

他客氣地說:「東京養車容易,養停車位難。所以只好委屈你擠地鐵了。」

我馬上向他傳授「破解之道」。

沒想到他沒有「悟道」的狂喜,只淡然說:「真要鑽漏洞,其實到處都是,比如家母住在鄉下,我把戶籍遷過去再買車就可以了。

但是,我實際上就住東京,沒停車位卻買車,左鄰右舍會怎麼看我?開車上班,我怎麼面對同事、上司及正派的人不會這樣做。」

美國商店無條件退貨的機制與日本到處漏洞的法規,都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 當「信任」瓦解,社會也會崩潰。

也因此,他們 可以容忍政客做錯事,卻不容政客說謊。台灣呢?

我們則是「假到真時真亦假」,每個人都虛虛實實,整個社會是在「懷疑」的基礎上運作。但即使已是防弊重於興利,結果還是「敢的拿去」。

中國「信託」的「信用」卡,遭「卡神」套利百餘萬元,社會卻站到「卡神」那一邊。「信託」與「信用」,難道是反諷? 想法思維影響行,而個人行又可擴及影響業服務、社會運作。

記得去馬搭乘地鐵時,發現有售票機卻沒有驗票機。當場起了疑惑,到底要如何確認乘客有沒有買票?那這樣地鐵不就鐵定虧錢嘛?這是我們的習慣想法,總是想要替自以的小聰明或貪小便宜尋求應對之道。對於義大利人而言,我們會問這種問題才奇怪。搭車啥不買票?乘車怎麼可以不買票呢?兩方想法當下有了差異。

如果你真想知道是不是可以不要買票搭車?可以,的確可以入站搭車,但是你要確保不會被富有正義感又雞婆的義大利人發現,因他八成會去舉發你。到時候罰款可就是車價的數倍,而且丟臉還丟到國外去,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建立信任,不容易,卻很重要!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在紐約. 有一次參觀有名的「大都會博物館」。

付了錢,櫃檯給我們一個約 10 圓台幣大小的金屬片門票,有兩條夾子。方便我們別在衣領上。友人告訴我參觀中途可以隨時出來,如果還要再進去,門票就不用繳回,可以憑原本的門票再進入。

確定不再進去參觀,就把門票丟入門口的壓克力玻璃櫃中。 我問:「門票的形式、顏色有每天換嗎?」

朋友回答:「沒有」

「那會不會有人把門票帶回家,過幾天再來呢?或是 10人進去只買 5 張門票,其中一人再把門票帶出來給其他人?」

朋友大笑:「只有台灣人會這麼想!美國人想法單純多了,進去就是要買門票,不再進去,就繳回門票。基本上美國人相信大家都是守法的好人,所以門口工作人員很少。」

剎那間讓我覺得很慚愧,我們的防弊多於興利的觀念,鑽漏洞的念頭竟是文化的一部份。

最近幫台積電上課,發現台積電的餐廳跟科學園區的其他廠商一樣,採用外包模式,一樣乾整潔明亮。

所不同的是餐廳沒有人幫你打菜,要吃什麼一切自己來,發水果的地方貼了一張紙條---- 每人限拿一袋(洗好切好的)。 

連入口處也很少有人在管,進餐廳自己用識別證刷卡,月底自動從薪水中扣除。

一位台積電副理告訴我:有一位員工被抓到吃飯沒刷卡,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就開除了。

當彼此信任度越高,管理就越少,彼此方便,成本自然下降,工作也越愉快。

相反的彼此猜忌、防範、圍堵、監督。不但降低生產力,工作也被動,不愉快。

各位親愛的夥伴..您是否也發現

當您和周遭朋友同事處於信任的環境中,做起事情來都非常的有效率,而且默契十足;但是,處於猜忌和不諒解的情形下,任何事物都進展的很不順利...... 

您了解了這道理。

從現在開始,就將心胸打開,用開放的心情,信任的態度 ,來對待每一位夥伴;或剛開始,會發現,吃了很多虧,大家都還是防來防去,那是因您的夥伴還不習慣您的處世態度。

記得﹕

堅持,對的事情就要堅持。堅持才能天長地久。

路,走對了,就不怕遙遠。

( 休閒生活網路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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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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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者自清,濁者自濁
2007/03/12 17:42
感激阿魯巴的平衡報導,在我們照見榜樣的同時,也可能同時存在著不為人知的不堪,令我們同情與警惕。

好宅豬大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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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2007/03/11 22:08

關於這篇文章引用的例子,我想做個補充.

我在三月七日出刊的"今週刊",看到一篇關於一個台灣人在美國開的自有品牌LCD公司的報導.

這位老闆他說,因為他是自有品牌,所以,到賣場去賣LCD電視最大的困難就出在,美國有三個月內不問理由都可以退貨的規定,所以,只要把他的產品放在美國的大賣場,一定會賣不出去.因為美國人會在三個月的退貨期之前,把那台電視拿回去退貨.

請注意,這是一個台灣老闆在美國被美國人投機取巧退貨的經驗.


神豬格言:癢天地瘴氣,法古今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