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左右,是我釣魚釣的最瘋的時候,在northshoretimes看到一新聞,假法院。紐西蘭是不成文法國家,就是以過去法院的判例作成為法院以後判決的依據,這新聞是一個老kiwi收到一張傳票,他一看要傳他去的地址不是他認知的法院地址,就拿著傳票到警察局去,警官聯絡法院查不到這張傳票。 就在這張假傳票的召喚時間,這位老kiwi帶著一位便衣準時報到,他們到的地方布置的還真像法庭,這老kiwi乖乖地任由擺布。直到一位法官敲槌開庭,一隊警察包圍進入,先以妨害自由的罪名逮捕屋內的人士。 我那時一天釣2次魚(2次滿潮),一次4~5小時,剩下時間除睡覺外還要處理魚,也沒想到cia與菲律賓會找一個假法庭來騙我太平島,就沒再注意這假法庭的事。 不久在鄉下還發生假警察,在紐西蘭我們挺喜歡警察的,因為難得看到,除了鳴笛跟在我車後的。 我還有被政府騙過,1993年我拿到紐西蘭駕照,是一張約15cmX25cm的紙片,上面既無照片也無期限。過幾年看到新聞,政府不再管駕照,交給AA管,不久接到AA通知換新駕照,就乖乖照辦。然後看到一則新聞,一個鄉巴佬進城,被警察查駕照,他拿出皺巴巴的一張紙。警察說這駕照無效,開給他一張罰單,這鄉巴佬就拿著罰單告上法院,法院判舊駕照有效。唉,我的終生駕照就這樣被政府騙走了。就是這紐西蘭的鄉巴佬,他比我更懂法治,200多年的民主國家,由小開始的社會薰陶,我這半民主半民粹的素養實在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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