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香港之公司法上以英國普通法為依據,公司型態可分為二類: 1.有限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僅對其出資額負責。 2.無限公司:股東需承擔無限清償責任,故設立者極少 稅務:香港並非全然是免稅的天堂,設立香港公司需繳交: 1.資本稅:僅於公司註冊或變更公司登記資本額時徵收。設立香港公司最低標準資本額為HK$10,000,並徵收1‰的資本稅,資本稅的上限為HK$30,000。 2.收入稅:香港對於外滙之進出並無管制,投資項目亦無限制,可區分為: a.利得稅:採〝地域來源原則徵稅〞,即在香港從事業務而獲得淨利者需課稅16.5%(以香港為轉口港從事三∕四角貿易,貨物若未進入香港,僅於香港公司換單,並不需繳交利得稅;即不在香港運作或賺取香港當地收入,不需課稅)。 b.薪資稅:指個人在香港薪資收入扣除法定允許之各項開支和個人免稅額後,需課稅16.5%。 c.物業稅:投資動產或不動產時,對其出租之租金收入課徵16.5%的物業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