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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6 11:08:12瀏覽446|回應3|推薦44 | |
昨天,有位朋友在我的臉書上討論時事。 她的論點荒誕不經,在我質疑後, 她竟然開始人身攻擊。 因為她的言行已涉及妨害名譽,我蒐證了。 然後,把她封鎖。 這一個人,一年前知道我的職業之後, 常常傳訊息及打電話請教我法律問題。 無論她與對方談什麼,就是要把二人的 對話(截圖)傳給我,問我該如何處理。 不管是什麼時候,也不管我忙不忙,是不是在休息。 但我已經回答好幾次的問題,她總是一問再問。 甚至連半夜也會煩我。 後來,我不勝其擾,不予回應,電話也不接。 老是強調自己是什麼重要人物, 遇到事情卻驚慌失措,遑遑不可終日。 現在,無法以理服人,竟然人身攻擊。 這樣的人,實在很令人厭惡及鄙視。 不管是真實朋友或網友的臉書(部落格), 我大都只是去按讚,很少留言。 即使留言,也是讚許、鼓勵或祝福的話。 若是看到不贊同的言論,我直接離開。 我也希望所有的朋友能彼此尊重。 這是我的臉書(部落格), 我有權利講自己想講的話。 若看了不喜歡,請別看或立即離開。 我很不喜歡在私人生活用到自己的專業。 但若逼不得已,我會像獅王一樣地反擊。 順便一提,我打官司沒輸過, 即使是「不可思議」的案子。(註) 註:「走路小心一點,別踢到路邊的鐵板啊!」 這句話,聽起來有什麼不對或不妥嗎? 一般人或一般的律師,聽到這句話或許會覺得沒什麼。 曾有人講了這句話,我讓他被判恐嚇罪定讞。 Wednesday, November 25th,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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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