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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3 17:45:00瀏覽509|回應2|推薦43 | |
寫 作
我一直相信,從一個人使用文字的方式,可以看出她的真正個性。
文字的使用,包括標點符號的運用。
除非,完全不用標點符號。
用字嚴謹,為人也嚴謹;用字隨便,事事都隨便。
我不是讀了法律之後,才嚴謹地使用文字。
早在讀國中時,就這樣了。
國中二年級,我開始讀德國哲學家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的著作。
當然,是讀中譯本。
我會正襟危坐地打開書籍,旁邊放一本辭典。
只要看到不甚明瞭的字,或無法說出字義的字,一定查字典。
然後,把辭典的解釋寫在字或詞的旁邊。
不知不覺中,這樣的方式也增進了我的寫作能力。
高一時,國文老師對我的作文很激賞。
每周一篇的作文,他全都給我打滿分。
到了約莫是第九個滿分吧,幾位同學受不了。
他們不服氣,說要打賭。
若我下週的作文還是滿分,他們合請我吃牛肉麵。
但若沒有滿分,我得請他們每人吃一碗牛肉麵。
結果,當然是他們請我吃麵。
帶頭的同學頗為折服,說我可以多吃一碗。
於是,我吃了二碗公的牛肉麵。
現在,不考作文了,但每天還是要寫東西。
即使是寫一封電郵,也是寫作。
無論是擬契約或寫臉書(以前是部落格)的小文章,我都要求自己用字遣詞要嚴謹。
不嚴謹,就會得過且過、糊里糊塗。
人生很短,我不想糊里糊塗過一生。
Friday, November 13th,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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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