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11/05 22:14:41瀏覽4844|回應25|推薦90 | |
小記者很低調,真的不是故意在炫耀,實在是因為主辦單位要求,在要 7 日前張貼入圍宣告,否則就以棄權論,所以才貼這篇文的啦!我還是喜歡做個沒有存在感的背後靈,這樣就算我在大街上穿藍白拖鞋、或是蹲在路旁摳腳、挖鼻孔都不會有人理我,這樣的世界,其實比較適合我生存。 說真的,會開始寫 BLO G ,一開始只是因為無聊。看過「女記者坎坷感情路」系列文章(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nien&f_ART_ID=101778 )、「千萬別來當記者」(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nien&f_ART_ID=91796 )、「記者過節的苦澀味道」(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nien&f_ART_ID=134369 )等文章的人,就會知道:一年前的小記者,真的很不快樂。 為何不快樂?耶誕節、新年和情人節都只能哀怨看別人過節,還要去採訪;刮颱風下大雨,人家在家中放颱風假,我卻得全副武裝出門,跟風雨搏鬥;別的記者美美的穿裙、化大濃妝出門,我卻得穿牛仔褲和球鞋(下雨時換上及膝雨鞋)、 POLO 衫以維持最佳採訪狀態,保持身手靈活;人家晚上可以去約會,我卻得大半夜還在警察局跟警察背背聊天泡茶… 當時真的好苦悶,覺得自己好命苦,所以才會上網寫下一篇篇的血淚心聲。為了避報社耳目,我還不敢明目張膽的加入聯合報 BLOG 聯播,沒想到,還是被長官逮到,被拉進聯合報 BLOG 群中。 本來我只是在心力交瘁時,回到家在電腦前敲出一篇篇的心得,為的只是自我救贖,一點都沒有想出名的念頭。後來,突然有同業在 MSN 上告訴我「我今天收到一封信耶!標題是千萬不要來當記者,一看竟然是你的文章!」然後,又有人輾轉告訴我「最近媒體界大量轉寄女記者的坎坷感情路文章,你紅了!」還有採訪對象在 BLOG 上看過「記者過節的苦澀味道」後,在情人節當晚送了一條金莎巧克力給我「你好可憐,祝你情人節快樂!」 不過,讓 BLOG 開始廣為流傳的,卻是「一位女警官之死」這篇文章 https://city.udn.com/v1/blog/article/article.jsp?uid=nien&f_ART_ID=168797 ,因為文中女警人緣超好,警界跟司法界大量轉寄這篇文章,卻也為我帶來痛苦的後果。不知是那個人把這封信轉寄給警局長官,這位長官從中得知了我被性騷擾的事,竟然把「不要性騷擾女記者」一文寄給所有派出所,還附上了我在 BLOG 的照片,標題是「這是聯合報記者 XXX 寫的文章,請大家小心,不要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我知道警局長官是好意,不過這感覺好像你被強暴了,警察卻把你的照片公佈被所有人看說「這是被強暴的當事人,不要再傷害他」 之後,每當我去警局,就會有初認識我的警察問我「喔,你是 XXX 喔,就是寫信給長官說你被性騷擾那一個嘛!(我真的沒有寫信給這位長官!)」我撐著僅剩的自尊,假裝一點都不在意的走出警局,坐在摩托車上,想哭,卻流不出淚。我不敢再去警局,不敢再跟警察打交道,不敢看到他們看我的眼光,感覺又羞愧又恥辱。我花了很久的時間,才做好心理建設,告訴自己「不是我的錯!」然後,才敢再踏進警局。 後來,我的同事王聰明調到新竹來,我開始有了伴,跟他一快跑新聞,是件很愉快的事。於是,我的文章開始變了明朗,偶爾還會開玩笑,再不像是個每天自怨自艾的黑暗婦女。 我其實很自卑,身高只有156,加上一點也不辣和美,以前有女姓同業會私下說「哼,那個小矮子,喜歡她的男生不知道是那隻眼睛瞎掉,看她能跑出什麼鬼新聞!」我也不知道,為何這個 BLOG 後來就莫名其妙的爆紅,一天可以湧進上千名、甚至上萬人次瀏覽,連我自己都懷疑「是不是系統壞掉?還是電小二灌水呀?」接著,有網友開始會想辦法透過報社輾轉認識我,還有遠在國外的網友,在與友人閒聊時提到「好想認識念茲在茲」;還有台北市某個分局的副局長,跟本報同事DER說「你認不認識念茲在茲,我有在看她的部落格耶!」(林副分局長,我講的就是你。) 也因為這樣,我得到了許多網友的鼓勵,讓我覺得世界其實很美好。當我辛苦跑新聞的時候,會有網友不斷給我加油打氣,我會覺得「為了你們,我要更努力,再辛苦也值得!」 謝謝你了。在電腦前一直鼓勵著我。就算是不喜歡我的你,對我來說,也是很重要的意見。 往後,小記者只會更努力,才不枉大家對我的厚愛。 |
|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