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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3 02:07:17瀏覽120|回應0|推薦3 | |
終其一生, 人都在跟「我」這個概念纏鬥。 纏鬥的結果, 有人成功的發展了我, 有人不成功的想要「去我」, 或說,很成功的解消了我, 進入非我, 說那是一種執念, 是苦毒之源。 在慾望流淌的世紀, 身體被當成一個載體, 承接了因人而異的快感, 與無以名之的強度。 然因其無法被記憶, 所以得一再重複。 以個人為實的探索, 於是成了一套套禁區裡揭示的實錄─ 人們用身體去經驗那些。 與此相對的,是臉。 是可以累積的概念, 我們用名字來負載它。 名字是同「臉」在一起的, 我們把他人的臉和名字連結認知, 讓名字有了對應的形象。 相同的, 我們也跟認識他人一樣, 透過鏡子來認識自己的臉, 確認自己跟他人的差異, 了解誰是我,我是誰。 我‧名字‧身體, 是「我」的三位一體。 差異,是「我」這個概念的武器, 我是單一個人的小我, 不是我們,或大寫的大我。 差異把我從我們區隔開來, 因而我也才可以發展, 才可以財產私有化, 才可以私自,自私地, 享受所慾望的功‧名‧利‧碌。 名字, 就如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享得了盛名,也可能因此聲名狼藉, 因私是隱的, 名字曝光了, 「我」─ 慾望所流淌的,全概括到名身上了。 活在社群中的人,不管其圈子大或小, 多少都有這層困擾。 廣告業是最了解這個單一的我的, 所以他們比我還要清楚我想要什麼, 甚至可以幫我開發我的欲求。 如此,我便被重重的我相所包圍。 真我與假我, 一直是個值得深究的課題, 不理清楚,討論會對不上焦, 可要如何理,卻是看個人了─ 這有的哲學家神學家們也曾處理過, 或正在處理中。 想清楚理清些什麼,卻愈處理愈混亂~~ 果然不是唸書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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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