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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
2006/01/03 02:07:17瀏覽120|回應0|推薦3

終其一生,
人都在跟「我」這個概念纏鬥。

纏鬥的結果,
有人成功的發展了我,
有人不成功的想要「去我」,
或說,很成功的解消了我,
進入非我,
說那是一種執念,
是苦毒之源。

在慾望流淌的世紀,
身體被當成一個載體,
承接了因人而異的快感,
與無以名之的強度。
然因其無法被記憶,
所以得一再重複。

以個人為實的探索,
於是成了一套套禁區裡揭示的實錄─
人們用身體去經驗那些。

與此相對的,是臉。
是可以累積的概念,
我們用名字來負載它。

名字是同「臉」在一起的,
我們把他人的臉和名字連結認知,
讓名字有了對應的形象。
相同的,
我們也跟認識他人一樣,
透過鏡子來認識自己的臉,
確認自己跟他人的差異,
了解誰是我,我是誰。
我‧名字‧身體,
是「我」的三位一體。

差異,是「我」這個概念的武器,
我是單一個人的小我,
不是我們,或大寫的大我。
差異把我從我們區隔開來,
因而我也才可以發展,
才可以財產私有化,
才可以私自,自私地,
享受所慾望的功‧名‧利‧碌。

名字,
就如水可載舟,亦可覆舟,
享得了盛名,也可能因此聲名狼藉,
因私是隱的,
名字曝光了,
「我」─
慾望所流淌的,全概括到名身上了。
活在社群中的人,不管其圈子大或小,
多少都有這層困擾。

廣告業是最了解這個單一的我的,
所以他們比我還要清楚我想要什麼,
甚至可以幫我開發我的欲求。

如此,我便被重重的我相所包圍。
真我與假我,
一直是個值得深究的課題,
不理清楚,討論會對不上焦,
可要如何理,卻是看個人了─
這有的哲學家神學家們也曾處理過,
或正在處理中。

想清楚理清些什麼,卻愈處理愈混亂~~
果然不是唸書的料。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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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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