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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1 09:00:42瀏覽1928|回應4|推薦12 | |
宋史,卷三六五,岳飛傳,「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 時光回到南宋紹興十一年(西元1141年)九月,岳飛的愛將張憲首先被逮捕入監;到十月時,岳飛、岳雲父子也跟著下獄。韓世忠將軍心驚不平,跑去詰問秦檜岳飛犯了什麼罪要下獄?秦檜回說:「在岳飛養子岳雲寫給張憲的信裡,雖然沒有明顯的造反證據,但這件事莫須有。」韓氣憤說:「『莫須有』三字,怎麼能叫天下人心服!」,兩個月後,十二月,岳飛便以「莫須有」的罪名賜毒身亡。 「莫須有」一詞,翻成現代辭用語就是「也許有吧!」 這讓我百思不得其解:那秦檜是御前殿試狀元,滿腹經典的人,專長就是做文章,能夠無中生有,將黑的說成白的,男的說成女的,正是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對於岳飛的案子,尤其是皇帝交代,要趕在年終前殺掉一位四星上將,比當年考狀元,不是更需要絞盡腦汁,捏造出證據來?置人於死地,是要一條命啊,而且是聲譽隆重將軍的命!怎麼會冒出無厘頭的話「莫須有」來?頭殼歹去了嗎? 時光再往前推一年, 1140年一月,原駐守在金宿州的「徽宗通」-趙榮投奔回到南宋。他該是帶來了趙構爸爸-宋徽宗的八卦之類什麼的新聞,讓趙構緊張起來,突然要調查爸爸的風流韻事。不到一個月內,宋高宗就命信得過,口風又緊的秦檜來主持撰修《徽宗實錄》。宋徽宗,在書畫上的造詣很高,曾創瘦金體自成一家,追美眉也有一手,人是浪漫,但是政績不佳,有必要如此急得蒐集資料,給他修傳? 1141年七月,秦檜不愧是是科班狀元出身,才一年多的時間,就蒐集到完整的情報,完成了任務。當趙構讀閱那本厚厚的宋家皇室機密報告,心跳加速,面紅耳赤,馬上打點參與修傳的人,每人官階先晉升一級,不准洩出內幕消息,恩威並用,數天後,連下12道金牌,要岳飛立刻班師回朝。 「秋七月戊戌,秦檜上《徽宗實錄》,進修撰以下各一官。丁未,加秦檜少保。命張俊復如鎮江措置軍務,留岳飛行在。飛以累奉詔班師」
「八月甲戌,罷岳飛」 1141年九月,有人密報岳雲和張憲陰謀造反,張憲被捕。 「九月癸卯,鄂州前軍副統制王俊告副都統制張憲謀據襄陽為變」
1141年十月,趙構下令修改皇家的家譜,就是所謂的「玉碟」,緊接著就派宮廷蓋世太保逮捕岳飛,下到黑獄裡。 「冬十月...戊寅,詔修玉牒。下岳飛、張憲大理獄,命御史中丞何鑄、大理卿週三畏鞫之。」 1141年十二月,岳飛以秘密處決的方式被毒殺,而岳雲和張憲是則在刑場上公開斬首。看來是要防範岳飛會在刑場上把一些秘密大喊大叫的抖出來。 「十二月癸巳,賜岳飛死於大理寺,斬其子雲及張憲於市,家屬徙廣南,官屬於鵬等論罪有差。」 可是令人納悶的是,在岳飛「莫須有」被殺前一年,即1140年,宋高宗命岳飛援助被金人攻打的劉錡時,岳飛派張憲等人援助。宋高宗還寫信告訴岳飛說:你怎麼幹就怎麼幹,我不干涉,大權都交給你了,真個是「你辦事,我放心」。這樣由信任寵愛到恨到非殺不可的地步,相距只有一年,是不是有什麼重大的轉變在這一年之內發生了? 「金人攻拱、亳,劉錡告急,命飛馳援,飛遣張憲、姚政赴之。帝賜札曰:設施之方,一以委卿,朕不遙度。」 為什麼趙構一見了《徽宗實錄》後,連垂手可得的金國疆土都不要了,急急下12道金牌召岳飛回朝?緊接著就要修改玉碟?岳雲和張憲是倒楣鬼,只是被用來設計牽連岳飛下到大獄裡,加以毒殺。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不是嗎?
若是女人為了愛情生了孩子,怕日後親爹認不出孩子來,在孩子身上留個不可磨滅的記號是個方法。岳母為什麼在岳飛背上留「盡忠報國」這幾個字呢?合理的猜測是:在定情的時候,男方留給女方的定情之物是塊玉佩,上面刻了四個字:「盡忠報國」。為讓父子日後能相認,岳母很有可能用那塊玉佩,在他背上烙上那四個字。問題是誰會那麼無聊,在定情之物刻上「盡忠報國」四字?就算是露骨示愛,對斗升之祿的小老百姓而言,也該是刻上「生產報國」才對。另一面,正史說岳飛「少負氣節,沈厚寡言,家貧力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種種跡象來看,岳飛所負之氣節不是一般人的氣節,倒像是個皇室後裔的。那幅「還我河山」書法氣勢,更是表現得淋灕盡致。誰能遺傳如此尊貴的氣節呢?答案呼出欲知,假設就是岳飛的爸爸根本不是位農民,而也同是趙構的老爹-宋徽宗。換言之,岳飛是趙構的同父異母哥哥。那塊盡忠報國的玉珮就是皇家之物,是徽宗在外面與岳母男歡女愛的定情物。岳飛若是趙構的哥哥,和趙構有同等的皇位繼承權,且年齡、才能、聲勢都優於趙構... 何鑄一見到岳飛背上的四個字就大驚,不敢定他有罪,而認定他是無辜的。所以趙構非殺岳飛不可,而且要快,不能讓半絲風聲洩漏出去,才能保住帝位,前朝的李世民也幹過這檔事情。 趙構聽了何鑄的報告才會大驚,罷了何鑄的官兒以封口。 趙構不能公開審理岳飛,要秘密在大理寺黑獄裡毒殺。 趙構殺了岳飛和岳雲後,造反的連坐,理應是全家抄斬禍延九族,但岳飛的太太和其它四個兒子,卻僅僅是流放。 秦檜不敢下罪名,只敢說了個「莫須有」;若是要羅織造反罪名,則岳飛的祖宗三代也要被罵,那可就羞辱到皇帝的祖宗了。可是若不是造反,那有理由如此急得殺人而不經公開審判?只能用「莫須有」來製造模糊地帶。 岳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無論如何也要接令班師回朝,因為他是皇子。要造反就絕不會傻到交出兵權。交了兵權就無意造反。 《滿江紅》是在岳飛與金國爭戰方酣的時候寫的,這首詞更是顯示其承續徽宗詩詞才藝遺傳的另一佐證: 莫須有啊,這真是個千古懸案,大概只有日後將岳飛墓開棺,和宋家皇室的人做DNA對比,才能結案吧! 唉,可憐三十「功名塵與土」,四十「塵歸塵,土歸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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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