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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她公道? 5歲遭殘忍性侵 18歲往生像小學生
2009/11/21 20:12:11瀏覽1139|回應0|推薦4
是誰這麼狠心下的了這種毒手,太喪盡天良了,被害人已經往生走了,13年了,現在連嫌犯也因無直接證據宣判無罪了,兇手是誰無人知,可悲可嘆,但我相信因果,兇殘的兇手雖躲的過人間律法但絕逃不過因果輪迴,他一定會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吳淑萍、謝宗樺)

台中市13年前發生女童遭竹竿刺穿下體的性侵害案件,案發到現在因為缺乏證據,官司遲遲無法定讞,台中高分院20日更七審,判決被告無罪,但被害人已經在今年3月往生,年僅18歲,身高只有130公分,苦等13年還是等不到司法給她公道。


遭遇不幸的林姓女童,曾經戴著兔寶寶的面具,公開慶祝劫後餘生,但一開口就讓人心疼,「我喜歡和小朋友玩,我不喜歡男生。」由於她身體虛弱,13年來進出醫院像走廚房般頻繁,沒等到司法給她公道,已經在今年3月過世,被告謝振茂昨日更七審判決無罪,被害人母親難過的說,「有罪無罪對我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也沒有意義了,孩子也不在了,再說也沒意義,不是嗎?」


媽媽難過哽咽,心中的痛楚永遠無法抹滅。13年前,女童在台中旱溪偏僻的小巷子遭到性侵害,被銳利的竹竿猛戳下體再拉出,造成肚破腸流、子宮脫落,經手術救回一命,卻只剩下8公分小腸,消化吸收困難,只能吃太空食物。案發時她只有5歲、身高110公分,18歲往生時也只有130公分,瘦小像個小學生,誰看了都不忍。


里長郭松益表示,「成長很慢,雖然18歲才只有130公分而已,今年3月敗血症在醫院過世。」案件歷經13年訴訟,女童沒有歡樂童,人世走一遭短短18年,誰還她公道?



更新日期:2009/11/21 17:4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性虐待無罪 被害童家屬心寒


十三年前,台中一名五歲女童林小妹,慘遭歹徒性侵凌虐,被迫摘除子宮截去腸子,女童因為長期營養不良,今年三月不幸過世。當時被捕的謝姓嫌犯,歷經十三年的訴訟,台中高分院以罪證不足,更七審判嫌犯無罪!林小妹的家人,長達十三年的苦苦煎熬,還是盼不到正義。

十三年前,五歲的林小妹妹就是在這片竹林,慘遭歹徒狠心凌虐,厭厭一息躺在冰冷的竹林,等到被人發現,腸子斷裂,子宮脫落,及時送到醫院,挽回一命,卻從此不能再吃食物,三天後警方火速抓到兇手,是這名謝姓遊民,當時有民眾氣憤難平,忍不住動手朝他的頭打一下,要他向社會大眾道歉。都已經俯首認錯,但十三年
來,謝姓嫌犯卻遲遲沒有服刑,台中高分院更七審,還是判處無罪,林小妹的鄰居悲働,更氣憤法官為什麼讓兇手逍遙法外。怎麼會判無罪,原來當時嫌犯穿的這件血褲,血跡比對後不是林小妹的,用來性侵的工具也沒有嫌犯指紋,證據不足,來到謝姓遊民登記的戶籍地址,位在台中大里,賴小姐是他的朋友,直說謝姓遊民到
處流浪,這個地址只借他接收法院公文。賴小姐說,當年謝姓兇嫌是被警方逼供,迫不得已才認罪,十三年的官司纏訟,對死者家屬來說,仍盼不到正義到來,情何
以堪。(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1
/200911210348682.html)


更新日期:2009/11/2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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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abob&aid=351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