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經驗】
簡單扼要的說,上一本書的支票到期了,不過也搞丟了!
所以為了拿到這筆稿費,只好大費周章。
程序如下:
1向付款銀行辦理【掛失止付】(需繳手續費100元)
2向付款地之法院辦理【公示催告聲請狀】(需繳聲請費1000元)
3收到法院公示催告裁定後,20日內,將裁定全文【登報一日】(限登全國版)
4登報之日起3個月後3個月內,亦即不超過6個月,需向法院辦理【聲請除權判決】(需繳聲請費1000元)
5辦理除權判決的遞狀手續後,尚需等候【法院開庭】通知。
以上,大概就是這麼一回事。
懊惱、翻箱倒櫃找支票的心情,就不詳述了。就是一個花錢買經驗的心得。
曾經有長輩告誡,如果有欠債者要還你錢,就算睡到半夜都要爬起來收,因為擔心對方反悔吧。很好的經驗談~
所以記下支票遺失的麻煩事,也希望大家引以為戒,不要像我這麼迷迷糊糊,有機會收到支票,還是趕緊拿到銀行存起來吧!
話說,再等到這筆稿費入袋,還要半年左右……
這段期間,如果大家口袋方便,也喜歡影子的勵志小說,不妨掏錢買一本,讓小作者多賺個十幾塊錢版稅,也算不無小補吧!
感謝支持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