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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5 19:29:18瀏覽479|回應0|推薦2 | |
今天 小妮子出任務的地點是信義區調解委員會 老闆昨天已經耳提面命 當事人聲請調解被退多次 我們出馬 一定要將聲請書送進去
信 義:(聲請書裡有寫到「詐欺」二字)這是詐欺案件,詐欺不能調 小妮子:這是租屋糾紛,我們是懷疑他們有詐欺,但也許是誤會,所以希望藉 調解釐清,如果真是詐欺,我們會另外提告 信 義:出租人是○○公司,公司在哪裡?你們就去那裡調解 小妮子:書狀中寫得很清楚,○○公司絕不是房屋所有權人,當初是因為有稅的 問題,所以出租人藉○○公司名義,與我的當事人簽約,跟公司調解, 沒有實益 信 義:A是簽約的人,應該去大同區跟他調 小妮子:A是代理人,房屋所有權人BC已發函表示,沒有授權給A,才有這個 爭議,所以這次才請ABC三人一起來調解 信 義:房子在大同區、C也住在大同區,你們怎麼不去大同區調? 小妮子:B住信義區 (心之聲:我的老闆指定要在這裡調啦,別再為難我了(#>_<) )
就這樣 這個一整個不願意調的「調解委員會」 總算是受理了這個案子 也排出調解的時間 回顧這一切 可以想像當事人拿著聲請書卻又被刁難、不受理 還被一直告知「不能調」時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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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