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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國教法源 立院初審過關
2012/05/22 20:25:43瀏覽411|回應0|推薦0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21日初審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12年國教賦予法源依據,12年國教高中教育將以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為主。

不過,部分立委主張免試入學不可採計國中教育會考及在校成績,有關入學比序項目、招生及入學相關條文都暫時保留,交由朝野協商。

立法院審查12年國教法源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與《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其中明定12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與特色招生的定義,以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等相關細則。

《高級中等教育法》草案與《專科學校法》部分條文審查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明定採免試為主及免學費,由學生依其性向、興趣及能力自願入學。

高級中等學校將分為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及單科型4種類型,多元入學方式以免試入學為主,不過經各級主管機關核定,可保留部分名額可辦理特色招生。

特色招生採學科考試分發或術科甄選方式辦理。

對於免試入學方式,教育部主張依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領域的學習領域,作為超額比序項目。

立委陳淑慧提案要求,免試入學不得採計國中在校成績,而國中教育會考也不得作為入學參考依據。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表示,由於這部分意見不一致,有關入學、招生方式部分條例都保留協商。

《專科學校法》部分,審查通過五專招生方式以免試入學為主,且五專前3年學生除未具中華民國國籍、重讀者外,免繳納學費;但免試入學招生方式同樣暫且保留,送院會協商。

由於12年國教在103學年度實施之後,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前3年將全面免學費,不過經費來源還有爭議。

但教育部對於權責機關該由中央還是地方管轄,無提出清楚說明,相關條文也保留送朝野協商。

台灣立報2012.5.21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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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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