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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1 00:59:02瀏覽3076|回應0|推薦1 | |
國防部招生簡章規定「色盲」不得報考,引發民間團體質疑違反就業服務法,今天上午民進黨籍立委吳宜臻與民團舉行記者會,要求國防部重新檢討招募標準。
國防部醫療保健處代處長楊榮木則回應,相關條件限制是考量到任務需求,希望外界能體諒相關報考限制。 吳宜臻表示,今年軍校、志願役招生簡章中刪除「以貌取人」的不合理規定,但因陰莖截除或重建、兩側睪丸留於腹腔等體格限制的人,卻依舊被拒絕報考軍校、志願役。 軍方直接否定其應試、就學以及工作的權益,相當不合理。 殘障聯盟理事長馬海霞也針對色盲、色弱不得報考軍校提出抗議,她表示,並非所有的科系都要仰賴辨色能力,國防部應該針對不同的職務提出不同的體格限制。 並不能因為少數工作需求,便宜行事,排除色盲、色弱的民眾就學及工作權益。「色盲者可以當兵,為什麼就不能報考軍校、擔任軍官?」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就業服務組副組長沈文麗說,就業服務法有禁止就業歧視項目,但如果有其他法律規定可以進行限制。 國防部就應說明其授權範圍、招募項目限制,是否屬執行公務應有的限制,否則就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加入。 對於色盲問題,楊榮木表示,領導幹部必須可以識別燈號與地圖,下達精準命令,士兵僅服從命令,士兵一人錯誤不會影響部隊運作,仍須維持幹部的色盲限制。 至於體位區分標準,楊榮木則指出,未來在訂定標準時,除了邀集邀集內政部、各軍司令部、專科醫學會共同研擬,也會邀請勞委會加入團隊研議。 他強調,只要不會影響部隊活動,都可以加入國軍的行列。 台灣醒報201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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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