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2/07 22:32:56瀏覽142|回應0|推薦0 | |
公立高中、公立國中小的老師不能在外兼差補習、當家教,這個學期開始,兼課老師、代課代理老師也得比照辦理,因為教育部已經發函各縣市,要求在聘約當中明文規範。
教育部解釋,只要聘期三個月以上的代理老師,就得受到規範,如果只是代一、兩堂課或是一兩個月的代課老師,就沒有關係。 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認為,代理老師的合約,通常是一學期或一學年,這個部分可以配合,但以兼任老師來說,新北市雖然是以一學期一學年為約,最多卻只能兼12堂課。 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則認為,真的要全面落實,恐怕有困難。 全國教師會表示,領月薪的代課老師需要受限,至於領時薪的老師,只要不是為該班或該校的學生家教,就不需要受限。 否則一堂課才領2百多塊,一個月才賺一兩萬塊,如此微薄的薪水,會讓這些老師的生活更加辛苦. 公視新聞網2012.2.7 |
|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