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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5 14:40:04瀏覽94|回應0|推薦1 | |
小型車後座強制繫安全帶昨天上路,北市有搭計程車的乘客,因酒昏睡未繫安全帶被開罰單,也有不少人看到警察才繫上;基隆警方在路檢時,查到一輛自小客車,後座三人都未繫安全帶。
基隆市警察局長邱豐光昨天要求各單位以身作則,坐後座一定要繫安全帶,巡邏車也一樣。警方昨天解送人犯,也繫上安全帶。 北市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表示,即日起,十二歲以上或卅六公斤以上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將對駕駛人開罰,一般道路處一五○○元罰鍰,高、快道路處三千至六千元罰鍰。 昨天有部分駕駛人看到警察攔檢時,後座乘客才繫上安全帶,這樣罰不罰?黨一凡說,是否違規由員警「目視判定」,但若乘客能即時繫上安全帶,會從寬處理。 也有阿嬤將孫子抱著坐在計程車後座,但因無法強制要求計程車裝設安全座椅,僅勸導後即放行。 計程車部分,只要駕駛人已透過圖示、文字、語言等方式,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則僅罰乘客。 昨天就有部分計程車司機在酒醉乘客上車後,都還來不及提醒,乘客就已昏睡過去,乘客就在「睡夢」中吃上一張罰單。 台東劉姓駕駛昨天後座載了拉不拉多犬,員警攔下相勸「也要固定」,飼主抱怨連連,還是把狗綁好,並未被罰。 台東縣警察局交通隊組長林慶福表示,現階段沒有寵物未繫安全帶處罰規定,但寵物在車內跑來跳去,確實會影響安全,駕駛人還是將寵物固定較保險。 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上午攔查到一輛在民國九十七年前出廠的小客貨兩用車,後座乘客沒有繫安全帶,但認為符合例外條款未開罰。員警建議他,為了安全趕快去加裝。 新北市交大執法組長呂岳城表示,警政署通令仍有些例外情況下,不予舉發,如經醫療機構證明傷病乘客無法繫安全帶者,其次是計程車載到未能正常繫安全帶的兒童。 另外,民國八十年七月一日前領照的小客車,或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前出廠之小客貨兩用車,因出廠時後座未裝設安全帶,也不予舉發。 聯合報20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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