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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1 21:14:10瀏覽154|回應0|推薦0 | |
看到有考生投書抱怨,研究所考試一年比一年早,並引用教育部法令「大學不得在四月前辦理碩士班考試」。
結果各大學對教育部法令似乎都陽奉陰違,仍然不斷提早。對這篇投書,我深有同感! 事實上教育部這法令似乎已頒布十幾年,九年前我曾擔任某大學系所主任,每次開招生會議時,教務長還拿出此法令說不能違背法令。 但希望徵求各系所主任之意見,並盡量將考試提前至三月底四月初考,希望能招收到好學生。有時為了搶學生,甚至考試日期常與其他學校撞期。 我曾提出質疑說:「早考、早放榜,學生不一定就會報到。」為了防止學生不報到,學校各系所只好大量招生備取生,連帶也影響碩班學生之素質。 這種研究所碩班的提早考試,也影響到博士班的招生考試日期。 想起當年自己讀大學時考碩、博班都是在六、七月間,學業告一段落才舉辦招生考試,現在研究所招生時間不斷提早,對應屆畢業學生,確實是一大負擔。 也逼得學生只好提早去補習,此並不符合教育原則。 教育部在十餘年前,公布此法令,卻似乎從不追蹤,從不糾正,各大學之所以會競相提前,那是因為有些大學違法偷跑,卻從來沒看到教育部的懲罰,因此各大學才會有樣學樣。 那位應考學生說得對,我們不能讓未來的孩子被考試與成績追著成長。教育部實在該想想辦法! 中國時報201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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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