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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討酬作公益 失主加碼捐
2011/10/25 14:36:38瀏覽43|回應0|推薦1
龔姓婦人拾金不昧,撿到2萬4千多元現金送警招領,物歸原主後,希望失主把她可得的3成報酬,大約7千多元捐給家扶中心。

劉姓失主主動加碼到1萬元,兩人因這筆錢結緣一起行善,更感謝彼此的愛心。

劉女說,很感謝龔女幫忙拾回現金,也給她機會作善事;龔女說,丈夫曾經遺失6千元,當她撿到現金時,想到失主丟錢的焦急,只是舉手之勞,也謝謝對方好心將錢捐出。

5月中旬,53歲的龔姓婦人外出辦事,在台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住家路邊,撿到一只牛皮紙袋,打開一看,內有2萬4500元的紙鈔。

她立刻送到附近派出所招領,放下現金就要離開,警方提醒她依法可向失主要求3成報酬,她希望失主捐給家扶中心。

警方發現,裝有現金的紙袋是知名餐廳「桃李河畔」的信封,去電詢問,果然是老闆裝在信封裡,準備到市場採買的錢。

劉姓老闆娘趕到派出所認領,她說,丈夫早上送小孩到學校,不慎掉落放在口袋的現金袋,心想這筆錢找不回來了,沒想到有好心人撿到,失而復得。

警方轉述龔女希望3成報酬捐給家扶中心,現金失而復得的劉女馬上贊同,簽署協議書後再去電感謝龔女,並將原本的7千多元捐款加碼到1萬元。

本來打算以龔女名義捐出,不過龔女婉拒,最後以餐廳名義捐款。

自由時報2011.5.24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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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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