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道聽途說女同自殺當頭條,台灣媒體病入膏肓
2016/12/14 10:15:24瀏覽2555|回應0|推薦25

昨日台灣各大媒體都報導,某女同性戀者,因參加凱道集會被拍,回家後不獲家人諒解,而被囚禁,最後在送飯時自殺。該家庭信仰基督教,最後覺得羞恥而在三日內辦告別式,匆匆送走這位女孩。報導說比送走貓狗還快,隱喻基督教家庭對子女的殘忍,對養大的孩子竟比對貓狗還不如。

媒體引述不分區立委的臉書「證實」,不分區立委引述同運人士的「證實」,同運人士引述網友的分享文。網友沒名沒姓,最後自己說不想造成該基督教家庭的壓力,在清高的口號下刪文,也要求轉載者刪文,然後隱身於網路世界中。

一條新聞供應鏈,竟只是靠「聽說」,最後卻可躍上媒體頭條,實在是台灣之恥。 媒體存在目的,就是查驗新聞,否則讀者在網路道聽途說即可,何必需要新聞台?自殺案件會通報警方,媒體隨手可查,真假立刻可知,媒體怎可引述不分區立委的不負責言語?媒體懶得查,也應有基本推理力。

家裡有人自殺,並非可隨性在三日內將人火化。女兒雖是家長所生,但是否自殺不是家長自己認定,必須等待警方通報檢察官,檢察官再會同法官去驗屍,開立證明。家屬拿到證明才可去預定棺木、預約火化場、辦理告別式,三日內怎可能去火化一個人?

如果家屬在三日內火化一個人,才是媒體可挖出的大新聞,應廣泛報導。如果媒體錯誤報導、不分區立委錯誤轉述,甚至連一個基督教家庭送走人,不是用民間的「告別式」,而是用「追思禮拜」都不知,應在頭版登啟示,為把讀者當白癡的歧視行為道歉。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ybook678&aid=8508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