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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8 21:50:40瀏覽621|回應1|推薦2 | |
馬英九也告官?馬英九今兒個針對檢察官侯寬仁偵辦市長特別費案起訴他貪污乙案,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審判檢察官侯寬仁涉嫌偽造文書,看來,皇上的貞操也不容懷疑,但馬侯兩人樑子何止是原則問題?這擺明不是針對當年民進黨政治迫害的反撲?更已落入綠營政治追殺的口實。 今天的聯合晚報這麼報導:總統馬英九因特別費案成為貪汙被告(後經獲判無罪確定),控告台灣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製作筆錄不實,涉嫌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馬英九不服,聲請再議被駁回,又委託律師就案件聲請交付法院審判,這場「總統告檢察官」的戰火,持續延燒。 馬英九的動作,顯示他自認被「司法陷害」,但向檢察機關討公道失敗,進而委託律師轉向台北地院提起交付審判之聲請,試探審判體系對檢察官製作筆錄不確實衍生的相關法律重大爭議看法如何。馬英九月前就職一周年致詞時,也對此發表談話。 台北地院受理後,已向台北地檢署等單位調閱卷證,以判定是否准予這起與最高統治權有關的刑事案件是否再開庭審理,如果近期判准,馬英九可能會以總統身分出庭。 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當事人聲請案件交付審判,「視為偵查的一種延伸,無法對外說明」;台北地檢署表示,「尊重總統馬英九的訴訟權利」;馬英九的委任律師宋耀明對於為何再度興訟表示,「這是原則問題,無關一追再追!」 馬英九被民進黨前立委謝欣霓等人控告使用台北市長每月34 萬元的特別費違法,由前台灣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依貪罪偵查、起訴,曾一度影響他的總統參選之路。馬英九如願當選總統後,去年6月25日,認為侯寬仁製作證人吳麗洳筆錄不實,委託律師宋耀明、陳長文向台北地檢署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另告發特偵組檢察官周士榆、前特偵組檢察官沈明倫偵辦前民進黨主席謝長廷的秘書陳雨鑫濫行不起訴。 馬英九應是自認被扁朝「政治迫害」遭到貪污的污衊,更認為是遭檢察官侯寬仁司法陷害,讓他清廉的紀錄「破功」留下錯誤的污點。馬英九選擇了告官是謂的「原則」,不是「一訴再訴」,馬重視的是個人的清譽,這是他的權利,但是不是馬個人的恩怨,人民不笨,也了然於心,但人民祁盼的是國家司法改革,馬英九任內能做得到嗎? 人民當然希望國家改革,從政治制度,司法制度,到稅制改革等等,小的要提醒馬大總統,人民要的是起而行,不是口號,如果沒有做到,固然需要時間,但請別說時間不夠,請大家再給你4年,可否先做成一件給人民看啊?至少先做到可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只要一件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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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