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勞保老年年金到底幾歲可領?根據法令規定,目前勞保老年年金請領年齡為60歲,但勞保條例規定法令施行第10年起,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將每2年調高1歲,直到65歲為止,也就是說,首波受影響者為47年次出生的勞工,如果沒有提前請領,須等到民國108年、滿61歲時才能請領老年年金。
勞保局昨開記者會說明,勞保年金自98年起開始施行,到今年7月底領取人數已達24萬3900人,平均請領勞保年金年資為26年,領取的金額超過半數為一萬至兩萬元間。
勞保局說,目前年滿60歲且勞保年資超過15年的勞工,就可請領老年年金,但也可依照個人意願提早5年請領,也就是在滿55歲時可請領減額年金。
之後提高至65歲
但依照勞保條例規定,從民國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日開始,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是60歲,法令施行第10年起,法定請領年齡將提高1歲,之後每2年再提高1歲,直到65歲為止。
以此推算,46年次(含)以前的勞工朋友,年滿60歲即可請領,47年次的勞工要到民國108年、滿61歲時才能請領,48年次得滿62歲,依此類推,51年次(含)以後的勞工朋友,得滿65歲才能請領。
勞保局說,最近就碰到47年次的勞工,明年將屆滿55歲,誤以為明年就可請領減額年金,但事實上得多等一年,必須到後年才能請領。至於領老年年金的時間,原本是民國107年滿60歲可領,但因法令規定提高請領年齡到61歲,必須等到108年、滿61歲才能領。
此外,勞保老年年金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即減額年金),或是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不論是提前或延後請領,都是最多5年,並依提前(延後)1年減給(增給)4%的比率給付。
舉例來說,由於47年出生的勞工,請領老年年金的法定年齡是61歲(民國108年),如果想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要以61歲為起始點往回推算,最快要到民國103年滿56歲時,才能請領減給20%的老年年金;同樣的,若想延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也是要以61歲為起始點往後推算。
勞保局提醒,無論是提前或延後請領年金,一經核付後,日後減給或增給比例將不會再變更,勞工可利用勞委會勞保局在各地辦事處提供的「臨櫃試算」,或以自然人憑證「網路試算」二大查詢管道,仔細試算後再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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