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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真相》作者在望洲崗夾灣路大罵當事人
2008/08/22 13:22:39瀏覽643|回應0|推薦0

12.1《真相》作者在望洲崗夾灣路大罵當事人

2008.4.23下午630左右,2006121《真相》的作者葛洲壩旅遊學校辦公室主任李某某,一家三人騎著摩托車。在宜昌望洲崗夾灣路路口。坐在車後的李某某遇到她描繪《真相》中的當事人---我,回頭脫口大罵:瘋狗。當事人很鬱悶,回敬了一句。李某某老公立即停下摩托車,兩次要打《真相》中的當事人,她老公那塊頭可是練體育的好手。

路邊的麻木司機很好奇的欣賞了這對從事教育事業兩口子的脫口秀。開始他們以為是男女糾葛,一問來龍去脈,哦,兩口子真是無聊。給她的孩子上了一場生動的課。

瘋,是幾乎要打個叉的病人組合的;狗,是沒有脊樑彎著腰討好主人要說句話的人組合的。到底是上過大學的主任,脫口秀的水準一定是高技術含量的。

她和《真相》中的當事人有仇嗎?《真相》是怎麼一回事?

葛洲壩旅遊學校辦公室主任李某某2006121日用傲慢和歧視的語言在宜昌論壇--宜昌獻言--行風線上--教育局/化名lztwdd的帖子---《真相》:

學校何時何地做當事人工作?

當事人是何時何地未理解領導好心、變本加厲、反復干擾學校的工作?

李某某能把時間公佈出來嗎?

李某某作為一名“靈魂教育的工程師”,她可知道她在傷害別人的同時,也在傷害她自己。作為一名教師她敢為她的所作所為負法律責任嗎?可不要為了飯碗,出賣知識份子教師的尊嚴和做人的良知。

既然李某某寫出《真相》一帖,為什麼不繼續寫?讓全宜昌教育界的教師瞭解發生了什麼事件?

兩口子真是很黃很暴力,一個罵人,一個要打人。這可是和諧社會,一對“瘋*”,我要打110了。

望洲崗下坡處發生了一起摩托車翻車事故,騎摩托車一定要戴安全帽,防止交通事故。做人也要戴“安全帽”---良心。

( 在地生活大陸港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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