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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3 15:06:36瀏覽1728|回應0|推薦3 | |
最後一次聽到彩婷的消息,是去年暑假離職前,我特地詢問畢業回校的三班學生,那時我已搬家、找好新工作,剩沒幾天就要離職,可是,心底卻割捨不下一路伴隨著我三年的學生,308、普三乙、303、汽 前年十二月,剛過完聖誕節,上課時便聽見學生們告訴我這驚人的消息!說彩婷在騎車回家的路上,不幸遭到酒醉駕車的違規者撞傷,陷入昏迷!後來儘管有了意識,但卻無法言語、不能行動,接著還有一連串官司、賠償問題,明明對方是酒醉駕車,責任明顯,結果竟雙手一擺,以近乎賴皮的方式告訴彩婷的媽媽說「就是沒錢賠,不然把我抓去關好了」,我大概也可以想像得到,被關出來他一定又會說「已經被關了,付出代價了,得到懲罰了,為什麼還要賠錢」之類的狗屁話!可是,能怎麼辦呢? 我始終很難理解,對方說自己經濟不好,都已經那麼窮了,為什麼還有錢買酒買醉?不!應該說為什麼還要浪費錢在買酒買醉上?窮,不是更應該要努力工作賺錢、減少額外支出嗎?為什麼要收拾殘局的時候才想到自己的窮? 後來我離開致用高中、離開大甲,回到臺中,這群學生畢業各自分飛,更沒有機會獲知他們的近況,因此,當我突然從報紙上、網路上看見彩婷的消息,我內心的衝擊是很大的。新聞上說,彩婷奇蹟式地甦醒,動過幾次腦部手術的她智力退化,不太有以前的記憶,也不認得以前的同學,但媽媽堅持希望彩婷完成高中學業,所以每天推著輪椅陪彩婷上學、上課、放學! 我忽然想起過去那漫長直通到五樓的樓梯,高一的時候,迥異於108、普一乙、汽 《論語.述而》記「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嘗無誨焉!』」只要是有疑問的、有心學習的、有意願來找我的學生,我大概都不會回絕,甚至感激他們對我的信任!我記得,彩婷總愛跟她的幾個死黨躲在五樓陽臺,等我氣喘吁吁上樓之後突然衝出來嚇我;我記得,不過是出車禍前幾天,她來找我,拍胸脯保證正在吵架的她們班,一定會和好,請我不必擔心;可是,後來我爬上五樓,卻再也沒人嚇我了;直到她們畢業,同學們吵架的原因早已被淡忘,卻再也沒有機會當面跟彩婷和好了!我們,為什麼總要因為愛面子等無聊的理由,讓自己錯過這麼多?如果早知道會如此,為什麼還要因為瑣事吵架?為什麼我們要嘔氣一年? 轉學到大明高中前特地帶爸爸來找我的永昇、被我揪著衣領制止他打人的逸丞、已經結婚拿著超音波給我看的羽晴,還有積極復健、甦醒重回校園的彩婷,也許老師和你們沒有機會再見面,但祝福你們,在各自的人生旅程裡平安順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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