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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18:02:38瀏覽527|回應0|推薦0 | |
教育部昨通過就學貸款修正案,增列高中職以上的低收入戶本國學生,本學期起每月可貸生活費五千元,每學期上限三萬元,預估每學年有四萬人次符合資格。非低收入戶學生也希望教育部能提供生活費貸款,並提高書籍費貸款額度,家長團體則呼籲調降現行百分之一點五五的學貸利率。 減輕負擔學貸項目現含學雜費、實習費、書籍費、住宿費、學生團體保險費及海外研修費等,書籍費、實習費及住宿費貸款額度,由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及學校自訂額度,教育部預估今年有八十萬人次申請學貸。 家長籲調降利率生活費貸款利率比照學貸,畢業或退伍後一年開始還款,政府將負擔在學期間生活費貸款利息,每年約兩千七百多萬元。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說,生活費隨繳學費時向校方申貸,由學校先墊付,按月或一次給足,因本學期新開辦,預計十一月撥款。 學貸增貸生活費●學貸申請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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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