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要求銀行對長期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提供還款或調整利息方案,如改採小額信貸,以降低營運成本利率,減輕持卡人利息負擔;但銀行認為該方案還必須考量不同客層實務適用問題。
為促使銀行調降信用卡利率,金管會在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修正案中明訂,銀行對長期使用循環信用的持卡人應提供還款或調整利息方案,讓持卡人有不同的選擇。
以轉到小額信貸為例,金管會認為,小額信貸客層跟信用卡也許不同,但若能轉到小額信貸,銀行便可以拿掉營運成本。
例如民眾不使用紅利點數、機場免費停車等各種優惠,銀行少了營運成本,利率就可以更低。
小額信貸的本金還款比信用卡高,但消費者也可藉此更謹慎理財,金管會內部估算,信用卡的債務一般要還七年,小額信貸可能只要還一、二年就可清償。
根據金管會規劃,銀行提供不同方法供消費者選擇後,如果改用小額信貸,就要把信用卡的信用額度停掉,以免風險提高。
金管會22日與銀行業者溝通這項修正草案,銀行業者表示,這項規定並未強制利率水準,只要求提供不同方案供持卡人選擇,業者並不反對,但實務上如何執行還有待思考。
例如信用卡每月應繳還款金額僅本金跟利息的1%到3%,小額信貸本金的還款絕對較高,可能不適合需要小額周轉調度的持卡人。
此外,銀行指出,小額信貸的客層多是收入穩定者,信用卡客層的風險則相對較高,因此轉換小額信貸後,利率未必可明顯下降。
【2009/09/23 經濟日報】【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