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在病安領域,與國際接軌還是重要,通報案例的範圍(對象),經常包括:
1.明顯有錯誤的醫療行為或管理上的問題,導致病人受傷或死亡
2.沒有明顯的錯誤,但因前述問題或因懷疑有相關性,而病人在不預期的情況下受傷或死亡
3.其他對醫院有警訊意義的重大事件(sentinel events)
國內的TPR還是有很多"與眾不同"的重點,我們這些局外人士只能給予尊重。
英國的NRLS,是全球最有模有樣的全國性通報系統,每年約有85萬,其 database已累計約400萬例。
美國尚沒有正式的全國性病安通報系統,病安權威Lucian Leape認為non-feasible and non-sustainable,另一位專家Bob Wachter以他自己的UCSF(加州大學)為例,每年有2萬例,並試算美國每家醫院平均只有5千例,但全國有6千家醫院,所以推估全美每年共有3千萬例。
Johns Hopkins Hospital,在格主去年參加的課程中說,每床每月1例以上是目標值,另有學者建議,每位專任主治醫師每星期通報1例,紐約市立醫院則是提過每一千人曰27 件至一百多件,Range 很大,可見美國的通報文化大概是這様的水準。
而日本的大學附設醫院於近年,則是已經把通報目標值鎖定在每床每年4-6例。
國內的醫學中心每年大約只有 1000-2000例,所以我們還有多少努力的空間呢?
再看看國外的強制通報系統,美國NQF有32種Never Events(SREs),英國自去年也開始有Never Events並已增至25種,日本JCQHC及JCI對警訊事件的政策也都是有同樣的作用,不知國內TPR何時才會觀察到這些趨勢!~
其實他們針對這麼龐大的數據,還是很用心在處理,只是我們也懷疑到底要花多少時間、人力和金錢,才能從案例分析得到結論或給交代。
美日兩國都認為正統的案件處理,每例需花費20至 30分鐘輸入資料,約60分鐘做分析,但Johns Hopkins還付出更多,首先交給Patient Safety Analyst後通知相關專家會簽,再由Hopkins Event Action Team調查真相。
結論是(每小時的工資)x(1.3-1.5)x(案例數)=即是總成本。
請大家試算一下他們要花多少錢,也順便請問台灣的醫院派出多少人力或投入多少時間,在處理每一個病安通報案例?據說美國有四分之一的醫院,對自願通報系統完全不做任何處理。But why??
為何會有醫院如此消極並忽視病安通報呢? 這可能是因為資源有限,不願對有爭議的訊息處理多做投資,但也可能是對通報系統的不信與失望。 反正大部分的通報系統都缺乏Sensitivity和Specificity,所以也是醫師很難被說服的主因。
根據AHRQ主導的病安文化調查,最近出爐的報告(Hospital Survey on Patient Safety Culture:2011 User Comparative Database Report),發現來自1032家醫院,約47萬作答者當中的54%,竟然在過去一年內,沒有通報過任何一個病安事件(Adverse event)。不知台灣的現況如何?
目前TPR有自己的Taxonomy(分類),也只不過是一種全國性的調查計劃,對於未來的發展,相信也應該有自己的盤算。
譬如TPR規矩很多,也不接受檢舉品質有問題或告發不安全的醫療行為。
根據英國Nursing Times今年5月的報導,向Care Quality Commission(Never event 收案的地方), 告發的"公益暴料"(whistle-blowing)案件創下歷史新高,每月從去年的17例增加到50例;這可能又是另一種價值觀,及目的不一樣的通報管道與新趨勢,强調大家都有選擇「自願」通報管道的權利。
無論如何,希望大家還是都能對病人安全通報系統,有一個正確的概念,千萬不要過度依賴TPR及其他外部通報,如CDC、FDA、EpiNet等數據,或以為只做TPR通報並在此平台分享經驗就夠了。
經過整合的系統,尤其院內才是成功的通報系統!東一塊西一塊的做法,只是證明「本位主義」在作怪。
請大家都要回到原點,再次確認:
->您所收集的訊息足夠讓你的病人更安全嗎?
->你有掌握到警訊事件的通報嗎?
也期待大家更加重視病安通報的品質,好好檢討自己院內的案例,絕對比把focus放在TPR重要。
<延伸閱讀>
*病人安全通報系統的混亂問題
*病人安全通報系統的種種問題
*醫療不良事件通報案例的多寡與醫療品質的相關性
*病安小語-警訊事件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