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總統而痛苦的麻州警察
Mass. police 'deeply pained' by Obama's criticism
生氣的警長說「可恥」
'Disgraceful': Cops Angry After Obama Slams Arrest of Black Scholar
警察拒絕道歉
Police Sgt. James Crowley Denies Racism in Gates Case, Refuses to Apologi
白宮幫忙滅火
Obama Mouthpiece: When The President Called The Cops Stupid He Didn't Really Mean Stupid
歐巴馬打電話給警長,還是認為過度反應
Obama Called Police Officer Who Arrested Gates, Still Sees 'Overreaction' in Arrest
警察感謝歐巴馬的評語
Cambridge cop 'profoundly grateful' for Obamas remarks
蓋茲教授上過歐普拉的節目
A New Day
網評
Obama's 'Gates-Gate' Stays Alive (Doug Heye)
你們都不了解正確的美國法律.
家就是你的城堡.任何要闖入你家的人,
你的權力都比他大.
除非有法律文件,或緊急救助.
警察不是隨便,就可以進到你家盤問你的.
在這個case裏,
除非你正在橇門,或逃跑.警察才可以直接闖入.
否則,他必須先看前後窗戶門有無破壞痕跡,
再敲門,出示證件,問你是誰,可不可以進去.
這個描述;
"蓋茲教授還一直要求克勞立警長的名字和證件"
很顯然,克勞立警長並沒出示證件.
克勞立警長是犯第一個錯的人,
因為他認為,我是警察無庸置疑.
但對蓋茲教授來講,沒有證件,誰知你是真是假?
警察制服到處都買的到!
換個立場,如果是你,你當然會拿出你的證件,也就沒事了.
雖然蓋茲教授賭氣,沒拿出證件也是錯.
可是整件事的道理,不是這樣子的.
蓋茲教授如果是白人,克勞立警長的處置方式,可能就會比較照規矩來.
會不會激怒納稅人,特別是白人,誰也不知道
可能有些老美會想到治國能力、協調能力....之類的
要付出的代價,這沒辦法了。兩個人的爭端引發各種層面的崩解!但是總是有人要發國難財!沒人能阻止。有人要藉機吐怨氣,沒人能阻止。有人要堅持只有法律,沒人能阻止。有人要堅持有歧視在裡面,沒人能阻止。但是要長遠看呀!
黑人真正有地位,開端也要從越戰時開始算。美國的反戰開啟很多自由的思想,當時全國一團亂呀,但是長遠卻是好的。美國人真的自由民主曙光在我手頭計算器裡,也不過幾十年光景開始。但是美國人的自由民主典範,卻是開國後10年開始萌芽。
約 1991 年,美國黑人藝人做很多公益廣告到公園去檢針頭。這多讓人感動!這不是做不作秀的問題,這正是展現有能力的黑人要為能為社會出力的癥照。當時我記得有一個影集還大拉拉地眼黑人對白人的看法。記得有個橋段是個黑人小女孩抱著金髮碧眼白皮膚娃娃的戲。我記得他還希望自己跟娃娃一樣呢。這多讓人感動呀。
約 1992 或 1993 年看過台灣播出關於在台灣被棄養的外國小孩的故事。裡面不分膚色的孩子也希望跟台灣小孩一樣。重點是膚色嗎?是人情上的認同、是人們有需要被愛的動機。
所以,當然要讓這些事繼續發展下去,也不可能停,而且會層出不窮的爭端。這些歧視的是終究會解放出每個人內心的陰暗面。大家繼續看吧。沒有一個人是局外人。
當然我欣賞那位教授了,也許他才是真性情人。
基本上這事我根本就不在乎,也不認為會影響未來什麼政策或是人心。老美在我心目中是個比台灣知法、知民主的地方。光看他們警察的作法就知道大部分情形挺守規矩的。也是比台灣成熟的地方,不像台灣大家角色責任錯亂嚴重。至於這事件跟閒嗑牙的故事差不多,我倒覺得教授很可愛 ^^
至於心中有歧視又如何,其實我在美國日子裡也遇過,後來我都覺得多溝通就好了。我也深深反省過,覺得台灣的階級歧視其實才真的嚴重咧。美國是大風大浪走了多年,我們是才要開始。
歧視是難以避免,只能越辯越明,經由激盪營造共識漸漸深入文化中。台灣遲早也要面對類似議題的 ^^ 所以,美國這麼先進而且努力面對爭議,這種事件我是很支持的啦。
老黑一直要當總統
給你當了,還是一樣有種族問題,還是無法解決
下回別吵了,還是換回來吧
穿裙子的也比照出局
我認為你說的太扯,警察不可能因為幾張家裡的相片、當事人的年紀、或者當事人理直氣壯的程度來判斷當事人是否為罪犯。這些就算拿到法院也不可能作為證據。如果這些情況下警察不能抓人,等於是立法規定「跟我一起照相的人不可能到我家偷竊」、「六十歲跛腳的人當場釋放」、「被警察捉了,只要裝得理直氣壯他就一定要釋放你」。至於要鄰居來做証更是強人所難,蓋茲為什麼不理性的拿出證件來就好,非得要警察去找鄰居來做証?如果美國的警察都這麼做,美國政府的行政效率馬上下跌,美國競爭力評比肯定下跌,歐巴馬要為行政效率下跌負責。
那個女人是否能夠辨認蓋茲是屋子的主人,是另外一回事,甚至是無法查証的事情。如果這個女人因此而被判刑,以後我看到任何人闖空門都不想報警,我怎麼知道會不會有人把我告上法院,說黃種人歧視黑人、黃種人忌妒白人等等,上法院麻煩就算了,萬一沒錢請個夠力的律師說不定還讓自己坐牢。
警長的反應本來就是學校教的,而且本來就是應該的。如果警察學校教「遇到黑人要有什麼反應」,那就是種族歧視。
歐巴馬就是神?失手一次不行?難道你沒看到?只要歐巴馬不是當場看到警察如何逮捕蓋茲,就不知道真相,本來就不該在真相出爐之前評論。歐巴馬就是後來想通了,才重新發表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