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辦 EB-5 只盯著『綠卡能不能拿到』跟『80萬美金本金什麼時候退』,完全忘了資金在海外運作產生的每一分利息,在兩地稅務局眼中都是香噴噴的肉乾!今天我就以老稅務人的經驗,幫你把台美這兩張稅網拆開來瞧瞧!」
「老趙啊,我這筆 80 萬美金辦美國 EB-5 投資移民,區域中心說每年會發個 0.25% 到 1% 不等的利息,有些項目甚至講得天花亂墜說有分紅。這錢雖然不多,但到底是算美國收入還是台灣收入?美國國稅局(IRS)會不會先宰我一刀?回台灣我要不要報海外所得?萬一兩邊都要拿拿拿,我不就成了兩岸國稅局眼中肥美的烤乳豬了嗎?」
在台北信義區雪茄館的商務聚會上,一位剛簽完 EB-5 認購合約的科技高管拉著老趙遞上一支雪茄,滿臉焦慮地請教。身為在跨國企業摸爬滾打幾十年、專門幫企業巨頭與超高淨值家族看管兩岸三地稅務架構的老趙,慢條斯理地點燃雪茄,吐出一口青煙笑著說:「老弟,你這問題問到點子上了!(免責聲明:老趙為跨國企業稅務規劃師,本文係老趙以自身稅務分析歷練與兩岸稅制實務角度進行觀點分享,絕非專業會計師或美國持牌稅務律師之正式諮詢建議。具體個人稅務申報與雙重課稅扣抵請洽詢專業執業會計師。)
辦理美國 EB-5 投資移民,領到的利息與分紅要怎麼報稅?跨國企業稅務規劃師老趙,用兩岸租稅地圖與實務經驗,為您剖析非居住者 30% 預扣稅(WHT)、綠卡前後身分轉換,以及台灣最低稅負制(CFC 相關)的關鍵申報盲點。
老趙拿出手邊的稅務架構圖說道,在尚未真正踏上美國土地、拿到兩年條件綠卡之前,你在美國國稅局(IRS)眼裡屬於「非居住外籍人士(Non-Resident Alien, NRA)」。這個階段,你在美國的稅務原則叫做「源泉扣繳(Source-Based Taxation)」。
老趙咧嘴一笑:「看到了吧?美國政府這招叫『落袋為安』!錢還沒匯到你台灣帳戶,源頭就先幫你留下一塊。所以很多移民者拿到利息明細時,常驚訝發現怎麼數字比當初預想的少了一截,其實就是先被 IRS 當作預扣稅留下來了。」
「老趙,那這筆扣完稅的利息,匯回台灣或留在美國帳戶,台灣國稅局會抓嗎?」科技高管緊張地問。
老趙壓低聲音說:「在台灣,只要你是台灣稅務居民,這筆錢就屬於海外所得(Foreign Source Income)!別以為錢放在美國帳戶沒匯回台灣就沒事,依照所得稅法,收益產生時就屬實現。」
💡 看懂台灣「個人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制)」門檻:
1. 申報門檻(100 萬新台幣):全戶全年海外所得(包含 EB-5 利息、美股股息、海外房租等)合計達到新台幣 100 萬元,就必須在 5 月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如實填報。
2. 扣除額與課稅門檻(750 萬新台幣):申報不代表一定要繳稅!基本所得額(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等)超過個人免稅扣除額(以最新財政部公告為準,現行約 750 萬元新台幣),且算出來的 20% 基本稅額大於一般綜所稅額時,才需要補繳差額。
3. 外國稅額扣抵(Avoid Double Taxation):在美國已經被 IRS 預扣的稅額,只要取得美國稅局出具的完稅證明(如 Form 1042-S),在符合國內稅法上限內,可以拿來抵扣台灣的最低稅負差額!
老趙特別叮嚀,EB-5 流程中最精彩也最複雜的,就是「登陸取得綠卡」的那一天。當你拿著廣州領事館發給的移民簽證登陸美國,換取兩年條件綠卡的那一刻起,你在 IRS 眼中的身分就正式變更為「美國稅務居民(Resident Alien, RA)」。
老趙吸了一口雪茄,笑著總結:「做跨國稅務規劃這麼多年,我常跟移民朋友說:稅務局不怕你賺錢,就怕你裝傻不申報!台美兩地雖然稅制各自獨立,但都有防範重複課稅的機制。」
「辦理 EB-5 投資移民,領取利息或分紅時,只要記得三件事:一、拿好美國的 K-1 與 1042-S 完稅憑證;二、注意台灣 100 萬與 750 萬新台幣的海外所得門檻;三、登陸拿綠卡前做好家族資產架構清理。拿捏好這三要點,兩岸稅務局自然動不了你的根基,綠卡拿得安穩,投資收益也賺得放心!」
美國移民,不想被要求特殊學歷或工作經驗,也不想被要求語言能力,希望配偶與未滿21歲子女可同時申請綠卡,美國 EB-5投資移民,是一個不錯的路徑,但是該如何申請呢?
答:台灣稅務居民全戶全年海外所得若「未達 100 萬元新台幣」,依法確實無須計入基本所得額申報。但若您還有其他海外股票派息、海外基金贖回獲利等,所有海外收益必須合併計算,一旦總和超過 100 萬新台幣就需要申報,切勿以為單一項目金額小就忽視。
答:雖然美台雙重課稅協定法案尚在推動流程中,但台灣現行《所得稅法》第 12 條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已明確規定,海外所得在來源國(如美國)已繳納的所得稅,在限額內可拿來扣抵台灣的最低稅負,實務上已有單邊避稅抵扣機制。
答:是的。登陸取得綠卡的那一年,稅務上屬於『雙重身分年度(Dual-Status Year)』。登陸日之前的海外所得按非居民(NRA)規則處理,登陸日之後的全球所得按居民(RA)規則申報。這需要非常精細的日期歸屬計算,建議務必交由專業美國 CPA 處理。
美國移民,綠卡申請方法路徑多元,除了EB-1A傑出人才移民之外,EB-2 NIW、 EB-3、EB-5、F2,各有不同的條件申請 ,不是一定很有錢才能移民美國,如果你有很好的專業能力,EB2、EB3 美國移民路徑,可嘗試申請看看,如果你有一定資產基礎,EB-5、F2 美國移民路徑,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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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 NIW 美國國家利益豁免綠卡,對於高學歷或卓越專才相對友善,如果你符合這個條件,這是一條很適合你的移民快速通道。有幸獲批後,即可直接申請美國綠卡,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同享身份保障。
美國移民,EB綠卡申請,不需要 80 萬美元投資,也能取得美國永久居留 。依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NA)職業移民制度 透過合法聘僱程序,打開美國綠卡的大門方,即使你學經歷不顯赫,依然可移民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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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 E-2 投資人簽證,是想轉EB-5 投資移民(直投)的跳板,先開始美國人生,再靈活升級身份。適合想先進入美國拿美國綠卡,但不想一次壓大筆資金的移民者。
不是哪一個美國移民方案最好,而是哪個方案最適合你的條件才能,找出最適合你的綠卡申請條件與成功策略,方可為全家移民美國身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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