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名嘴轟劉德華「活在自己世界嗎」遭嗆 反擊粉絲:把華仔水準拉好低〉報導,康芮颱風今年10月31日蔣公誕辰紀念日、萬聖節侵襲臺灣,臺北市停班停課,但劉德華演唱會一度堅持照常舉行,這引起自稱劉德華老友的名嘴王瑞玲公開抨擊劉德華。
經查詢,劉德華臺北演唱會的主辦單位是超級圓頂娛樂製作有限公司,而劉德華目前的經紀公司為映藝娛樂、唱片公司為映藝音樂,故劉德華這回引起熱議的演唱會,應是超級圓頂娛樂製作有限公司向映藝娛樂接洽,再依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所訂《臺北小巨蛋主場館一般檔期申請暨審查注意事項》提出場地用申請表、活動企劃書申請檔期,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召開「一般檔期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方可租用場地開辦,主辦單位通常要在活動開始準備前的數個月提出申請。
而在臺北小巨蛋辦演唱會,租用的主辦單位還要遵守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所訂的《臺北小巨蛋主場館租用管理要點》、《臺北小巨蛋主場館場地收費標準表》等規定,這回的爭點,也就是颱風來襲臺北市政府宣布臺北市停班停課,劉德華演唱會是正常舉行,或者停辦、擇日補辦的決策,依照《臺北小巨蛋主場館租用管理要點》第十七點規定,作為主辦單位、場地租用人的超級圓頂娛樂製作有限公司,應就此事跟劉德華及映藝娛樂進行協調,再經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書面同意後宣布變更。
所以,劉德華原定今年10月31日的臺北小巨蛋演唱會,沒有第一時間在臺北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時便決定且公告變更,引發觀眾安全疑慮,依相關規定,責任在於作為主辦單位、場地租用人的超級圓頂娛樂製作有限公司,這場演唱會的活動日期、場地、場次、設備、舞臺背景設計乃至於歌單,都是該公司跟映藝娛樂洽談後決定的,並非劉德華單方面決定要唱哪首歌就唱哪首歌、要在何時辦就在何時辦、要變更場次就變更場次,他可以表示意見,但沒有正式決定權。
這就像縣市政府舉辦的研習、教育訓練、演講等活動一樣,場次、場地、內容、講者、設備、背景設計等,全都是由縣市政府承辦單位內部的承辦人及其主管掌握正式決定權,王瑞玲、ICU醫師陳志金等人就演唱會遇颱風天停班停課卻未第一時間宣布變更場次之事責備劉德華,顯然欠缺法治觀念,其中ICU醫師陳志金之前曾在臉書上替有《學位授予法》違法問題的林智堅護航,也就可看出他的法治觀念有問題。
至於自稱劉德華老友的王瑞玲,我覺得除了顯示她沒法治觀念外,還涉及一個更關鍵的重點,那就是如果我是她,我對於心目中的老朋友,有個人認為不恰當的表現,我會私下聯絡對方或對方身邊相關的人或單位表示意見(何況演唱會場次並非藝人單方面說了算),而不會逕自上網公審這位所謂的老朋友。
颱風天演唱會,一堆人盯著不能開
奇怪了,當天的百貨公司大賣場乃至便利商店為何還開門,小店員的命也是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