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不同!日網紅揭「台日颱風假差異」嘆:台灣政府真可憐〉、〈日網紅看颱風假「台灣政府真可憐!」曝台日最大差別〉報導提到,有個定居臺灣的日本網紅「日本人的歐吉桑」指出日本沒有颱風假制度,是否休息完全由公司決定,不管公司有沒有放颱風假,許多上班族也會預先訂好公司附近的飯店,以便隔天上班,而費用都是由員工自行負擔,「大家該休息時候卻願意工作,大家下班時候卻願意加班,這才是讓公司(或者顧客)高興(佩服)的行為,也期待這樣子做會有出人頭地。日本上班族工作價值感是跟台灣的完全不一樣。」
首先,「日本人的歐吉桑」對臺灣現行相關法令沒做查證,就妄言批評臺灣的制度,我覺得很不尊重、很沒禮貌,這裡是臺灣,不是日本,臺灣現在也不歸日本國政府管(雖然舔日的民主進步黨和一些臺灣媒體很想要如此),而把他的貼文當聖旨宣揚的臺灣新聞媒體,則是沒風骨的日本買辦!
「日本人的歐吉桑」可能不知道,臺灣政府機關放颱風假主要依據的,是《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依據該辦法第3條規定,該辦法並非針對颱風造成的風災、水災,而還有涵蓋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
而且,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條:「政府為使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在天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有所依據,特訂定本辦法。」、第18條:「公營事業機構及其他性質特殊機構,準用本辦法之規定。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縣市政府依照該辦法所為之停班停課的決策,效力其實只限於政府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及其他性質特殊機構。
至於民間企業,則是依《勞動基準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由老闆與員工協商決定,這講白了其實就是民間企業自行決定,只不過臺灣的民間企業、公司行號、商家店面等,有的選擇跟著政府機關、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走,有的像是醫護人員、電視臺、百貨公司、KTV、電影院、超商、超市、賣場、量販店、外送平臺、廢棄物清運業者等,就還是照常營業或上班,員工仍得從住處通勤上班,這是可輕易看到的臺灣社會現象,這位「日本人的歐吉桑」定居臺灣至今都沒看到?還是只看自己想看的?只看有利於強化自身優越感的?
公家單位人員之中,警察、消防、清潔、海巡人員,還有臺電維修人員,颱風天也沒停班,仍要值班或出勤。
再者,我覺得臺灣與日本在民情風俗、勞動制度、薪資待遇等方面都有差異,還有臺灣與日本的地形、緯度、受颱風影響的頻率與程度也不會相同,另外以社會科學的思維,我要反問「日本人的歐吉桑」:「請問日本的上班族,目前確切是有多少比例的人會如您所言般地敬業?是全日本每個都、道、府、縣,不同性別、年齡、世代、家庭背景、居住地區、教育程度、行業、職業、收入或可支配所得的上班族,都如你所說的這般敬業嗎?工作態度整體上都一樣正面嗎?您確定日本上班族晚回家,都是因為敬業願意加班,而不是因為怕準時下班回家被看不起,故刻意在外遊蕩到將近凌晨?還有,您確定日本每個公司行號、商家店面的附近,確實都有飯店或旅館嗎?」
再說對於臺灣社會的觀察,我要說,這位「日本人的歐吉桑」看到的大概都是從臺灣主流媒體那兒,放大渲染、炒作後的片面樣貌,他可能沒有看到,臺灣主流媒體性喜將從社會科學研究的眼光看,其實不具任何樣本代表性的零星網友留言,給放大認定為是社會普遍意識,大喇喇、理所當然地犯著「全稱謬誤」,然後以一句「社會自有公評」就把自己的社會教育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而社群網站上如今也多得是真實性有待商榷的留言、幻想文、創作文,更有帶風向的網軍,這些都不能當作社會觀察的唯一素材。
社群網站上、新聞媒體報導所提到的那些渴望放颱風假的網友留言,並不能代表整個臺灣社會的普遍現況,而「日本人的歐吉桑」所描述的日本上班族樣貌,也恐怕僅限於他所看到的樣本,顯然也跟臺灣主流媒體一樣,犯了社會科學研究所忌諱的「全稱謬誤」,這是以管窺天的井蛙態度,且若他有稍作功課去查《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和《勞動基準法》,就可知臺灣在法令上,也是讓民間企業自行決定是否放颱風假,而且臺灣現行的法令,其實都沒有寫「颱風假」這三個字。
另外從〈颱風假放到飽?郭正亮爆「一天損失近200億」:這會出事〉、〈放2天颱風假「400億蒸發」!他警告會出事:沒人這樣搞〉等報導可知,郭正亮也跟「日本人的歐吉桑」一樣,忽略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3、18條規定,也忘了再去確認《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不知臺灣民間企業的老闆或員工若怕金錢損失、颱風天仍想上班賺錢,當政府依規定及程序宣布停班停課後,在確信能自負職災風險、經勞資協調好之下,仍是可以照常營業或上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