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也有些縣市的護樹團體,譬如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隨時緊盯著縣市政府樹木保育或保護的做為。
儘管如此,臺灣目前與樹木保育直接相關,並訂有罰則的中央法規【森林法】,目前並未要求涉及樹木修剪的園藝或景觀工程業者,必須取得樹木修剪認證,此認證亦非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的項目,而目前也不是每個縣市都有舉辦樹木修剪認證教育訓練課程,僅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彰化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有辦。
而在上述有辦樹木修剪認證課程的縣市中,經我查詢,有在自治法規明定樹木修剪須先取得認證的,就是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業管的【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植栽及樹木修剪作業要點】,該要點第六點有規定:「植栽及樹木修剪作業應由訓練及格、取得認證或相關修剪課程時數達八小時之修剪技術人員執行。」
換言之,臺灣目前樹木修剪認證教育訓練課程的辦理及認證的核發,還有進一步將這核發的認證當成植栽或樹木修剪資格的制度設計,是由各縣市在自治法規當中加以規範,而非由以前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或者現在的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以中央法規規範,明顯具有所謂因地制宜的特色。
從這也或許可以約略窺知,臺灣目前對於樹木的保育或保護,仍大都是以【中華民國刑法】、【森林法】、【國家公園法】或各縣市自治法規,要求不得任意強剪、破壞、損傷等,而未進一步要求必須取得專業的樹木修剪認證,這大概是因為樹木保育或保護這檔事兒,目前仍不被認為極度攸關社會大眾的權益吧!
就是做為要求樹木或植栽修剪者須取得認證之首例的臺中市政府,其相關規範也僅止於行政規則的層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