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新聞(2004.05.05)
「校園遊具危機處處現!」記者發布會
在今年四月初最高法院有一則判決「盪鞦韆摔成植物人,請求國賠652萬」,九十年底在苗栗縣僑樂國小有一位四年級邱姓學童,於課間休息時段,使用校內鞦韆,意外摔至一旁的水泥路面,造成頭部外傷併嚴重腦挫傷、頭骨骨折及顱內出血等傷害,經緊急送醫治療後,仍成為植物人,經最高法院二審判決定讞,認定校方有過失責任應予理賠。
從上述案例凸顯,目前小學生一天約有五、六小時在校園內,校園兒童遊戲區的鞦韆、滑梯、搖籃等,一向都是學生遊戲、嬉戲的重要場所。
但是,這些為孩子們製造出無數歡樂的遊具,如果存在著危險因子,孩子往往無法察覺,問題往往在發生意外傷害後才引起重視,但傷害卻已造成!
今年兒童節,本會曾進行公園兒童遊具的安全性調查,在母親節前夕更進一步針對台北縣市國小校園遊具進行調查,提供給各校及教育主管機關作為改進的參考。
調查時間及方式-
為了解開放式校園兒童遊具的安全性,本會特委請志工於
本次共計抽查了台北縣市32所國小校園,包括大安區6個校園;文山區3個校園;信義區1個校園;內湖區3個校園;南港區2個校園;萬華區5個校園;北投區4個校園;中正區3個校園;景美區1個校園;木柵區2個以及新店市2個,平均每個校園的調查遊具種類為7項。
由於各遊具的種類繁多,且各遊具的規範亦不盡相同,故本次調查檢視的原則係以「可能引起立即危險」的情況來進行調查,每一種遊具約檢視3到4項重點,若其中有1項以上不合格,即表示該項遊具有危險之虞,故視為該項遊具不合格。
調查結果-
一、各項遊具的個別安全性(詳見表一)
本次調查發現,在22種遊具中,不合格率超過五成的遊具有:攀岩組、浪船、旋轉鞦韆、搖籃、蹺蹺板、沙坑、鞦韆與攀爬架等八類。其中較嚴重的缺失是整體結構有鬆動或破損、沙坑的沙填充量不足及有沙坑變成積水池、鞦韆鐵鍊間隙過大等。
這些學童們熟悉且使用率高的遊具,不合格率如此之高,顯示在學童躍躍欲試之前,學校當局可要格外用心檢視了!
二、校園內遊具不合格比例(詳見表二)
除了留意不合格率高的遊具之外,各校園的表現又如何呢?本次調查發現,平均不合格率為36%,也就是說,若平均每座校園中有10項不同種類的兒童遊具,其中就有3.6項(包括遊戲整體環境一項)是不合格、存在著立即危險的。
在本次調查發現,更有8座校園的遊具不合格率在5成(含)以上,甚至有高達九成的遊具不合格,顯示每天在這些校園中遊玩的學童均冒著極大的風險。
其他不安全事項-
本次調查,每項遊具均僅檢視3至4項可能造成立即危險的項目,不合格率即十分驚人,若以相關規範一一檢視,相信其不合格率勢必更高。
本次消基會志工在調查表的檢視重點之外,尚發現其他許多潛在危險,茲整理如下:
1. 有些安全須知及使用方法的告示牌字體已模糊不清或內容簡略,或已破損,形同虛設。
2. 搖搖馬的結構雖未鬆動,但卻已呈現傾斜的現象,兒童乘坐搖動時,即容易因重心不穩而掉落下來。
3. 沙坑內沙量雖足夠,但已經硬化,或雜質甚多,例如垃圾、樹枝、石塊等危險物品。
4. 各遊具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夠,兒童容易在遊玩或離開遊具時遭到碰撞。
5. 有些遊具的設計不良,使身材較小的兒童容易碰撞到頭部或其他部位。
6. 部分兒童遊戲區雖於地面舖設軟墊,但墊子與墊子之間的空隙過大,或破損卻未修補,容易使兒童絆倒。
7. 遊具的接縫處及邊緣太銳利或太過粗糙,均容易使兒童細嫩的肌膚受到傷害。
8. 鉚釘過長,容易鉤扯衣物造成跌倒,甚至戳傷。
9. 溜滑梯塑膠邊有剝離,滑下來會割破褲,甚至會割傷肌膚。
10. 攀爬網中交叉之固定器破損,螺絲外漏有潛在危險性。
11. 綜合遊具滑溜出口與大理石之桌腳太接近易發生碰撞而造成傷害。
12. 遊具離樹木很接近,學童經常『攀樹』嬉戲,易造成危險。
13. 部份鐵質遊具已有生銹現象,安全性堪慮。
建議政府機關-
一、主管機關及學校當局應編列預算,並由專人管理校園遊具且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二、設立遊戲安全管理的課程
將遊戲安全課程列入幼教科(系)的必修(選)科目,課程內容至少應該包括簡易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管理等專業知識。此外,學校以及主管機關的相關人員也都要了解這些知識。
三、推動遊具安全標章的專業認證制度
主管機關或可透過專業機構、民間團體來推動遊具安全標章的專業認證制度,以及推廣意外型公共險的投保,均可讓社會大眾更加重視兒童遊具的安全性;同時也因此能促使廠商製造更好、更安全的商品。
校園學童部分-
一、使用前應看清楚遊具使用說明
孩童在挑選校園戶外遊戲場所時,應看清楚遊具使用說明、遵守使用年齡或體重限制的規定;且確認遊戲設施的地面狀況、清除遊戲場的石頭和玻璃碎片等雜物。此外,若發現遊具本身有破損、缺陷或鬆動的情形,就不要自行使用。
二、兒童穿著,以方便運動的衣服為主
兒童穿著方面,以方便運動的衣服為主,不要穿戴附有繩索的衣服、手套或掛肩皮包,因為會有被鉤住的危險;鞋帶也必須確實綁緊。
三、培養公德心,不要蓄意破壞兒童遊具
校園內的遊具應限制由兒童使用外,有年齡限制的遊具,超過年齡的學童應避免使用,以免不勝負荷,容易造成損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