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悉檀+三慈悲(象山慶26.8.2)
世界(歡喜)
慈-與樂(後/當),攝受(慧),為人(生善),攝善法
攝眾生(饒益一切有情)
悲-拔苦(先/現),抑止(戒),對治(破惡),攝律儀
第一義(入理)
四悉檀
一、通途說
四悉檀:佛說法、度生的四教法:悉檀(Siddant),古譯為「宗」,辯明宗要;「成」,所說無乖;「理」,諸法理趣,《法華經.玄義》卷一下,依慧思以二字為梵漢合稱,悉「遍」,檀「施」,佛以四法遍施一切眾生
1.世界悉檀,隨順世間而說因緣和合;以一般之思想,語言,觀念,說緣起之理,令凡夫喜悅而得世間正智—歡喜(樂欲),
2.為人悉檀,應眾生各別之根機與能力,說各種出世法,令眾生起善根--生善,
3.對治悉檀,針對眾生之貪,瞋,癡,應病予藥,能斷眾生諸惡--斷惡,
4.第一義悉檀,破除一切論議語言,直以第一義詮明諸法實相,令眾生契入教法--入理,
(一)
有人說:[1]龍樹菩薩的「四悉檀」,通攝當時一切佛說;《大智度論》卷1:
(1)世界悉檀--「有法從因緣和合故有,無別性,譬如車,轅、軸、輻、輞等和合故有,無別車,人亦如是,五眾和合故有,無別人,」「譬如乳,色、香、味、觸因緣有故有是乳;若乳實無,乳因緣亦應無,今乳因緣實有故,乳亦應有;非如一人第二頭、第三手,無因緣而有假名,如是等相,名為世界悉檀,」
(2)為人悉檀--「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如經中所說:「雜報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受,」
前者不信罪福,墮斷滅見;欲拔彼斷見,是故說「雜觸雜受」,後者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是故不說有受者觸者,更有《破群那經》說:
「無人得觸,無人得受,」問曰:此二經云何通?答曰:以有人疑後世,不信罪福,作不善行,墮斷滅見;欲斷彼疑,捨彼惡行,欲拔彼斷見,是故說雜生世間、雜觸、雜受,是破群那計有我有神,墮計常中,破群那問佛言:「大德!誰受?」若佛說「某甲某甲受」,便墮計常中,其人我見倍復牢固,不可移轉,以是故不說有受者、觸者,如是等相,是名各各為人悉檀,」
(3)對治悉檀(五停心觀)--「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譬如重、熱、膩、酢、醎藥草飲食等,於風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若輕、冷、甘、苦、藥草飲食等,於熱病名為藥,於餘病非藥;若輕、辛、苦、澀、熱藥草飲食等,於冷病中名為藥,於餘病非藥,佛法中治心病亦如是:不淨觀思惟,於貪欲病中,名為善對治法;於瞋恚病中,不名為善,非對治法,所以者何?觀身過失,名不淨觀;若瞋恚人觀過失者,則增益瞋恚火故,」
(4)第一義悉檀--「一切法性,一切論議語言,一切是法非法,一一可分別破散;諸佛、辟支佛、阿羅漢所行真實法,不可破,不可散,「過一切語言道,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諸法實相無初無中無後,不盡不壞,是名第一義悉檀,如摩訶衍義偈中說:語言盡竟,心行亦訖,不生不滅,法如涅槃,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一切實,一切非實,及一切實亦非實,一切非實非不實,是名諸法之實相,」
論中並闡釋了第一義悉檀與其餘三悉檀的相互關係:1.「諸餘論議、諸餘悉檀都可以破,第一義悉檀則離一切過失,不可變易,不可勝,」餘三悉檀所不通的,第一義悉檀都能通,2.不僅第一義悉檀是真實,四悉檀各有其實,法性實際,世界故無,第一義故有;人等亦如是,世界故有,第一義故無,三、四悉檀總攝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皆是實,無相違,
(二)
中土廣用四悉檀以闡釋「經義.觀法」的,莫過於天台宗,如智顗《法華經玄義》卷一,《維摩經玄疏》卷一,論述如下:
1.世界悉檀:隨順眾生所樂聞,分別說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不同的正因緣法,令得世間正見,為人「生善」,對治「破惡」,第一義「悟理」,
2.第一義悉檀有兩種,a.「不可說」,是內證的,即諸佛、辟支佛、羅漢所得真實法;b.「可說」,是教法,一切實、不實、亦實亦不實、非實非不實四句,次第以對有、空、亦有亦空、非有非空四門,都令入實,
3.一通四,如陰、入、界隔別,是世界悉檀;但因緣和合故有人,是為人悉檀;正世界破邪世界,是對治悉檀,聞正世界得悟入,是第一義悉檀,其餘三悉檀也同具四悉檀,又四悉檀不同,通是世界;四悉檀遍化眾生,又通是為人;四悉檀皆破邪,又通是對治;隨聞一種皆能悟道,又通是第一義,
4.龍樹所說,與《禪經》四隨相符:「樂欲,便宜,對治,第一義」,隨樂欲舉修因之相,從因得名;世界悉檀明得果之相,從果立稱,隨行人所宜之法;為人悉檀是化主鑒機,照其可否;其餘兩種,名義相同,
5.可對四諦,
a.直對:苦集-世界,道諦能治-為人,道諦所治-對治,滅諦-第一義,
b.廣對:生滅(藏教)、無生(通教)、無量(別教)、無作(圓教);
c.總對:生滅-世界,無生-為人,無量-對治,無作-第一義,
6.起觀:從假入空,先觀正因緣法,慇勤樂欲;併用為人,令發善根;巧用對治,令斷結使;由此研修,觀慧分明,見第一義,從空入假觀、中道第一義觀及一心三觀,也要巧用四種悉檀,
7.起教:
a.起四教、十二部經、頓漸經教:佛於「生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小乘根性人說三藏教;於「生不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三乘根性人說通教;於「不生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別教根緣說別教;於「不生不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圓機說圓教,又用四悉檀起三藏教、通教、別教、圓教各十二部經;起華嚴教、三藏教、方等教、般若教、法華教,
b.起大小乘論,如天親用別圓兩番四悉檀造《十地論》,通《華嚴經》等,又五通神仙種種諸論、釋天善論、大梵出欲論,也用初番悉檀作方便利益,
8.聖默然:四種四諦是三乘聖人所證法,凡夫不能見,而稱其不可說,名為聖默然,如《華嚴經》約無量、無作兩番四諦,及不生生、不生不生法……等,天台家有六種不可說相:a.世間禪定二禪以上無覺無觀,b.外人見心所明絕言之理,c.三藏教,d通教,e.別教,f.圓教,雖同不可說,其義趣,不相混,聖默然為自樂,亦益他,由四悉檀而起,利益一切眾生,
9.得用:得是自證,用是利他,四悉檀如來究竟具得,微妙能用;下地或不得不用,或得而不用,或不得而用,或亦得亦用,稱機是能用,差機不能用;不知人根,不應說法,
10.權實:三藏教、通教,教道/證道是權;別教教道權,證道實;圓教教道/證道是實,用此約五味教,乳教等有權有實,酪教唯權,法華但實,法華開權顯實,決諸權世界為妙世界,乃至決諸權第一義為妙第一義;妙第一義,不隔於三,決諸權,同成妙第一義,
(三)
《摩訶止觀》卷三:「佛知眾生種種性、欲,以四悉檀而成熟之,」佛說法有種種差別,《摩訶止觀》卷一:
聖說多端,或次說,或不次說;或具說,或不具說;或雜說,或不雜說,眾生稟益不同, 或次益,不次益;或具益,不具益;或雜益,不雜益,
從四悉檀了解佛說,《維摩經玄疏》卷二:
佛有四種之說,皆是悉檀方便,入假利物,而諸眾生,顛倒不了,或執外人邪說四邊,或執佛法經論四邊,而生見著,……若解四悉檀意,如前異說,皆大利益眾生、興顯佛法也,
唐.湛然云,廣用四悉檀,是天台消釋諸經的特點之一,《止觀大意》:
經論矛盾,言義相乖,不可以情通,不可以博解;古來執諍,連代不休,今用四悉檀意,無滯不融,拔擲自在,
其他各宗,隋慧遠《大乘義章》:
1.法中有性有相:生死涅槃因緣法相,名為世界悉檀;如實法性,說為第一義悉檀,一切二諦諸法,無不是為人、治病,只就一切為人法中,當其門別,隨物所宜,應病授藥,即名對治悉檀,在一切對治門中,異門相望,互反不同,由此表現了為人的差別,即名各各為人悉檀,
2.世界悉檀通於為人與對治,而不通於第一義諦;即說世界差別法門以為對治與為人,不說世界為第一義,第一義悉檀也得通於為人和對治,不通世界;即以宣說第一義諦治物心患,並彰其為人各各不同,而以深淺別異,不通世界,
3.四悉檀攝末從本,要唯二諦;通說對治、為人,判屬世諦,非是第一義諦,但就第一義所明對治、為人,即是第一義諦,不屬世諦,唐.法藏《華嚴經探玄記》卷三:
或約世界說有,勝義為無,如第一(世界悉檀)說;或勝義為有,世界為無,如第四(第一義悉檀)說;或對異機說有,對餘機說無,如第二(各各為人悉檀)說;或治此病為要,於餘病為非,如第三(對治悉檀)說,皆須得其本意,法悉有用;隨言混取,失意成謗,」
(四)
有人說[2]:依古人的傳承:
以「修多羅」根本的《相應部》,是「顯揚真義」—「第一義」悉檀,
以分別抉擇的「中部」,是「破斥猶疑」—「對治悉檀」,
以教化弟子啟發世出世善,是「滿足希求」—「為人(生善)悉檀」,
以超越天魔梵的,是「吉祥悅意」—「世間悉檀」,
這是佛法適應、化導世間的四大宗趣,也是學者所得或淺或深的四益;佛法四大宗趣,從「四部」聖典的特性中來,
從長期發展來看,每階段聖典的特色是:
1.以《雜阿含經》(《相應部》)為本的「四部阿含」,是「佛法」的「第一義悉檀」,無邊的甚深法義,都從此根源而流衍出來,
2.「大乘佛法」初期的「大乘空相應教」,以遣除一切情執,契入無我空性為主,重在「對治悉檀」,
3.「大乘佛法」後期,為真常不空的如來藏(佛性)教,點出眾生心自性清淨,而為解脫成佛的本因,在為人生善悉檀(心性本淨,見於《增支部》),
4.「秘密大乘佛教」流行,「劣慧諸眾生,以癡愛自蔽,唯依於有著……為度彼等故,隨順說是法」,重在「世間悉檀」,
佛法一切聖典的集成,是四大宗趣的重點開展,不同適應的底裡,直接於佛陀自證的真實,所以佛教聖典,不應有真偽,只是了義與不了義,方便與真實,
佛法………………第一義悉檀………顯揚真義
┌初期……對治悉檀…………破斥猶豫
大乘─┤
└後期……各各為人悉檀……滿足希求
秘密………………世界悉檀…………吉祥悅意
信解行證→教理(境)行果(信聖教、解教義、修法行、證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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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悉檀 |
為人生善悉檀 |
對治悉檀 |
第一義悉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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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趣(1) |
引起樂欲 |
增長佛法善根 |
制止對治煩惱 |
顯了真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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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趣(2) |
吉祥悅意 佛陀超越天魔梵 |
滿足希求 啟發世出世善 |
破斥猶疑 分別抉擇 |
顯揚真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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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佛通偈 |
諸惡莫作 |
諸善奉行 |
自淨其意 |
自淨其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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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經 |
祇夜 |
如來記說 |
弟子記說 |
修多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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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 |
秘密大乘佛法 |
後期大乘佛法 |
初期大乘佛法 |
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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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聖典 |
秘密大乘經 |
後期大乘經 |
初期大乘經 |
阿含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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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法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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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轉法輪令入如來境界,異法不空 |
空、無相、無願,一切法空 |
無常、苦、無我、不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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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 |
圓教 |
別教 |
通教 |
藏教 |
(五)
有人說[3]:佛說法種種不同,成就不同根器眾生,不外乎四種成就眾生的方便--悉檀,《大乘義章》卷二:
此方義翻,其名不一……,『宗』者, 1.對法,法門無量,宗要在斯,2.對教, 教別雖眾, 宗歸顯於四,四種悉檀,總攝一切十二部經,八萬四千無量法藏,皆是真實,無相違背,望教說宗,義無乖返,為『成』,諸法理趣,為『理』」,
悉檀雖多義,不離成就眾生,利益眾生,智者大師《法華玄義》卷一:宗、成、墨、印、實、成就、究竟……,又承南嶽慧思之「梵漢兼稱」,說「佛以四法,遍施眾生」,
1.廣大包容--佛所說諸法,相應於四悉檀而能發揮其度眾的功用,依世界悉檀,佛法可無限的擴充;依為人與對治,不妨有差別的立義,不能偏執說,只要第一義,不須餘三種,
2.善巧方便--為順應眾生之習性與需要,成就「普度眾生」的誓願,應善用各種方便,四悉檀前三是度眾法門,
3.隨機對治--佛法中有許多開示與修持,是觀機逗教的方便,般若經云「以不住法住,應學四念處、三三昧……」,是依此義而來,
4.層次分明--先談現實有相的世間法-世界悉檀,視眾生嗜好,根器,作不同說法與對治,最後步入不可說的涅槃法界,
5.畢竟不二--四悉檀直指第一義為究竟,佛法不二法門,雖方便之分歧多,究竟義無分別,第一義悉檀是畢竟不二,
6.親自實證--四悉檀中任一悉檀,不但重「理」,且重「事」,「理」上圓融, 要落實「事」上,尤其第一義悉檀,非親身體驗,不能企及,《華嚴經》善財童子五十三參,親自體驗,最後證入一真法界,證悟法性真理,四悉檀即一代聖教之所融攝,所謂「三千由事造理具,純圓獨妙, 妙境現前,四悉檀具,自然佛土現前」,所以說,四悉檀,世、出 世法無不備,亦無不妙也,
(六)
有人說[4]:《大智度論》,四悉檀總攝八萬四千法藏,提綱挈領,四悉檀深受中國佛教的重視:1.引起樂欲,適應俗情,2.生善:啟發人心,向上向善,3.制止惡行,針對偏失,4、顯了真義,究竟真實,《大智度論》所引,或可與《中論》二諦互明,如第一義:「說諸行處,名世界法;說不行處,名第一義」,
約法:語言道斷,心行處滅,遍無所依,不示諸法,無初中後,不盡不壞,
1.世界悉檀:「因緣有,無別性,但假名」,因緣所成法,有一定的相狀,「有以世界故實」,不違世間常識,進而說因果業報,善惡升沉,生起「去惡向善」的意願,接著,誘導眾生,修學而至解脫,是由世俗往勝義的過程,
2.各各為人悉檀:以「觀人心行而為說法」,斷疑顯正:以業行果報的法則,使眾生畏苦果而造善業,知後世而不墮「斷」見;又有情生死相續中,唯法與法的相引相生,無實性不變的我,而去除有我、有神的「常」見,隨眾生根機而說,將因果,善惡擴大來談,使眾生向善的意願更強烈,
3.對治悉檀:以「對治則有,實性則無」,龍樹以「不淨、慈心、因緣」三觀,分別對治貪瞋癡,以「無常、苦、空、無我」四觀,闡明法空的深義,法法不同的對治,可言之為實,約究竟真實,則一切無所得,
4.第一義悉檀:可歸為簡非、顯是;對於世間名言安立的一切法性、論議及是非,皆可壞,不真實,以勝義畢竟空為最高真理,對於人、法兩面已徹底、究竟的空性,就是三乘共證的無分別法性,離言絕相、遍無所依,
(七)
有人說[5]:印順法師從南傳覺音論師的四論說、龍樹菩薩的四悉檀,四部阿含的比對,四悉檀的判攝是 依四阿含的四大宗旨,如:
1.以適應俗情,方便誘導向佛的「世界悉檀」,是以引起樂欲為宗,隨順於當地的文化環境及民俗風情等世俗法,先使眾生生歡喜心,再以所能了知的思想、語言來說明緣起法的真理,讓眾生正知正見,如大乘經論的「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道」,
2.以偏蔽過失,啟發人心向上、生善的各各為人悉檀,應不同根機的而教說,有時說有業報論,有時說空義,讓眾生善根增上,
3.以破斥眾生猶豫,對治眾生心病的「對治」悉檀,針對眾生貪、瞋、癡等心病,以五停心觀對治,眾生又因時因地而有異,須有多種巧方便,或稱揚讚歎,或呵斥痛責;或讚此斥彼,或讚彼斥此,
4.直了究竟的「第一義悉檀」,顯現諸法的真實義,是世尊自證的實相,針對利根眾生的施設,言語道斷、心行處滅,離一切的過失,不可變易,乃至諸法所不能超越,但是第一義諦不離世間法,是超越世法而體現空義,
(八)
有人說[6]:蕅益大師《周易禪解序》云:
汝不聞四句皆不可說,有因緣故四句皆可說乎,人謂我釋子也,而亦通儒,能解易, 則生歡喜焉,故謂是易者,吾然之,世界悉檀也,或謂我釋子也,奈何解易,以同俗儒,知所解之非易,則善心生焉,故謂非易者,吾然之,為人悉檀也,或謂儒釋殆無分也,若知易與非易必有差別,雖異而同,雖同而異,則儱侗之病不得作焉,故謂亦易亦非易者,吾然之,對治悉檀也,或謂儒釋必有實法也,若知非易,則儒非定儒,知非非易,則釋非定釋,但有名字,而無實性,頓見不思議理焉,故謂非易非非易者,吾然之,第一義悉檀也,
「四句否定」來自龍樹《中論》〈觀因緣品〉:「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龍樹利用「四句破」來說現實界的事物,是虛無不實,世俗所立的「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四種命題不成立;不可說的「四句」,示現為可說,就是「四悉檀」--是天臺顗大析注諸經的條例,是「天臺四釋」之一,出自《法華文句》:
(一)因緣釋,佛教為廣化群生,普度有情,種種設施以接引,天臺宗以「四悉檀」為化導的,由世間事相的解釋,導引入佛教的真理,「四悉檀」原是龍樹菩薩判攝(釋尊)一代教化,天臺宗轉用以解經,《法華文句》以經首「如是」二字為例云:
如是者,三世佛經皆安如是,諸佛道同不與世諍,世界悉檀也,《大論》云:舉時, 方令人生信者,為人悉檀也,又對破外道阿、歐二字,不如不是,對治悉檀也,又如是者,信順之辭,信則所聞之理會,順則師資之道成,即第一義悉檀也,
(1)世界悉檀:「如是」為指事之詞「就如這樣……」,佛說不與世間立異,經文所說的事實,合乎世俗的解釋,令聽者易於了解而樂於接受,
(2)為人悉檀:「如是」乃聖賢之語,是傳述經典的阿難尊者,曾聽佛陀講過以下的法……,藉眾生對聖賢的崇敬,就人以立信,其言可靠,《佛地經論》:
如是我聞者,謂總顯己聞,傳佛教者,……結集時,諸菩薩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說,傳法菩薩(阿難)便許彼言:如是當說,如我所聞。
(3)對治悉檀:破除邪曲以導入正道,「如是」二字可破外道經首「阿、漚」之諍義,《法華文句記》:「阿,無;漚,有,一切外經,以二字為首;以其所計,此二為本,」外道以一切法不出「有無」,因此以「阿漚」起首,為吉祥,佛教則認為,「有、無、斷、常」之爭論,皆是戲論、見執,《大智度論》21:
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如是』義者,即是信,若人心中有信清淨,是人能 入佛法……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信者言『是事如是』。
(4)第一義悉檀:解脫的最高義理,「如是」乃信順三寶,由此成道--經由前三悉檀之次第修學而致此果,智顗以《法華經》曾說「四悉檀」:
問:今以四悉檀通此經,此經何文明四悉檀耶?答:文中處處皆有此意,不能具引,今略引跡本兩文:
〈方便品云〉:「知眾生諸行,深心之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此豈非是四悉檀之語耶?欲者,即是樂欲,世界悉檀也;性者,是智慧性,為人悉檀也;精進力,即是破惡,對治悉檀也;諸根利鈍,即是兩人得悟不同,即是第一義悉檀也。
又〈壽量品〉云:「如來明見無有錯謬,以諸眾生有種種性,種種欲,種種行,種種憶想分別故,欲令生諸善根,以若干因緣譬喻言辭,種種說法,所作佛事,未曾暫廢」,種種性者,即是為人,種種欲者,即是世界,種種行者,即是對治,種種憶想分別,即是推理,轉邪憶想,得見第一義。
兩處明文,四義具足,而皆言為眾生說法,豈非四悉檀設教之明證也,
「四悉檀」的利益乃歡喜(樂欲/欲)、生善(智慧/性)、破惡(精進/行)、悟理(諸根/轉得),以此指引眾生邁向解脫,佛經中每一文句皆是指引,解經者依根器之不同,指出不同的利益與喻示,悉檀乃就經意以判別,每一悉檀有三釋,且有深淺,天臺宗以「四悉檀」為漸教,對鈍根:
世界悉檀對「釋名」,名該一部,世界亦冠於三;第一義對「(辨)體」最分明,為人對「(明)宗」,宗論因果,為人生善義同,對治對「(具)用」,用破疑滯,與治病事齊,分別悉檀對「教相」,……悉檀是佛智慧,對利鈍緣,則成四種:利人聞世界,解第一義,此對「釋名、辨體」即足,若鈍人未悟,更須為人生善、對治破惡,乃入第一義,則具用四也,五重玄義,意兼利鈍,四悉檀法,專為鈍者,對義是同,次第則異。
「五重玄義」(名、體、宗、用、教),以此說《法華經》的名稱、本質、目標、作用、教法,是解經的常用,可對應「四悉檀」,利根者聞經名(世界)以推其義,了悟其本質(第一義),鈍根者須從(為人)誘引生善, (對治)破除邪惡,再導入第一義,「五重玄義」利鈍兼收,「四悉檀」專為鈍根。
2.淨土門
淨土門對「四悉檀」的引用,不離天台宗之通說,而專注於阿彌陀佛(正)、極樂世界(依),及念佛眾生之信願行,
(1).唐. 釋窺基《阿彌陀經通贊疏》,以四悉檀分別經中之五濁:
《智度論》中立四悉檀,悉檀,宗也,……劫濁、眾生濁,世界悉檀治之,識器世間、眾生世間,悉皆虛幻,厭怖修道,即永離故;命濁以各各為人悉檀治之,識知人由善業所得,修持淨戒,行不殺等,命自長故;或為三乘之人,各說自乘涅槃之果,便除生死,所有命濁、煩惱濁、見濁,對治悉檀治之,修習隨應對治之道,令不起故,由三悉檀,破五濁故,入第一義,證會真宗,
世界: 劫濁、眾生濁--器世間、眾生世間,悉皆虛幻,厭怖修道,即永離
為人: 命濁--人由善業得,持淨戒,行不殺,命自長;或為三乘人,各說涅槃果,除生死
對治: 命濁、煩惱濁、見濁--修習隨應對治之道,令不起故
第一義: 由三悉檀,破五濁,入此理,證真宗,
(2).明. 釋祩宏《阿彌陀經.疏鈔》,依「四悉檀」解釋此經為何對「舍利弗」說(當機):
悉檀者,合華梵云徧施,以世界,為人,對治,第一義四門,作歡喜,生善,滅惡,入道四益,十二部經,一切諸法,隨宜而說,無量方便,要歸作世界等四說,使人得歡喜等四益而已,鑒機授法,
四悉者,一身子乃左面弟子,經多居首,法應爾故,是世界悉檀,二身子智慧第一,眾所宗仰,彼信淨土,眾亦信之,是為人悉檀,三為不信淨土者,自鄙不如,轉其邪執,是對治悉檀,四為令習小法者,效其向大,求生淨土,究竟成佛,是第一義悉檀
|
四門 |
四益 |
舍利子 |
|
世界 |
歡喜 |
左面弟子,經多居首,法應爾故 |
|
為人 |
生善 |
智慧第一,眾所宗仰,彼信淨土,眾亦信之 |
|
對治 |
滅惡 |
為不信淨土者,自鄙不如,轉其邪執 |
|
第一義 |
入道 |
為令習小法者,效其向大,求生淨土,究竟成佛 |
釋尊不請自說,而以「舍利弗」為當機眾,乃因:1. 智慧第一:淨土門難信受,須具頂尖智慧,唯大智能承當,2. 法門深奧:看似簡易,原理極深,藉此提醒大眾, 經中呼喚「舍利弗」36次, 舍利弗始終沉默以對,只能信受,其他人豈可等閒視之,3. 難信之法:此法超乎常情,不可思議, ,「唯佛與佛」乃能盡知[7]。釋古德《演義》亦云:
世界:告必有法,令眾生知法門差別,井井有條,而不紊亂,得歡喜,
為人:身子智慧,為眾所宗,身子而信,眾無不信,各起善心,得生善,
對治:大眾智慧,不如身子,身子回心,無不回心,捨其邪執,得滅惡,
第一義悉檀:既回小向大,令不退轉,究竟成佛,悟第一義,得入理,
又云:四悉檀,是「能說」善巧,「所說」十二部等,種種諸法,皆作「四悉」利益:
世界:隔別界分,由眾生根器淺薄,佛隨其所樂欲聞,次第分別而說--歡喜,
為人:佛欲說法,必觀眾生機器之大小,宿種之淺深,然後稱其機宜--正信,
對治:貪欲多,觀不淨,瞋恚多,修慈心,對此諸病,說此法藥,遍施眾生—破惡
第一義:佛觀眾生善根已熟,即為說法,令其得悟—入道
以上通說其義,以下例舉其事:
一切諸法,不出八萬四千法門,通乎四教,即是生滅(藏),無生(通),無量(別),無作(圓),……趣舉一法,須開四門,有門,念念無常,如燈焰;空門,三假浮虛,如雲霧;雙亦門,二相從容;雙非門,二相俱捨,……一門機生熟,故四悉被之:
1.未種--世界說,令其歡喜,
2.已種--為人說,令其生善,
3.惡未破--對治說,令其滅惡,
4.根已熟--第一義說,令其入理,
佛智鑒機,說之必中,知不入理,令得三益;知不破惡,令得二益;無善可發,作世界說,但生歡喜。……初心下凡,不能入理、治惑,及與生善;聞世界悉檀,亦得歡喜益也,
佛說一切法,但為眾生利,其善巧方便,包括「藏通別圓」四教,「有空亦非」四句,「善惡事理」四勤……..,皆能鑑機說法,知病投藥,無不收其特效,乃至由上(利)趨下(鈍),或多或少,必得其相應之利,所謂「聞名及見身,心念不空過,能滅諸有苦」;「觀佛本願力,遇無空過者,能令速滿足,功德大寶海」,自有其「不虛作住持」之功德受用,故釋為遍施令得(悉檀)也。
(3). 明.蕅益《阿彌陀經.要解》,有清. 釋達默(1839 )《便蒙鈔》、民. 釋寶靜(1899-1940)《親聞記》、民.釋圓瑛(1878—1953)《講義》三種流通的解析: 先是《便蒙鈔》:
問:佛具三身,今言「佛說」,乃何身說?《梵網合註》答曰:三身既非一異,自不容其偏執何身說法;但為對治有異,故使諸經所說不同。
或云報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此則恐人執相迷理,故唯示法性本覺,以為真佛也。
或云法佛者,自覺聖境,無言無說,說法現儀,皆化佛耳;此則恐人以法身墮在情量,故唯示化佛,示三輪也。
實則說法度生,非法身,亦不離法身;非報化,亦不離報化。若得四悉檀意,
謂法身說法亦可,如云報化非說法者;
謂唯報化說法亦可,如云法身無言說;
謂三身合,乃說法亦可,如云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
謂三身各說法亦可,法報佛為地上菩薩說法,勝應佛為地前及聲聞緣覺說法,劣應佛為一切凡夫說法;
謂三身總無言說亦可,如四十九年不說一字。
若不解四悉檀因緣,隨執一句,皆名謗佛也。
《親聞記》
然諸佛說法度生,非法身亦不離法身,非報化亦不離報化。若明四悉檀義,則
謂法身佛說法亦可,如云報化非真佛,
言報化佛說法,亦可,如云法身無言說,
若言三身合一,乃能說法,亦可,如云報化和法身,處處應現往,
謂三身各說法亦可(法報身為地上菩薩說,勝應身為地前及二乘說,劣應身為一切凡夫說),或謂三身總無言說,亦可,(如云,佛說法四十九年,未曾說著一字)。
若明諸佛四悉度生之意,則法法皆是,否則,頭頭俱非。
為解釋「佛說」二字,引出佛有三身,「以何身說法」的問難,先總說「三身非一非異」,故不可偏執何身;其次,由於「對治」有異,故諸經觀機逗教而所說不同;若能約時被機而出教,則橫說豎說、正說反說「亦可」,此即是「佛以四悉檀而度眾生」的巧方便;結論云:若明「四悉度生」之意,則「法法皆是」,反之,若不解「四悉檀」因緣,隨執一句(頭頭俱非),皆名謗佛。
接著,就須舉示「四悉檀」的定義與利益,《便蒙鈔》:
問:《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云何而說也?答,若執不可說,又墮絕言之見,若達說即無說,不妨無說而說也; 若約四教,則有四不可說,(生/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 ……此四可說,各具四門……又各具四悉檀,共64;又有信/法二行,共128悉檀,則分分無量也。……華梵合稱,故曰悉檀,而有四種,……如來觀機逗教,為:
1.未種善根,令種善,隨樂欲而說--世界悉檀,歡喜機,
2.已種善根,令增長,隨便宜而說--為人悉檀,生善機,
3.已增長者,令成熟,隨對治而說--對治悉檀,破惡機,
4.已成熟者令解脫故,隨理而說--第一義悉檀,入理機,
亦名四益,又名四隨,因此四機,故感三身,施設教化。
《親聞記》
1.若人能聞法歡喜,生希有心,生難遭想,即世界悉檀歡喜益--未種善根者令種,
2.若人能聞法生解,長養善根者,即為人悉檀生善益--已種善根者令增長,
3.若人能執持聖號,滅貪瞋癡,即對治悉檀破惡益--已增長者令成熟,
4.若人能妙悟自性彌陀,證無生理,即第一義悉檀入理益--已成熟者令解脫,
結論是:
《便蒙鈔》:此彌陀經乃圓教有門,第一義悉檀,具下三悉檀,眾生機緣所感聲教也。
《親聞記》:當知世尊為「種、熟、脫」三[8],以四悉檀因緣度生故,無說而說,故曰佛說。
《便蒙鈔》於「修多羅」再次以「四悉檀」說之:
梵語「修多羅」,漢文有二:不可翻,含五義:法本、微發、湧泉、繩墨、結鬘。又各有三:教、行、義[9]
1.法本:一切皆不可說,以四悉檀四緣,則有言說--世界為教本,為人/對治為行本,第一義為義本。教本:金口所說,一言為本,派出無量言教。行本:示人無諍法,如教修行。義本:尋一句,詮一義,或一句,詮無量義。束為法門:教本即聞慧,行本即思慧,義本即修慧見真。
2.微發:佛以四悉檀說,言辭巧妙,悅可眾心--初聞世界,微有解生(教)。初聞為人對治,生善破惡(行)。初聞第一義,入理(義)。束為法門:小乘即三解脫,大乘即三德秘藏。
3.湧泉:佛以四悉檀說法,文義無盡,法流不絕--若聞世界,說一句解無量句(教)。若聞為人對治,起無量行恒沙法門(行)。若聞第一義,理若虛空,遍一切處(義),束為法門:四無礙辯
4.繩墨:佛以四悉檀說法--初聞世界,裁愛見之邪教(教)。若聞為人對治,遠離非道。入於正道(行)。若聞第一義,裁愛見之此岸,得至彼岸(義)。束為法門:八正道。
5.結鬘:如結華鬘,令不零落--世界結教,為人對治結行,第一義結義。束為法門:三業(口身意)無失。
或有翻亦五:
1.經:由(皆由聖人心口)--一切經律論 (世界/教)。一切契理行,相似行 (為人對治/行)。一切世間出世間方便究竟義 (第一義/義)。
2.契:世界(緣),為人對治(事),第一義(理),
3.法本:如前釋。
4.線:貫持、能縫--教,章句不亂,堪可說法。行,依經則行正,違經則行邪。理,理所不印,墮六十二邪理;理所印者,會一究竟道。
5.善教:世界(語),為人對治(行),第一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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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教) |
為人(行) |
對治(行) |
第一義(理/證) |
意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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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本 |
金口所說,一言派出無量教 |
示人無諍法, |
如教修行 |
一句詮一義,或無量義 |
一切不可說,四悉檀有言(聞思修 三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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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發 |
微有解生 |
生善 |
破惡 |
入理 |
言辭巧妙,悅可眾心(三解脫/三德) |
|
湧泉 |
說一句,解無量句 |
起無量行 |
恆沙法門 |
理若虛空, 徧一切處 |
文義無盡,法流不絕(四無礙辯) |
|
繩墨 |
裁愛見之邪教 |
入於正道 |
遠離非道 |
裁愛見之此岸,得至彼岸 |
八正道 |
|
結鬘 |
佛言教 |
行 |
行 |
義 |
結教行理,令不零落 |
|
經(由) |
一切經律論 |
契理行 |
相似行 |
世間,世出,方便,究竟 |
皆由聖人心口 |
|
契 |
緣 |
事 |
事 |
理 |
|
|
線(縫) |
章句不亂,堪可說法 |
依經則行正 |
違經則行邪 |
理不印,62邪,理所印,一究竟 |
貫持教行理,令不零落 |
|
善教 |
語 |
行 |
行 |
理 |
|
又以「蕅益」二字為例做「四悉」之釋:
蕅益者,乃大師淨業之號。蕅,謂蓮具六即之位,蕅喻理即、名字即二位,荷喻觀行、相似二位,華喻分證位,蓮喻究竟位。師示居名字位中,故曰蕅也,益者,四悉檀之益(解在後文),意謂現在五濁淤泥,但得名字四益,若珍池華敷,則得蓮臺之四益。[10]
以下舉經文幾處為例,分別以四悉解之
【要解】如是我聞--
《便蒙鈔》
1.三世諸佛經初,皆安「如是我聞」等,佛佛道同,不與世諍,世界悉檀,
2.《大論》云,舉時方,令人生信,為人悉檀,
4.信順者,信則所聞理會,順則師資道成,第一義悉檀也,
【要解】此等常隨眾,本法身大士,示作聲聞,為影響眾;今聞淨土攝受功德,得第一義悉檀之益,增道損生,自淨佛土,復名當機眾矣!
故此等深位菩薩,必皆求生淨土,以不離見佛,不離聞法,不離親近供養眾僧,乃能速疾圓滿菩提故(事是大因緣,理是秘密藏,不可忽過)
《便蒙鈔》
約迹,為常隨眾,約本,則是法身示作,為影響眾,若約得第一義悉檀,為當機眾。
三寶之境,乃菩薩所證三德秘藏,即究竟第一義悉檀,故云圓滿菩提也。
【要解】世界及佛,皆言有者,具四義(四悉檀)
1.的標實境令欣求故(世界)。
2.誠語指示令專一故(為人)。
3.簡非乾城陽燄,非權現曲示(非魔),非緣影虛妄,非保真偏但(非邪),破魔邪權小故(對治)。
4.圓彰性具,令深證故(第一義)。
《便蒙鈔》
乾城,即乾闥婆幻現之城,曠野深山多有,及蜃樓海市等,皆妖氣所現。
陽燄,即春時平地所起陽氣,遠看似水,近看則無。
非權現曲示者,李長者《華嚴合論》,謂「西方是權現,曲為小根所示。」
非緣影虛妄者,破末世眾生以「第六意識」所緣「法塵」之影,以為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謂西方在心外。
保真,乃藏教保真涅槃化城也,《法華經》云,我今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
偏,謂藏教之「偏真」,但,謂別教之「但中」。謂西方二有,乃圓教之妙有,非偏非但也。
破魔邪權小,故為破惡益。圓彰性具,令深證者,西方依正二報,皆我心中本具之物,若不往生,不能得其受用。若往生時,本具之物全顯現,故曰入理益也。
《講義》
1.標顯,西方依正,現在實境,令眾生心生欣慕,求生彼國,此世界悉檀,令得歡喜也,
2.誠語指示,令專一故,釋迦及六方佛以誠語指示,持名念佛法門,令得專一其心,淨念相繼故,此為人悉檀,令得生善益,
3.西方依正,二皆實有,非同
乾闥婆城,乃幻現(曠野深山常見,倏有即無,同妖魔之氣所現);
陽燄乃田間游氣(春晴伏地可見,遠看似水,近看則無,渴鹿逐陽燄,即錯認為水;
權現曲示者,破《華嚴合論》之偽(李長者謂西方是權現,曲引小根所示,故特破之);
緣影虛妄者(第六意識,是緣塵分別影事,舉體虛妄,此破末世眾生,認緣影為真心,謂西方依正,皆在心外);
保真偏但者(上破邪魔,此破權小,保真,乃藏教保真涅槃,《法華經》云,「我今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偏,謂藏教之偏真;但,謂別教之但中;今西方依正二有,乃圓教圓中之妙有,故非偏非但也,此對治悉檀,令得滅惡益,
4.圓彰性具,令深證故,即圓彰西方依正二報,乃自性本具,雖過西方十萬億剎之外,不出唯心,即無邊剎土,自他不隔於毫端,令悟唯心淨土,自性彌陀,而得深證受用,此第一義悉檀,令得入理益,[12]
【要解】問化作眾鳥何義?答:有四悉檀因緣(此經悉檀,皆是第一義,具下三悉)。
1.凡情喜此諸鳥,順情而化,令歡喜故,
2.鳥尚說法,令聞生善故,
3.不於鳥起下劣想,對治分別心故,
4.鳥即彌陀,令悟法身平等,無不具,無不造故,鳥即彌陀者,鳥即法界藏身,令聞法者,悟入法界藏身,無一法不具,無一法不造,得入理益也,
《便蒙鈔》總結小本《阿彌陀經》與其他經說之異,判此經乃「純圓/第一義」之教:
鳥即彌陀者,鳥即法界藏身,令聞法者悟入法界藏身,無一法不具,無一法不造,得入理益也。…..迥異他經故:他經具四教/四悉,此經純「圓教」四悉,圓教乃第一義諦之教,佛乃第一義諦之人,於圓教中,乃分證四悉。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故為圓融法界標指,又為第一義諦悉檀也。
《親聞記》:
初問,彌陀既有願力神通,何不直令眾生斷惑證道,而須化鳥說法,以攝化群生,是有何義?次答,為令眾生得四悉檀利益故,……
1.以識情故,喜觀諸鳥,彌陀順其情而化之,令眾生睹而聞者,得歡喜益也,
2.鳥是動物,尚解說法,人為萬物之靈,胡可不如鳥乎,於是聞之,益加精進,令得生善益也,
3.知鳥能說法,作善友想,人鳥平等,不於諸鳥起下劣分別之心,令得破惡益也,
4.若知鳥即彌陀法界藏身,聞其說法,即悟入法界藏身,生佛平等,無一法不具,無一法不造,是即第一義悉檀入理益也,
《講義》
1.世界悉檀--凡情喜此諸鳥,彌陀隨順凡情而化,令得歡喜,
2.為人悉檀--化鳥說法,事出奇特,令聞者,咸念三寶,而得生善,
3.對治悉檀--鳥能說法,未可輕視,不於諸鳥,起下劣果報想,令得滅惡,
4.第一義悉檀--甚深究竟之義,生佛一如,鳥為彌陀變化所作,鳥即彌陀法界藏身,無一法不具,無一法不造,即理具事造,令得入理,此經為圓頓教。
結云:若得「第一義」悉檀,就具足前三悉檀;因為前三「事造」不離後一「理具」也,
【要解】
念三寶,是從悉檀獲益:凡夫創聞,大踴徧身,是歡喜益;與三寶氣分交接,必能發菩提心,是生善益;由此伏滅煩惱,是破 惡益;證悟一體三寶,是入理益也。
《便蒙鈔》
念三寶是從悉檀獲益者,親證「一體」三寶,圓獲四益也,凡夫有二:觀行(外凡),相似(內凡),
1.乍破無明,創聞佛性之理,自然踴躍,普徧通身--別教歡喜地,
2.乍入聖位,與「一體」三寶,氣分相應,自是菩提心開發--圓教發心住,
3.由此分破無明煩惱,約斷德--破惡,
4.證悟「一體」三寶,即三德三身等,約智德--入理
此四益,意雖在圓,四教皆通,具四教道品故,四教俱圓故,當案「四教、六即」說之
《親聞記》:
三寶,是所念,行人淨心為能念,即從住持三寶,而親證一體三寶,圓獲四益,故曰是從悉檀獲益,此總標也,
凡夫有二:1.心心念彌陀,念念息幻塵,是「觀行」外凡,2.粗垢先除,六根清淨,是「相似」內凡,
1.創聞佛性之理,得未曾有,自然踴躍,滿身歡喜,是世界悉檀歡喜益,
2.從別初地,圓初住,證入聖位,豁破根本無明,與自心一真理性相契,三寶之氣分交接,從是三菩提心圓發,三諦善生,是為人悉檀生善益,
3.由此無明煩惱分伏分斷,此約斷德言,即是對治悉檀破惡益,
4.證悟自性實相覺慧之法寶,即般若德,報身,證悟自性本覺理體之佛寶,即法身德,法性身,證悟自性理智不二之僧寶,即解脫德,應化身,此約智德,名第一義悉檀入理益也,
《講義》
1.以同居淨土凡夫,創聞情與無情,同宣妙法,大喜遍身,是歡喜益,
2.外與別相三寶,內與一體三寶,氣分交接,必能發菩提心,是生善益,
3.由此發心起行,或伏煩惱,或斷煩惱,喻如濁水靜深不動,灰土自沉,清水現前,去泥純水,攪亦不濁,心中煩惱伏斷,亦復如是,是破惡益,
4.悟證一體三寶,人人具足,是入理益
【要解】
諸佛皆徹性體,皆照十方,皆可名無量光。而因中願力不同,隨因緣立別名,彌陀為法藏比丘,發四十八願,有光明恒照十方之願,今果成如願也(可悟心佛)。
《便蒙鈔》
隨四悉檀因緣,立別名也,若但約證釋,則諸佛體同,不能立其別名。立別名者,必假因緣,不然,則墮無因之過;因緣者,為眾生作四悉因緣也:
1.彌陀為法藏比丘者,世界悉檀也;
2.發四十八願者,為人悉檀也;
3.有光明恒照十方之願者,對治悉檀也;
4.今果成如願者,第一義悉檀也。可悟心佛者,點示「入理」益也。
《親聞記》
諸佛同證心要,同證寂照之理智,皆有無量光之德用,所謂十方諸如來,同共一法身是也,是則諸佛光明,皆能遍照十方,皆能與彌陀同名無量光,
而今彌陀別稱無量光者,乃為眾生作四悉檀因緣而立也,亦是因中願力不同故,彌陀往昔在世自在佛所,捨王位榮祿,發心出家為比丘,名法藏,於佛前曾發四十八大宏誓願,其本願中云,「我作佛時,頂中光明,勝於日月百千萬倍」,又云,「願我作佛時,光明照無數天下,幽冥之處,皆當大明,諸天人民,以及蜎蝡,見我光明,莫不慈心作善,來生我國」。以此別願所致,故立無量光之名。
言作四悉因緣者,1.彌陀因中為法藏比丘,隨順眾生,是世界隨樂欲義,2.發四十八願,以弘願攝善成淨,是為人隨便宜義,3.有光明恒照十方之願,以破眾生黑暗,是破惡隨對治義,4.今成佛果,如願而償,現無量光,是第一義隨入理也,
又4.眾生機熟,聞名睹光,得悟第一義,即點示入理益,3.若障重者,睹聞而眾罪齊消,是對治,2.而信心堅固,善根增長,是為人,1.若祇種善因,以帶業往生,是世界也,於此即可悟即心即佛矣,
《親聞記》解說諸佛同名無量光,及彌陀別稱無量光之同異,除了因中願力超勝於諸佛之外,也由此別願而為眾生作四悉檀之因緣,令得四種利益。又從「佛」與「眾生」兩邊,分別說「能作(法)」四悉(1-2-3-4),與「所受(機)」四益(4-3-2-1),其次序相反,而設想周全,更顯示了彌陀之三緣慈悲[13],無所遺漏;眾生之各適其性[14],皆得其益。
【要解】
悉檀四益,後三益,事不孤起,儻不從世界深發慶信,則欣/厭二益,尚不能生,何況悟入理?佛唯即事持達理持,所以彌陀聖眾現前,即是「本性」明顯;往生彼土,見佛聞法,即是成就「慧身」,不由他悟。
《便蒙鈔》
此經正宗分,「信願行」三資,不出四悉,
1.初廣陳依正妙果啟信,乃世界悉檀也,
2.次特勸發願,乃為人/對治二悉檀也,
3.正示立行,乃即事持達理持,第一義悉檀也,
若無世界悉檀,必不能發願立行;……唯有從第三執持名號中,即事持達入理持,乃名為念自佛;
分證以下,縱念自亦是念他,有能念/所念,法執未忘故;
分證以上,縱念他亦是念自,自他不二故,
所以,「其人臨命終時,彌陀聖眾現前」,即本性顯,乃證自性法身德也;「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往生彼土,見佛聞法」,即成就自性中本有慧身,不由於他悟,即發心住菩薩,得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也。
《親聞記》
悉檀,此云遍施,四益者,
初廣陳依正妙果以啟信,得歡喜益;
二特勸眾生應求往生以發願,約生善即為人,破惡即對治,
三正示行人執持名號以立行,即事持達理持,入理益也;
世界悉檀歡喜益,為前一悉檀,生善/破惡/入理,為後三悉檀益;然三悉益事,不仗他佛之緣,不能孤然得益;蓋不從世界悉檀,見依正妙果,深發慶信,則發願中,欣求極樂之生善益,厭離娑婆之破惡益,尚不能生,何況即事持而能悟入理持,顯性佛乎:
然則能得四悉利益者,唯憑念他佛之力,能即事持達理持,故彌陀聖眾現前時,就是吾人本性顯明也;若未得理一心,縱念自佛,亦是念他,以有能/所法執未忘也;若證理一心,縱念他佛,亦是念自佛,以達自他不二也。所以是人臨命終時,往生彼國,見佛聞法,即是自性本有慧身顯現,不由他人開導及造作而悟也,
名雖無量,世所共稱者,乃不出四悉檀因緣,或取因行以彰名,或隨果德而立號,或表性德,或顯相用,或攬行以破惡,或從願以生善,等字統及其他萬德也;雖舉一隅者,顯佛號;雖祇一德以彰名,仍具四悉檀義,而因果性相,弘願之萬德,則佛佛俱同,德德皆備,且有劫國名號,住行壽命,隨機有淨穢長短之別,若具足說之,無有窮盡矣,
十方諸佛,原從法身理本,垂於應化之跡,必然廣結良緣,法種遠播,能令世出世間一切眾生齊臻佛果,用世界悉檀於娑婆,施以至尊嚴隆重之教乘,詮揚極樂依正之妙用,以為人/對治二悉檀,啟大悲救苦之心,沁深入於生死苦海,行第一義悉檀,發大慈與樂之心,接引眾生於蓮邦,契證無量光壽者,其唯阿彌陀佛而已!所以十方諸佛,欽承讚嘆於上;無量輔處群靈,圍繞親近於下;如眾星之拱北極,似萬派之朝東海,豈非三義特勝,故得諸佛偏讚,眾生偏念也!
《講義》
1.慶聞佛說,慶遇良緣,得歡喜益,
2.欣慕極樂,欣修淨業,得生善益,
3.厭離娑婆,厭棄五濁,得破惡益,
4.悟唯心淨土,悟自性彌陀,得入理益,
倘無第一悉檀,二三尚不可得,何況能得第四耶,
又云:
1.佛說極樂世界,依正莊嚴,能令發歡喜心信入,即世界悉檀,得歡喜益,
2.能令觸動宿世善根種子,起欣求心,即為人悉檀,得生善益,
3.能令一心執持,以正念斷除妄念,魔障諸難,得以遮遣,即對治悉檀,得破惡益,
4.能令從事持,而入理持,法身體性,豁然開發,即第一義悉檀,得入理益,
【要解】佛有無量德,應有無量名,隨機而立,……舉一隅,仍具四悉,隨一一名,顯所詮德。
《便蒙鈔》
名,謂假名;德,乃實德。德既無量,隨德立名,名亦無量。世所共稱者,乃隨四悉檀機而立也。……因果性相行願等,法法皆通,故說之不盡也。
《便蒙鈔》
彌陀種種教啟,即此經、十六觀經等,能令眾生得四悉檀,……實相「體性」開發,往生淨土也。
以名召德,名雖假而有其用,德乃實而應所求,眾生稱名,佛德迴施,念佛者即得佛之受用;此乃他力信仰之特色也。故云:後三種悉檀之益,若不仗「他佛」之緣,則不能得;眾生乃由佛說世界悉檀,而聞見淨土「依正」之勝妙,而發起信樂欣求之願生心,及厭穢脫苦之出離心,進而一心專稱彌陀佛名,由事持之「淨念相繼」,而「不假方便自得心開」,悟入理持,借果德佛而顯自性佛。總之,唯憑念「他佛」之力,能得四悉之益者,即事而達理持,則平生與臨終,聖眾現前之時,即是個人本性之顯明,如是親證自他不二也。
【要解】
法門不可思議,難信難知。……佛智鑒機,知眾生成佛緣熟,無問自說,令得四益:如時雨化,故「歡喜信受」也。身心怡悅,名歡喜;毫無疑惑,名信;領納不忘,名受;感大恩德,投身歸命,名作禮;依教修持,一往不退,名而去。
《便蒙鈔》
1.身心怡悅,乃世界/歡喜益,
2.毫無疑惑名「信」,領納不忘名「受」,乃為人/生善益。
3.感大恩德,投身歸命名「作禮」,乃對治/破惡益。
4.歸命於佛,便破九界之惡故,依教修持,一往不退名「而去」,乃第一義/入理益。
《親聞記》:
橫超帶業之淨土法門,全事顯理,全理成事,事理俱融,絕言絕思;非「偏空」三乘信力所及,為之難信,非「六凡」陋劣智力所知,為之難知,佛意高深九界莫測,故無一人能問,如來以三輪不思議力,「大圓鏡智」鑒機,無謀而應,照見眾生善根已熟,憶佛念佛之法,正合其機,故為不請之師,不待人問,自動宣說,令眾生得四悉檀利益,受其化者,如大旱之甘霖,適時契機,故聞說大法,歡喜無量,頂戴信受也,
1.身心怡悅名歡喜,乃世界悉檀歡喜益;
2.無疑名信,不忘名受,乃為人悉檀生善益;
3.感大恩德者,指示淨土法門為大恩,教令念佛為大德,聞至教,身心頂受曰歸命,歸命佛界,便破九界之惡,乃對治悉檀破惡益;
4.遵佛所囑,依教奉行,一往直前,徑登不退,名而去,乃第一義悉檀入理益。
但能往生淨土,便登「圓三不退」,非「藏通別」思議法門可比也。
《講義》:
1.聞佛所說此不思議法門,得未曾有,幾如得雨化禾,春雷躍鯉,故歡喜信受也,身心怡悅,若身若心,怡然自得,歡悅無量,此乃世界悉檀,歡喜益也,
2.毫無疑貳名信者,以佛具五語可信,更加六方諸佛,各出廣長舌相,同音讚歎,固然毫無有疑貳,信之深也,領納不忘名受者,既信佛說,自然言言領納識藏,不忘不失,此信受,乃為人悉檀,生善益也,
3.感大恩德,投身歸命,名作禮者,能令眾生,出死苦,得涅槃樂,是為大恩大德,佛於娑婆五濁惡世,成無上道,說難信法,欲令眾生,信願修持,同出五濁,是謂泛寶筏於生死海中,普度眾生,同登涅槃彼岸,感此大恩大德,故投身歸命,名為作禮,此乃對治悉檀,破惡益也,既歸命於佛,常隨佛學,自得破除三惑五濁之惡也,
4.依教修持,一往不退,名而去者,依不思議教,修不思議法門,成不思議感應,圓證三不退,一往直前,疾趣無上果覺而去,此乃第一義悉檀,入理益也,證入第一義諦之理故,流通分竟,
佛說四悉,令眾生得四益,此乃圓教之外「三教」的分別說,而淨土門但以持名念佛,得生淨土,「行」簡易而「益」超勝:「但能往生,即登三不退」,故此經乃「圓」教四益,而非「藏通別」三教也。《要解》及《便蒙鈔》《親聞記》從始至終,以四悉檀以析論全經之內涵,乃至「流通分」結語亦如是。因為是「橫超、帶業」之法,不歷三祇而預補處位,不斷煩惱而得涅槃分,其中之「事理」圓融,而不可思議;乃釋尊與彌陀以「大圓鏡智」照見娑婆眾生之「善根」已熟,而時值「末法」五濁,唯應以信受、願生、持名之法而徑生極樂,見佛聞法速成佛,是為第一義入理之悉檀。故序分以「不問自說」,起眾生之仰信而受佛化;正宗分略說極樂依正種種莊嚴,導眾生之欣慕而願往生,此過程,眾生之心已漸調柔樂欲,流通分又以十方諸佛之同聲證勸,令眾生廣聞而歡喜頂戴、依教奉行也。也就是說,因為西方極樂,沒有眾苦,但受諸樂,阿彌陀佛,今現在說法(世界),讓人慶幸信仰,得歡喜益;欣慕極樂(為人),得生善之益;厭離娑婆(對治),得滅罪之益;如是從「事相」入手,勤於稱念佛名,若得一心不亂,由事持而達理持, 悟自性彌陀,入唯心淨土,即得終極的(第一義)入理之益。
「凡情」眾生,此生「未斷二惑」,而聞此四悉檀,於「第一義」之理不得勝解,亦可「帶業往生」,到彼見佛聞法,「六識縱橫自然悟,未藉思量一念功」,大開圓解,速證無生。
《講義》又針對淨土門之四悉四益,總結云:
1.世界悉檀,得歡喜益,聞佛說有西方極樂世界,清淨莊嚴,國中有佛,現在說法,心生歡喜,
2.為人悉檀,得生善益,聞說欲生彼國,親見彌陀,只要執持名號,即為多善根福德因緣,則知念佛即能生善,
3.對治悉檀,得滅惡益,依教專修淨行,念念相續,而得滅除身口意三業之惡,
4.第一義悉檀,得入理益,教令持名念佛,念到日久功深,豁悟實相第一義諦之理,即得「理一心不亂」,是謂四悉普益也,
更於結語,勉勵大眾云:
我等應如何而去始得?好把世間名利,拋去撇去;一切惑業,休去歇去?一聲阿彌陀佛,死心念去修去,求生極樂,五清淨土去,疾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去;切莫走向其他差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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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一】種→熟→脫
《俱舍論》卷23以聲聞之三生得果,配於「種→熟→脫」三位:第一生起「順解脫」分(下種),於第二生起「順抉擇」分(成苗),於第三生「入於聖位」乃至得解脫(結實)。天台宗則以佛化益眾生三階段:下種,將成佛之種子播於眾生心中,乃最初之結緣→調熟,佛種成長,近於開悟之臨界→解脫,破除無明,脫離諸苦。此三者是從佛受益,亦稱三益。以此配合《法華經.化城喻品》,聲聞、菩薩等大眾,昔在大通智勝佛會下聞《法華經》而信受領解(下種);之後,志樂小法而深著五欲,如來乃施設種種方便以誘導之(調熟);至靈山會上,在聞《法華》而得當來成佛之記莂(解脫)。《法華玄義》卷一:
巧為眾生作頓、漸、不定顯密種子,中間以頓漸五味調伏長養而成熟之,又以頓漸五味而度脫之。
《法華文句》一:
且約三段示因緣相:眾生
1.久遠蒙佛善巧,令種佛道因緣;2.中間相值,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而成熟之;3.今日雨華動地,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
又,久遠為種,過去為熟,近世為脫……。
又,中間為種,四味為熟,王城為脫--今之開示悟入者。
又,今世為種,次世為熟,後世為脫--未來得度者。
一佛之教化而完全,眾生或亘三世,或於一生,由菩提種而得道成佛。《法華玄義》二:
無謀之權,稱緣轉變,若遠若近,若種若熟若脫,皆為一榮故。
釋印順《成佛之道》云:「通論解脫道,經於種熟脫,修證有遲速,非由利鈍別。」在「解脫道」的修行中,都是 經歷了「種熟脫」三階段的:1.初聽佛法,起厭離從此種下了解脫的善根。2.之後,見佛,聽法,修持,使解脫心種成熟。3.最終,一切成熟而證果。有些佛弟子,聽法當下悟入而證果;有勤苦的修學了一生,還不能得道。今生修行而能不能證入,遲入或速入,決定於過去生的修習。過去沒有種下解脫心種,現生初生厭離心而修行,就想迅速證果,怎麼成?如前生已修到了成熟,今生出頭來,見佛聞法,便能證悟了(甚至不再用功,就圓證)。信行人與法行人--重於依師,以信為先,是鈍根;重於自力,以慧為先,是利根;都要經歷種熟脫三階。
此處以四悉檀配之,則是:世界(下種)→為人→對治(調熟)→第一義(解脫)。
「調熟」與「攝受」是佛陀教育、引導眾生所用的方便。「調熟」是讓眾生善根增長(培育);「攝受」是佛菩薩以慈悲心包容、吸引並救度有緣眾生。在淨土門,阿彌陀佛對眾生,以「身光」調熟而起信行、以「心光」攝取而得往生[1]。
「身光」是色相—眼見而確知;又可配以四悉檀:
1.常(圓)光:相好—世間、第一義悉檀,《甄解》:「圓明無礙,無時不照」;恆常自發,永 不磨滅。《悲華經》:「常光照於無量無邊百千億那由他諸佛世界。」
2.放(現)光:神通—對治、為人悉檀, 應機施化,有起有滅。《甄解》:「以光驚悟,有時而照,現收隨宜,故或曰之現起光,亦名神通光」。
「心光」是智慧—冥加而護念, 照破眾生之無明(煩惱)。
1.照法:真俗雙鑒(如理/根本)智--真諦實智—實相身,見眾生界自性清淨(無著),法性真理,唯佛盡證。
2.照機:普應群品(如量/後得)智--俗諦事智—為物身,通達無量無邊法界(無礙),世出世法,唯佛通達。
佛有「身光」與「心光」之分,應不同之根機而攝受;眾生亦有「眼見」與「心見」之別,依各自之因緣而得益;然究竟言之,身/心之光一體,眼/心之見同歸。佛慈悲攝受之光,普應諸品,遍照眾生。既然是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則十方三世一切眾生,皆得佛光之照、佛願之度,雖似有身/心、常/放之異,只是佛之方便、眾生之分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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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二】:教、行、義
法本不可說,四悉檀可說,不外乎「教、行、義」三事,天台宗以此統攝佛法(經文)的全貌:
教(教法/語文):如來金口之宣說、三藏經典之表法--五時八教
行(實踐/軌範):依教理而起之觀心、戒律、行持 (一念三千、一心三觀)
義(真諦/實相):經典與實踐所指的究竟真理—藏通別圓各自對應之斷證
此三或開為「教、行、理、證」,概括全部佛法的框架,從學理到實踐的完整次第:
教(教法):佛所說的言語、文字與經典,引導眾生入道的言教與軌範。
理(義理):教法之道理與實相(因果、空性、四聖諦),是所詮的內涵。
行(修行):佛弟子依教奉行的修持,戒、定、慧,誦經、禪定、利他。
證(證果):實修之功德圓滿,親證涅槃的清淨。
與此類似的有「聞思修證、信解行證、信願行證」……不同表法。或併為三事,而有不同的組合,差別在第三字:
1.教、行--義(深奧法義、文義無盡)經教文字、音聲、觀心的含意。多見於天台宗(《法華玄義》《觀心論疏》)解釋經文與大義;依佛陀的言教所起的觀心、實踐。而契入甚深義理與真實。
2.教、行--理(諸法實相、本具理體)佛法之體性/事理的通達、契合。天台智者對經題(《法華經》《觀無量壽經》)通/別的義理判釋。佛隨眾生機緣所說,眾生依教奉行,契入名言所詮之本源實理(實相、法性)。教是能詮的語言,行是契入的實踐,理是所契的體性,三者相即相通。
3.教、行--證(親自證悟、獲得果位)從學教、起行而實證其真理。通攝一切佛法,或判定正、像、末三時的標準。佛留下的教法、經典,依此教典而奉行(修戒、定、慧),依修行之功而親證涅槃。重於「因果與修證的完整」教行是因,證是果。《十地論》:「一切諸佛法輪,皆悉受持者,謂教法。……攝受一切佛菩薩者,所謂證法。……一切諸佛所教化法,皆悉守護者,謂修行法。」《義林》六本:「具教行證三,名為正法,但有教行,名為像法,有餘無餘,名為末法。」《法華玄義》五:「乘有三種,謂教行證。」同釋簽曰:「五品乘教至六根,六根乘行至初住,初住乘證至妙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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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緣慈悲
前引《便蒙鈔》云:
法身即本覺性體,報身乃始覺智圓,化身則慈悲應現[15];……諸佛慈悲,不可思議,名號功德,亦不可思議,故一聞佛名,不論有心無心,若信若否,皆成緣種,況佛度眾生,不簡怨親,恆無疲倦,苟聞佛名,佛必護念,
六凡迷於真諦--妄造幻有--分段生死\
以此二死之苦,故感三慈而憫念也,
三乘迷於中道--妄執幻空--變易生死/
大悲願力者,「三緣」慈悲喜捨也,
化身以生緣慈緣假名,憫念六凡,
應身以法緣慈, 緣實法,憫念九界,
法/報以無緣慈, 緣法性,憫念十界,
以下即廣論三緣之慈悲:
慈悲:愛憐(惻隱)而與樂、悽愴(怵惕)而拔苦;無拔苦,不成樂;無與樂,難除苦,慈悲有三緣:,
1.從凡至聖之修行(所證)次第:生→法→無緣[16](小→中→大)
2.佛度眾生之應機(所緣)方便:四無量、四悉檀、四攝法
有云:
1.眾生緣,見眾生受種種苦,而不忍其苦,是小慈悲(孟子.公孫丑: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乍見孺子將入於井,則有怵惕惻隱);
2.法緣,無人我,但見因緣生之五蘊在「惑業苦」中循環,而願拔其苦,是中慈悲;
3.無緣,不靠對象、理論,自然而然的同理心,是大悲--這就是出世大善根,安樂淨土是法藏菩薩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所建立的,[17]
或云:
|
緣 |
緣相 |
能起人 |
|
|
生 |
緣五陰,願與其樂--緣一切眾生,如父母、親屬 |
凡夫 |
有漏有為 |
|
法 |
緣眾生所需之物,而施之--見一切法皆從緣生 |
三乘 |
或有或無 |
|
無 |
緣如來--不住法相及眾生相 |
諸佛 |
無漏無為 |
豎有三品,橫通無局,或云:二乘小(劃皮),菩薩中(破肉),佛乃大(徹髓),《親聞記》: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只因妄想執著,故受三界生死;諸佛乘大悲願,以拔其苦也,悲復有三種之別,
1.愛見悲,凡夫具此,如世人或見親屬,有意外之災,無衣與之衣,無食與之食,雖拔其苦,但是人分親疏,地分遠近,親者則慈悲救濟,疏者則置之不顧,有情見之悲,又同類有苦則救之,非同類,則非唯不拔其苦,反以殘忍心待之,如世俗人之食雞豬鵝鴨,魚鱉蝦蟹,……情見未忘,
2.法緣悲,二乘具此,二乘聖人,觀一切法,皆從因緣而生,緣生無性,當體即空,以此空法,示教利喜,拔六凡執有之苦,
3.同體悲,諸佛菩薩具此,諸佛觀九界眾生,是諸佛心內之眾生,諸佛之心,豎窮橫遍,故無一眾生不在佛心內,故皆同體,眾生病即我病,眾生苦即我苦,捨己從人,觀九界眾生,與我一體,拔眾生苦,即拔自己苦,自他不二,
就眾生而言,依其心所現之狀態,相應於三種慈悲及四種國土:
此一念之心,不可窮盡,則知依心所現,十方世界,亦不可窮盡,
依一念我執心(愛見),則現同居,若是善念,則現三善(天、人、阿修羅)世界,若是惡念,則現三惡(地獄、鬼、畜生)世界,
依一念法執心(法緣),則現方便土實報土界,
依無執心(無緣),則現常寂光,無豎可窮,無橫可遍,
又良賁《仁王經疏》云,悲有四種:
1.外道異生,起愛(著)見(解)悲;
2.聲聞、獨覺, 緣「欲(界)苦」,起觀行悲;
3.菩薩平等利樂,得(自他)同體悲;
4.諸佛世尊, 任運教化,不緣眾生與法性,得無緣悲,
說三緣或四緣,皆從所緣之內容而分等級,乃至有次第轉進之歷程,此常態之說,
有問:法緣(無緣)不見「我人眾生及諸法」等相,云何行慈?
1.由見「我法二空」乃至「無空無不空」,而念諸眾生妄為「我人/虛法」之所纏縛,深可哀湣,是故2.為眾生說如是法,令彼心開意解而離苦得樂,是即如法之慈悲,
或從諸佛菩薩「常以大慈之心、平等之智」,緣念一切眾生,令其皆得安隱快樂,因此,此「三緣」不是分屬於「凡夫、二乘、菩薩」之層級差別,而是諸佛所具而應機施用於三種有情,《親聞記》:
諸佛具此「三緣」,所以見四生如赤子,觀三界以同情;哀憐悲憫,念念不忘,如世之慈母,憶念其子也,諸佛常念眾生,居生死苦,故以三緣而憫念之:
以生緣慈悲,憫念六凡眾生,令離分段生死;
以法緣慈悲,憫念二乘眾生,令離方便/變易生死;
以無緣慈悲,憫念菩薩,令離實報/變易生死,
1.眾生緣,觀一切眾生,猶如赤子,運大慈心而布施之,
2.法緣,觀一切法,皆從因緣和合而生,了無自性;雖無自性,而能拔濟之,
3.無緣,無心攀緣一切眾生,而能任運拔苦、自然與樂,
應物隨機雖有三種,究其實相,眾生與佛,「法性」一體,故無(能所)緣而同體:「事理體一,生佛原同,無緣之慈,不謀而應,」今之所說阿彌陀佛之慈悲,乃大之大、出世之出世也,《親聞記》云:
佛觀察時機既至,無問自說(阿彌陀經),是徹底無緣大慈之所加被、攝持,
十方諸佛,皆具無緣大慈,同體大悲,此種慈悲,稱性而起,不可思議,
諸佛無緣大慈,同體大悲,從性海流出,任運被機,不謀而應,故不可思議,
此經(法門)之大慈大悲,具體顯示於阿彌陀佛「普攝一切眾生」之殊勝方便:名號功德:
而諸佛名號功德,亦不可思議,故一聞佛名,仗不思議力,故不論有心無心,若信若否,能得佛名,一歷耳根,皆成將來得度因緣之種子,
諸佛名號功德,全性成修,全修顯性,從性立號,以德彰名,故名號功德,亦不可思議,故但得聞佛名,無一不成佛也,
所謂「以名召體,體即實相;以名召德,罄無不盡」;依實德而立假名,因假名而召實德;眾生稱名,佛即感應,眾生之佛性與彌陀之果德,同體而無緣也,
由慈悲心而發菩提心,進修六度萬行,長劫精勤而不退,此乃菩薩行成佛之道的特色,《發菩提心經論》<發心品>第二:
菩薩見諸眾生,無明造業,長夜受苦,捨離正法,迷於出路,為是等故,發大慈悲,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救頭燃,一切眾生有苦惱者,我當拔濟令無有餘,
娑婆菩薩的慈悲心如此,若往生極樂則有兩種「示現」:
一生補處:智門遊戲(隨順佛願)—周遊諸剎,普修供養,多集功德,聞法悟入
自在化現:悲門普入(除其本願)—常遊穢土,現種種身,慈悲為物,弘讚一乘
[1] 四悉檀【中國佛教】— 佛教詞典
[2] 呂勝強<從七佛通偈談佛法四大宗趣─四悉檀>,蘇美文<以「四悉檀」論佛典的性別教化>
[3] 釋證自《四悉檀之研究》
[4] 釋圓融<從《大智度論》所引文獻探四悉檀之宗趣>
[5] 釋本圓<探討「四悉檀」之意趣──以印順法師的著作為主>,
[6] 林文彬<智旭《周易禪解》之「四悉檀」 及其釋義>
[7] 如蕅益《要解》云:「今聞淨土攝受功德,得第一義悉檀之益,增道損生,自淨佛土,復名當機眾矣。」
[8] 詳【附註一】
[9] 詳【附註二】
[10] 釋寶靜《要解親聞記》轉引此段文字云:師又名蕅益,乃修淨業之號。蕅謂蓮具六即之位,蕅喻理即、名字即二位,荷喻觀行、相似二位,華喻分證位,蓮喻究竟位。師示居名字位中,故曰蕅也,益者,四悉檀之益,意謂現居五濁淤泥,但得名字四益,若珍池花敷,則得蓮臺之四益,故稱蕅益也。
[11]阿歐,此云「有無」,謂外道經書前,皆安阿歐二字,標其所計,不出有/無二見,部內所言,不出所計也,
[12] 此段於《便蒙鈔》及《親聞記》皆有,詳略不同。
[13] 詳下文,及象山慶<正道大慈悲,出世善根生>
[15] 又云:受用身,乃自受用報身,即四智心品,又名法門身,妙宗云,八萬四千陀羅尼為髮,第一義為髻,種智為頭,慈悲為眼,無漏為鼻,四辯為口,四十不共法為齒,二智為手,如藏為腹,三三昧為腰,定慧為足;唯獨自明了,餘人所不見,故合寂也,
[16] 《大般若經》:「一切智智相應作意(菩提心),大悲為上首(慈悲心),無所得為方便(般若/法空慧)。」印順法師《學佛三要》據此三要列舉人天→二聖→菩薩的相應心行:
信願─希聖希天→出離心→菩提願
慈悲─眾生緣慈→法緣慈→慈悲心
智慧─世俗智慧→偏真智→般若智
[17] 《大論》20:「眾生緣,多在凡夫人行處,或有學人未漏盡者行。法緣者,諸漏盡阿羅漢、辟支佛等。無緣者是慈,但諸佛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