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ov醫生(我愛中華民國 二泉印月
不是之前那位,可是實在太巧了,相同的居住地、相近的身高、確定我喜歡你?似乎也沒別的話好說,對於你一點點(蠻多的吧)的大男人似的霸道要求,沒多加考慮的就給了你電話號碼,丟臉的是,我記錯你的名字(冏),第二天,你打來是因為要唱歌給我聽?歌唱得很棒,也聊到你放棄了出門。
你說喜歡我的聲音,你喜歡用逗號很厲害的人,你不喜歡直接說我愛你,而是把愛藏在語句之間,你聽些老歌,也聽hip hop,你喜歡用筆寫字,你到過很多地方,你還是一個主唱,你反應很快充滿自信又爽朗,你大學也修了心理學。
哇。是的,我喜歡你,我沒辦法拒絕。我想變成更好的人,讓我更喜歡自己,因為你。
(ps.好害羞喔,如果像上次的悄悄話被當事人看見就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