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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9 11:43:06瀏覽239|回應0|推薦3 | |
銘記在過去的貼文中指出﹐在政治爭議中﹐人民千萬「不要先跳入」對立政治人物雙方所提出的會議記錄﹑現場發言以及法令規章引用之適當性等等各說各話的矛盾「羅生門」中。因為﹐一般人民既非當事人﹐又未參與事件過程﹑不在事發現場﹑未列席會議﹐焉知孰真孰偽﹖ 像「新瑞都」案牽扯到所謂的「政治獻金」﹐一般網友明瞭「政治獻金」的法律定義嗎﹖在台灣有它的嚴謹法律定義嗎﹖怎樣的獻金是合法的﹖現在涉案的人各說各話﹐連司檢單位都還弄不清﹐一般網友能定誰是誰非嗎﹖如果有網友自己能收全證據﹐又加深入調查細微固然理想﹐但一般人民哪有那麼多時間精力﹐又何能精通為政的每個領域之專業知識呢﹖ 許多人愛看警探推理小說﹑電影。警探不是博士﹑學者﹑教授﹐也不是有權勢的大人物。他破案的「契機」每每只不過是以自己「敏銳的常識」和「邏輯推理」來發掘罪犯「不合常識」﹑「不合邏輯」的言語舉止。下一步驟才可能是請專家襄助蒐證﹑做深入調查。 所以﹐人民在監控﹑判斷民選官員或民代言行及為政的優劣﹑是非﹑善惡﹑功過﹑得失與真偽所應具備的「初步」能力條件﹐絕不困難﹗就不過是以自己「敏銳的常識」和「邏輯推理」來打擊﹑拆穿官員或民代「違背常識」﹑「不合邏輯」的的言語舉止表面漂亮動人之假象。如果一個人或一個政黨言語舉止經常「違背常識」﹑「不合邏輯」﹐是有能力﹑值得信任的嗎﹖ 如果你覺得去分析﹑拆穿政治人物的一個言語舉止表面漂亮動人之假象是小題大作﹐何必下這麼大工夫呢﹖我就要說「網友此言差矣﹗」 問題不是一個人﹐一句話﹐而是當今在朝的陳吳鄭王﹑趙錢孫李全是這般樣說話﹐而且不是只說一句﹐而是說了再說﹐昨天說了﹐今天也說了﹐明天還會說。別人一提抗議﹐他又說了﹐說過之後﹐需要一再「解釋」「澄清」﹐還怪別人不聽他的「重點」﹐就是不道歉﹗ 話都說不通的人執政﹐有一如此已經很可慮了﹐有一群﹐而且還要改你﹑革你﹐你說可怕不可怕﹖國其危矣﹗ 讀了下面所附一文﹐網友或許各有各的觀感﹑判斷。如果你要為執政黨與執政團隊成員大加美言一番﹐當然也是你個人的自由﹐但美言與惡言一樣﹐並不能改變事實。 – – – – – – – – – – – 銘記流言板(28) 「校長」﹐別哮了﹗ 陳水扁﹑呂秀蓮11/01在「城市之光」造勢晚會上再度就馬英九未向他「報告」香港之行發出抨擊﹑咆哮。 「銘記」對陳之發言所持觀點與下面所附〔銘記流言(27) 游「長官」﹐別油了﹗〕一文內的觀點完全一樣﹐只需把標題改成〔「校長」﹐別哮了﹗〕 陳水扁說﹐他很遺憾馬英九兩次到香港訪問,有時間見特首董建華,沒時間到總統府向他「報告」。並謂馬英九說向陸委會「報告」就好,不必向總統「報告」,好比學生有事,校長要求學生「報告」,學生說已向老師「報告」,不願跟校長「報告」,這樣對嗎? 這樣是不對﹗但不是馬不對﹐而是陳的比喻大大地不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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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