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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3 11:54:50瀏覽635|回應0|推薦6 | |
現在台灣的人民﹐不但可以公開大聲說「殺」陳水扁以表達「殺」陳水扁的意願了﹐還可以公開大聲說「殺」吳淑珍以表達「殺」吳淑珍的意願了﹗ 當然更可以大聲說「殺」 游錫堃 以表達「殺」 游錫堃 的意願了﹗更更可以大聲說「殺」 李登輝 以表達「殺」李登輝的意願了﹗可以大聲說「殺」 蘇貞昌 以表達「殺」蘇貞昌的意願了﹗可以大聲說「殺」 呂秀蓮 以表達「殺」呂秀蓮的意願了﹗可以大聲說「殺」 謝長廷 以表達「殺」謝長廷的意願了﹗更更更可以大聲說「殺」 辜寬敏 以表達「殺」 辜寬敏 的意願了﹗ 不怕大聲說「殺」以表達「殺」的意願﹐將觸犯強加於他人語言暴力﹑威脅生命的罪刑嗎﹖ 當然不怕﹗有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大人立下判例(見所附新聞)﹐在法內 ( 注意﹐絕對用不著法外開恩 ) 裁定﹕大聲說「殺」某人以表達「殺」某人的意願﹐是 屬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言行範圍,是無罪的啊﹗ 不怕大聲說「殺」以表達「殺」的意願﹐缺少響亮﹑堂皇的口號嗎﹖ 當然不怕﹗口號就是「救台灣」啊﹗不信﹐法官可以去問參加倒扁的百萬紅衫軍﹗﹗﹗ 不怕大聲說「殺」陳水扁以表達「殺」陳水扁的意願後﹐讓民進黨政權黨政要員高官藉口要求宣佈戒嚴﹐正好來實際「殺」大聲說「殺」陳水扁以表達「殺」陳水扁意願的台灣人民嗎﹖ 當然不怕﹗有法官大人慷他人之慨說﹕「李游蘇謝﹐呂陳吳辜﹐皆乃要員高官﹐都具最高道德標準﹐ 當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他人不必做 要員高官肚裡蛔虫﹐妄加臆測要求宣佈戒嚴﹗」 ( 當然﹐人民更不必懷疑法官是要員高官肚裡蛔虫﹐所以才能深知要員高官肚裡的雅量。 ) 不怕人人可以在醒目的﹑公開的﹑開放的國際人士麇集的國際機場﹑海港﹑會議場所「光明正大」地大聲說「殺」以表達「殺」的意願﹐會使台灣變成為國際文明社會的笑料﹑被宣佈為野蠻而不宜進入的紅色警戒危險區嗎﹖ 當然不怕﹗有法官大人向國際文明社會嗆聲﹕ 台灣有最「民主」﹑「進步」的政權﹐每個人說出對於世界公眾人物的想法,當然包括激烈、尖銳甚至要「殺」的意願,這正是台灣社會所建立彌足珍貴的文明權利,即使台灣每個人的文明品味未必高尚,法院相信國際人士都要有「民主」﹑「進步」的國際觀品味﹐才有辦法欣賞台灣的高尚「民主」﹑「進步」﹗ 唉呀﹗有了這樣「民主」﹑「進步」的政權﹐有了這樣「激烈、尖銳」品味的關刀族支持群眾﹐有了這樣「 慷他人之慨雅量 」的法官﹐幹嘛說「殺」﹑「殺」﹑「殺」說那麼多次﹐多囉嗦﹗ 乾脆一勞永逸﹐就大聲說「殺光」民進黨政權黨政要員高官以表達「殺光」民進黨政權黨政要員高官的意願﹐一次解決﹗﹗﹗ 記住﹗千萬不要只躲在廁所裡說「殺光」民進黨政權黨政要員高官以表達「殺光」民進黨政權黨政要員高官的意願﹐要光明正大地在醒目的﹑公開的﹑開放的國際人士麇集的國際機場﹑海港﹑會議場所大聲說﹗﹗﹗ 而且﹐在總統府前﹐不要只放信號槍彈﹐大可以拿真槍實彈﹐只需暫時用軟木塞封住槍口﹗ << 連戰訪中機場衝突 關刀客等人判無罪 >> 【中央社/台東縣二十一日電】 2006.12.21 05:45 pm 去年四月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訪中國,在桃園機場引起藍、綠支持者的衝突,當時綠營支持者關刀客黃明才和台東捍衛隊成員林參天等人,檢察官提起公訴,桃園地方法院認為林參天等人的言行屬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圍,判處無罪。 去年三月十四日中國通過反分裂法,一旦台灣獨立,賦予中國軍方可逕行以「非和平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一個月後,當時擔任國民黨主席的連戰,率團出訪中國,引起民間兩極反應。 連戰此行認為會「出賣台灣」和認為「有穩定兩岸和平」的兩方人馬,在桃園機場發生流血衝突。 「台東捍衛隊」成員林參天率領兩輛遊覽車的台東鄉親參加,當中黃明才在機場內手持「關刀」,穿著「殺連戰、救台灣、賣國老賊看刀」的背心,衝突後,林參天、黃明才等人被檢察官依公然聚眾施暴罪嫌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判處林參天、黃明才等人無罪。法官認為,林參天發起民眾前往桃園機場抗議,和「殺連戰、救台灣」等言論,屬於憲法的言論自由保障,況且黃明才的關刀並未開封。 法官認為 ,「言論自由保障每個人說出對於公眾人物或公職人員的想法,當然包括激烈、尖銳甚至令人不悅之批評,這正是台灣社會所建立彌足珍貴的權利,即使每個人品味未必高尚,法院相信連戰先生當有接受批評的雅量」 。 【 2006/12/21 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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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