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6/09/22 10:07:31瀏覽186|回應0|推薦7 | |
銘記流言板(170) 「倒扁」絕對不能寄託於「司法解決」 【 不可思議的是﹐反扁陣營裡也有唱「倒扁無用﹐回歸司法」才能拉陳水扁下臺的高調。 問題是﹐今天陳水扁可以無法無天到這樣地步﹐不就是「因為」司法無用﹐「所以」才令憤怒的人民採取「倒扁有用」嗎﹖怎地夢想「司法」會忽然就由「侏儒」變成「超人」呢﹖辦「總統女婿」的台開案猶如「包小腳」﹐辦「總統」的國務機要費案﹑ SOGO 案﹑借用珠寶案.......會是「天足」嗎﹖ 如果說陳瑞仁檢查官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天生神力﹐有專打牛鬼蛇神的正義感﹗即便如此﹐也要有不共戴天的強大反扁﹑倒扁民意先走在前面開道﹐陳瑞仁獨具「專打陳水扁的正義感」﹐才有社會的認同和說服性。否則﹐恐怕陳瑞仁反而要被抹成「欺壓阿扁的牛鬼蛇神酷吏」。所以﹐假如日後陳瑞仁真的「打鬼有用」﹐是「果」呢﹖還是人民的「倒鬼」在先是「因」呢﹖ 再從現實的角度來看。 其一﹐就算陳瑞仁是「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好漢﹐即使沒有社會的認同﹐他正氣凜然﹐也要在偵結時宣佈陳水扁犯法﹐但是﹐如果在千萬人民強大的倒扁民意下﹐貪腐的陳水扁都不怕「司法」本身﹐若在沒有在強大的倒扁民意下﹐陳水扁民進黨政權會怕陳瑞仁一人的「正氣」嗎﹖陳水扁民進黨政權只會當它是「晦氣」﹐一定要發動 100 萬人民挺扁﹐殺殺「晦氣」﹗ 其二﹐既然陳水扁「有權」堅持「國務機要費發票都是他為了辦秘密外交核准」這種只有上帝才能「識破」的秘密﹐「有權」堅持「只要說出出借珠寶給吳淑珍的朋友姓名﹐朋友就會沒有性命」這種「綠式幽默」才有的荒謬絕倫說法(向朋友出借珠寶﹐還要朋友冒這麼大的生命危險﹐有這必要嗎﹖吳淑珍非要戴這麼重大的珠寶﹐是為了完成一份 007 的絕密不可能任務嗎﹖還是陳水扁﹑吳淑珍像黑社會老大﹐朋友生命視如芻狗﹐不敢不借﹖)陳瑞仁除了偵訊﹑記錄之外﹐根本不能進一步拘押在位總統的陳水扁以防串供﹑不能測謊﹑不能打破陳水扁犯罪集團借國安及國家最高權力機制所築的防護網﹑不能擴大偵蒐﹑不能.......就算陳瑞仁在偵結時宣佈陳水扁犯法﹐陳水扁政權一定要說是陳瑞仁的自由心證﹑缺乏最終有力證據﹑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迫害﹑中國因素.......哪會自動下臺啊﹗ 其三﹐再簡單不過﹐陳瑞仁有什麼必要會在偵結時宣佈陳水扁犯法呢﹖ 】 上述一段話﹐是我在《銘記流言板 (166) 「罷免陳水扁案」的歷史意義》一文中說的。現據報載﹐李登輝提出「政爭要在立法院解決﹐司法不能解決」﹔挺扁的臺獨「大老」們﹐更赤裸裸不要臉地明說「即使吳淑珍涉案被起訴﹐陳水扁也不下臺」﹗ 李登輝提出的「在立法院裡面喬」的解決方式﹐當然是他個人想的美的如意算盤﹐一廂情願﹗ 挺扁臺獨「大老」們的赤裸裸不要臉﹐其實也還不夠火辣辣﹐因為吳淑珍涉案被起訴算什麼﹗本人已經說在前頭﹐就算檢察官陳瑞仁判定陳水扁涉案﹐陳水扁也不會下臺﹗ 陳水扁以及他的高級打手們﹐包括陳唐山﹑游錫 堃﹑林佳龍.......﹐ 從來沒有說過只要陳瑞仁判定陳水扁涉案﹐陳水扁就下臺。他們從頭到尾都只說陳水扁是清白的﹑是有最高道德標準的﹐有誰不相信﹐就去讀讀「阿扁電子報」﹐都是反扁倒扁者骯髒污穢﹑心懷叵測﹑罔顧道德。要不然他們怎會無所不用其極地抹黑﹑抹紅﹑抹黃施明德及倒扁群眾呢﹖ 被起訴的陳水扁女婿趙建銘都否認有罪﹐現在既然司法連刑事起訴在任總統都不能﹐那就沒有最終判決﹐陳水扁又何必僅僅因為遭小小檢查官判定涉案而「忘記清白」自認有罪呢﹖所以﹐在陳水扁眼裡﹐有誰的道德比他清白﹑比他高﹐被他看得起﹐可以「高華德」呢﹖ 在陳水扁心目中﹐怎麼可能有什麼「高華德」能在立法院裡喬他下臺﹐或在司法程序裡判定他涉案﹐他內心就自認自己的德不華不高﹑不如「高華德」而自慚形穢﹑自動下臺呢﹖大家千萬不要做白日夢﹗晚上也不要做﹗ 唯有一股強大的外力﹐逼使陳水扁認清「不下臺就沒有活路」﹐他才會下臺。這股外力可以是美國的強力運作﹐可以是軍隊的政變﹐也可以是罷工﹑罷市﹐但統統要有「倒扁」群眾堅持意志﹑絕不動搖的民氣做後盾。 美國在世界各地對比陳水扁還兇頑﹑支持者還更多超過 18% 的國家領導人運作過下臺無數次。在憲政歷史比台灣久遠多的﹑佛教徒佔絕大多數的泰國﹐總理塔信擁有再多的支持者﹐日昨也被佔少數的信奉回教的 陸軍總司令宋提趕下台。在總統直選﹑憲法﹑民主制度幾乎照抄美國﹑行之幾十年的菲律賓﹐人民抗議連任 20 年總統馬可仕的烈焰﹐終於贏得軍隊支持而在 1986 把馬可仕趕下台。 1991 年蘇聯的葉爾欽﹐帶領赤手空拳的反政府街頭運動﹐絕不退讓絕不妥協的大無畏精神﹐終於贏得前來鎮壓的坦克軍隊倒戈支持﹐推倒了 8 個共黨極端保守派領袖集體領導的政權。 當年波蘭團結工聯一波一波的政治性罷工﹐最後把相對開明的波蘭共黨政權都趕下了台。 「倒扁」採取和平路線的指導原則﹐是崇高的﹑感人的﹐但任何時代﹑任何國度裡﹐「和平」永遠不是沒有代價的﹐尤其在面對像陳水扁政權這樣無恥的集團﹐免費的「和平」﹐一定是糖衣陷阱的「和平假象」﹐絕不接受﹐也絕不盼望﹗ 即使民主先進的英美政府﹐也不會對人民的「溫和」遊行抗議做出任何妥協讓步的﹐遑論「靜坐」﹗除非人民的抗議「示威」能夠製造出政府或多數民意代表無法承受的壓力。 甘地的「和平」不合作運動﹐是不避免衝撞抵觸統治者「民主英國政府」之權威的﹗金恩的「和平」民權運動﹐是不避免衝撞抵觸統治者「民主美國政府」之權威的﹗ 甘地和金恩是「和平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言犧牲」的﹐但絕對不是帶領群眾靜靜地來﹐再靜靜地走的。他們是帶領群眾前進﹑再前進的﹗是絕不會為了比當初所定目標次一級的「戰果」﹑「勝利」而與統治者妥協的﹐因為在完成所定目標之前就妥協了﹐便完全推翻了「運動」本身的正當性﹑正義性﹐甘地﹑金恩也就不成其為甘地﹑金恩了。 甘地和金恩的「和平」運動﹐為了達成目標﹐是準備隨時付出犧牲代價的。 司法也許可藉「倒扁」的強大民意為後盾而宣告在位的總統涉刑案(仍不能起訴)﹐但是「倒扁」絕對不能寄託於「司法解決」而有任何軟化﹑躊躇﹑讓步。 「倒扁」絕對不能為了避免付出任何代價﹐而斷絕不了那分〈 「司法」解決「陳水扁」〉的迷失。否則﹐迷失的終將是 「倒扁」﹐被 解決的終將是 「倒扁」﹗不是 「陳水扁」﹗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