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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02:04:40瀏覽3125|回應8|推薦19 | |
銘記流言板(255) 臺獨「膽識」裡面的唯一成分就是 -- 「不要臉」
讀者自行依次閱讀以下所附﹐本人 1 篇批判臺獨分子 Cat9 回應文的回應文 (A) ﹑ 1 篇臺獨分子 Cat9 可笑復可悲的再回應文 (B) ﹐加上 1 篇聯合報社論「 看他從眼角滴出了謊言 」 (C) ﹐可以簡單地理出來龍去脈﹐也就應該認同本人數年來為文一再指出的一點﹕ [ 臺獨問題﹐表面上﹐是政治意識型態對立的問題﹐實質上﹐是文化的問題。 ] 表面上﹐臺獨分子自以為理直氣壯來自「膽識」﹐實質上﹐其理歪氣壯是來自「不要臉」的文化﹐一種不以無恥為恥的文化﹐正是常言所說﹐不怕死的人還不可怕﹐最可怕的人就是不要臉的人﹗ 一個人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之「膽識」﹐若非靠著不要臉﹐敢秀他 / 她的「膽識」嗎﹖還能要臉嗎﹖ 待我來說清楚臺獨分子 Cat9 的「膽識」成分﹕ 【 一﹑2010/11/10 10:22 ﹐ Cat9 回應文說﹕ < 別忘了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是民進黨提案的 , 但卻被國民黨阻擋至今 , 仍未成立 > ﹐經我回應文指出﹕ < 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馬英九 2008 年競選總統時的重要政見﹐已在 2009 年 4 月 3 日經立法院投票通過完成立法 > ﹐ Cat9 不為自己的無知而覺得無地自容﹐不為自己的惡意誤導被本人識破而羞愧﹐卻像沒事似的﹐反倒在他 2010/11/10 16:24 的再回應文中自覺很風光似地說﹕ <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 卻不究 2009 年 4 月以前的既往 ,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 , 還加碼額外奉送一句﹕ < 周法官沒有錯 > 。 ( 你讀過周法官的判決書嗎﹖ ) Cat9 就像指責別人缺德放了屁﹐結果被人拆穿放屁的是 Cat9 自己﹐ Cat9 不但不為自己當眾放屁的失禮不衛生而覺得無地自容﹐也不為自己的惡意誤導屁是別人放的而羞愧﹐反倒自覺很有學問地告訴大家﹕ < 人身體中有來源不明的氣﹐卻不能通﹐會很不舒服﹐所以放屁是身體自然的現象﹐表示氣通﹐放屁沒有缺德。 > 還加碼額外奉送一句﹕ < 我的屁沒有臭﹐是香屁﹗ >( 你讀過台灣民間故事中一則「放香屁」的故事嗎﹖ ) 本文讀者會不會被 Cat9 氣得也像蔡英文所說﹐鄭弘儀是一時情緒激動而大罵馬英九「幹 X 娘」﹐也一時情緒激動要大罵「幹 X 娘」﹖ 二﹑2010/11/10 10:22 ﹐ Cat9 回應文振振有詞說﹕ < 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 , 所以財產來源不明是合法的 , 也即是阿扁的財產是合法的 . 何罪之有 ?> ﹐可見他無知於「不違法」與「合法」在法律精神彰顯善惡美醜上的區隔。 在法律上沒有明定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的情況下﹐販毒搶劫或貪污納賄而來的錢﹐若無其它證據定罪﹐不透露來源而來源可疑的錢﹐最多只能歸為遊走法律邊緣的「不違法」而已﹐絕非法律正義精神上的所謂「合法」。 文明法治國度都有高標準的官箴﹐以補法律硬性條文的遺漏不周之處﹐則一國元首的言行當有更高格調的要求標準。一國元首不主動處處給人民做言行皆符合法律美善精神的表率﹐已經失格﹐還處處只求在「不違法」的邊緣鑽隙蹈縫﹐正所謂「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陳水扁及其臺獨民進黨徒眾﹐始則自吹自擂有高標準道德騙選票﹐只要吳淑珍被起訴﹐陳水扁就自願從總統職位上下臺﹔吳被起訴了﹐就改成一審有罪就下臺﹔一審有罪了﹐就改成陳水扁被起訴就下臺﹔陳水扁被起訴了﹐慢點﹐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所以起訴不算了﹔終於任滿下臺了﹐就再不提高標準道德了﹐也不敢說陳水扁 A 到的錢是光明正大的錢 ( 否則何需躲躲藏藏找無數的人頭搬來移去﹑進出國內外世界各地銀行﹖ ) 只提司法人權了﹐就靠 < 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 > 這塊遮羞布來耍威風了﹗ Cat9 一幫臺獨分子﹐就像男女始則自誇貞夫節婦騙貞節牌坊﹐既而被發現躲躲藏藏﹑手機及名車借來借去﹐進出全台灣各地旅社劈腿 / 通姦﹐就不再提貞夫節婦這碼子事﹐而開始威風凜凜大喊﹕「捉姦要抓雙呀﹗不然﹐何罪之有﹖」 三﹑何況﹐陳水扁的貪污收賄﹐罪證確鑿﹐並不需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來定罪﹐如果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可以追溯﹐只是陳水扁的罪要多加一條﹗ Cat9 卻把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的有無 , 當做貪污納賄治罪的唯一法律裁定依據﹐竟在 2010/11/10 16:24 的再回應文內說﹕ <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 卻不究 2009 年 4 月以前的既往 ,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 周法官沒有錯 . > ﹗試問﹐ 2009 年 4 月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立法成立之前﹐難道台灣都從來沒有貪污納賄犯被定過罪嗎﹖ 何況﹐周佔春判陳水扁無罪﹐是根據他自己一套 ( 也就是臺獨一套 ) 更荒唐的理由﹐並非根據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的不追溯既往啊﹗ 四﹑Cat9 在 2010/11/10 10:22 回應文中說﹕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是民進黨提案的 , 但卻被國民黨阻擋至今 , 仍未成立 > ﹐表示義正詞嚴譴責國民黨是助長貪污現象的﹐一旦被本人在回應文中揭穿而指出﹕ < 民進黨在立法院的立委人數不到 1/3 ﹐能夠通過該法條嗎﹖當然是國民黨立委票數的力量讓它通過的﹗ > 惡人先告狀的 Cat9 ﹐非但氣焰不消﹐在 2010/11/10 16:24 的再回應文內﹐還更囂張地挑剔說﹕ < 如你所說 , 此法是由國民黨通過的 , 可是不究既往 , 且罰則很輕 ( 三年以下 ) 看來國民黨不是有心的啊 !> Cat9 就像義正詞嚴指控他人沒有愛心不捐善款﹐結果被揭穿沒捐的是他自己﹐卻毫無慚惶﹐反而更囂張地挑剔他人說﹕「你捐這一點﹐可見沒有愛心﹗」 一轉身﹐ Cat9 卻又利用國民黨不是有心所通過的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之不溯既往﹐來為陳水扁開脫﹐興高采烈地說﹕ <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 卻不究 2009 年 4 月以前的既往 ,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 Cat9 就像自己不捐錢﹑卻指控他人沒捐錢﹐被揭穿後﹐竟挑剔他人捐太少﹐最後竟拿他人捐款去買冰淇淋吃﹐吃得興高采烈﹗ 本文讀者會不會被 Cat9 氣得也像蔡英文所說﹐鄭弘儀是一時情緒激動而大罵馬英九「幹 X 娘」﹐也一時情緒激動要大罵「幹 X 娘」﹖ 】 或有讀者會認為﹐ Cat9 大有可能只是臺獨分子中名不見經傳的小之又小的咖﹐沒有大名氣像鄭弘儀﹐沒有高學位像蔡英文﹐理他呢﹗ 我也知道﹐ Cat9 大有可能只是臺獨分子中的小小咖﹐但讀者若用心仔細看了本文﹐便該承認﹐ Cat9 的「膽識」中那不要臉的成分﹐哪會輸給鄭弘儀﹑蔡英文﹖本人可不是要理 Cat9 ﹐而是要借用 Cat9 來勾畫出臺獨分子的共同嘴臉﹐以辨正邪﹗ Cat9 謬指國民黨阻擋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一案前前後後所寫的文字與邏輯﹐其所顯現用心的無知﹑險惡﹐有輸給鄭弘儀在〔來台陸生補助款〕一事上所為的無恥操弄嗎﹖ Cat9 混淆﹑胡扯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與陳水扁貪腐案之間相對應的因果關係﹐較之於蔡英文身為當年民進黨政權陸委會主委而明知當年〔來台陸生補助款〕多於現在的﹐居然把鄭弘儀在〔來台陸生補助款〕一事上做惡質誤導以遂操弄仇恨之計﹐歸為「時空不同」﹐卻又把當初自身任政務官在立院被質詢時遭罵「混蛋」的事理性質﹐不管「時空不同」﹐竟不分輕重高低﹐拿去等同鄭弘儀在臺獨民進黨五都選前造勢大會上罵元首「幹 X 娘」﹐來正當化﹑合理化鄭弘儀的無恥﹐以便混淆視聽﹑顛倒黑白﹐兩者有分軒輊嗎﹖ 民進黨臺獨分子﹐不管名氣大不大﹑學位高不高﹑ A 咖還是 F 咖﹐彼此那分「膽識」的同質性很高﹐都是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 本人早已多次為文提出﹐面對臺獨的不要臉文化﹐千萬別想民主方式的辯論可以疏通的。無論你如何指出其謬﹐他仍兀自胡說八道﹑亂寫一通﹗你才指出他寫的 1 + 1 = 3 是不通的﹐他那裡還擺著很多的 2 + 2 = 5 ﹐ 1 + 2 = 4 ... 等著去貼文呢﹗等著你去「通」呢﹗ 通得完嗎﹖ 通了一個有用嗎﹖你準備用一天﹑一月﹑一年﹑一生去對以歪理當做正理之徒解釋 1 + 1 = 3 為什麼是不通嗎﹖ 你寶貴的時間是用來改造這些寶貝的算術思考嗎﹖ 所以﹐為了避免 Cat9 這個寶貝在本人部落格繼續 1 + 1 = 3 ﹑ 2 + 2 = 5 ﹑ 1 + 2 = 4 ...﹐即刻起﹐謝絕進入﹐他要耍寶﹐就留在他自家部落格裡耍去吧﹗ 參考文章﹕每日一扁 (112) 540 萬人的膽識 (A) 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之「膽識」/mingji (2010/11/10) 【 別忘了!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Cat9 2010/11/10 10:22 (B)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Cat9 (2010/11/10 16:24)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卻不究2009, 4月以前的既往,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周法官沒有錯. 如你所說, 此法是由國民黨通過的, 可是不究既往, 且罰則很輕(三年以下) 看來國民黨不是有心的啊! (C) 看他從眼角滴出了謊言/【聯合報╱社論】(2010.11.10 10:06 am) 一場沒有高潮的選舉,讓人感到乏味;但一場激情亢奮的造勢,卻教人毛骨悚然。鄭弘儀前一夜在台上振臂大罵馬總統「幹X娘」,第二天卻雙手合十含淚述說對台灣弱者的關懷,此種快速跳接的變臉戲法,令人瞠目結舌。鄭弘儀自己收放自如,但那些被挑起怨恨和憤怒的群眾,誰來幫他們化解心中的仇恨? 鄭弘儀的道歉,充滿狡偽。他承認不該爆粗口,但把自己的激情形容為悲天憫人,全因不捨台灣民眾受苦,才脫口說出髒話。然而,對自己的不實指控,鄭弘儀卻隻字未提,亦毫無歉意。鄭弘儀的失格,在他違背了媒體人的角色,為政治目的而虛構事實、煽動群眾仇恨。因一時情緒失控而爆粗口,或偶因疏忽而不明事實,並非無可饒恕的事;但處心積慮挑起民眾的對立,乃至故意虛構造假抹煞事實,卻是不可原諒的行徑。那一天,從鄭弘儀眼角滴下的不是眼淚,而是謊言。 對陸生的三萬補助,鄭弘儀明明知道是李登輝時代就開始的決策,也明明知道陳水扁時代亦蕭規曹隨,甚至提高金額擴大補助。那麼,這個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一脈相承的政策,鄭弘儀何以獨獨將它套在馬英九頭上,指控說這全是馬總統的罪孽?再說,如果蔡英文和吳釗燮覺得運用經費補助陸生有助加深彼岸對台灣的認同,為何馬政府做同樣的事,就是在媚中傾中,是不顧台灣人死活? 作為一個政論名嘴,持有強烈的政治認同,那是個人的選擇自由。但回到一個媒體人的角色,鄭弘儀可以色彩鮮明,卻不可故意造謠來煽惑群眾。鄭弘儀不僅過度放大了自己的媒體人角色,以綠色喉舌自居;他更跳上舞台助選,以為自己的光環足為別人加持。最後,這個得意忘形的名嘴,弄到連蘇嘉全都不敢承認他在幫自己站台。 出醜的不只是鄭弘儀,而是整個綠營。蔡英文會不知道陸生補助的緣起和由來嗎?她卻裝聾作啞,希望整起「嫁禍」演出能為民進黨五都選舉賺到一點額外的便宜。吳釗燮乃至其他立委會不知道民進黨長期發過這筆錢嗎?他們卻悶不吭聲,躲在暗處笑看「賣台」的帽子落在倒楣的馬英九頭上。一些平日活躍的親綠婦女及教育團體,對鄭弘儀汙辱母親(不管是誰的母親)的低俗演出居然也緘默不語。 這次五都選舉,最弔詭之處就在於此。在民意「厭舊」的鐘擺效應下,民進黨的策略原是保持低調,似乎如此即足以塑造理性形象;什麼都不必做,即能以「治理能力」的神話將國民黨擊倒。但鄭弘儀「幹X娘」事件卻提醒我們:台灣社會的內部對峙危機片刻未曾稍歇,眼前選季的太平只是一戳即破的假象。連在台中這種族群界線不明顯的地方,綠營都要用這種手法來栽贓、分化,顯示冷淡的選情只是颱風眼的表面寧靜罷了。 台灣的選舉天空,屢屢飄浮著希特勒式的鬼魅,他們以不同的面貌出現:有撕報紙的轎夫,有率眾拆牌匾的官員,有自製非常光碟的狂熱者,有聲嘶力竭的政治人物。乍看之下,他們都滿懷改革熱情;乍聽之下,他們皆滿口公平正義;實際上,他們的目的卻是在點燃仇恨和對立。為了挑激情緒,他們使用的言語和情緒就需要更加偏激;為了強化訴求,他們任意虛構造假、扭曲事實。試想,民進黨發給陸生補助八年,鄭弘儀未曾置一詞;而馬政府一發,即變成台灣罪人。除了仇恨與偏見,其間還有什麼邏輯可以解釋? 這個事件其實不是鄭弘儀的獨舞,而是綠營的集體演出。當鄭弘儀哽咽訴說對弱者的同情時,卡住他喉嚨的,是對馬英九、對陸生、對中國的厭惡。用正義來包裝個人的政治偏見,正是希特勒之輩擅長的事,更別提當年德國人如何瘋狂隨他起舞了。 ※延伸閱讀》 【2010/11/1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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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