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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獨「膽識」裡面的唯一成分就是 -- 「不要臉」
2010/11/12 02:04:40瀏覽3125|回應8|推薦19
銘記流言板(255) 臺獨「膽識」裡面的唯一成分就是  --  「不要臉」

讀者自行依次閱讀以下所附﹐本人 1 篇批判臺獨分子 Cat9 回應文的回應文 (A) ﹑ 1 篇臺獨分子 Cat9 可笑復可悲的再回應文 (B) ﹐加上 1 篇聯合報社論「 看他從眼角滴出了謊言 (C) ﹐可以簡單地理出來龍去脈﹐也就應該認同本人數年來為文一再指出的一點﹕

[ 臺獨問題﹐表面上﹐是政治意識型態對立的問題﹐實質上﹐是文化的問題。 ]

表面上﹐臺獨分子自以為理直氣壯來自「膽識」﹐實質上﹐其理歪氣壯是來自「不要臉」的文化﹐一種不以無恥為恥的文化﹐正是常言所說﹐不怕死的人還不可怕﹐最可怕的人就是不要臉的人﹗

一個人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之「膽識」﹐若非靠著不要臉﹐敢秀他 / 她的「膽識」嗎﹖還能要臉嗎﹖

待我來說清楚臺獨分子 Cat9 的「膽識」成分﹕

一﹑2010/11/10 10:22 ﹐ Cat9 回應文說﹕ < 別忘了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是民進黨提案的 , 但卻被國民黨阻擋至今 , 仍未成立 > ﹐經我回應文指出 < 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馬英九 2008 年競選總統時的重要政見﹐已在 2009 年 4 月 3 日經立法院投票通過完成立法 > ﹐ Cat9 不為自己的無知而覺得無地自容﹐不為自己的惡意誤導被本人識破而羞愧﹐卻像沒事似的﹐反倒在他 2010/11/10 16:24 的再回應文中自覺很風光似地說﹕ <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 卻不究 2009 年 4 月以前的既往 ,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 , 還加碼額外奉送一句﹕ < 周法官沒有錯 > 。 ( 你讀過周法官的判決書嗎﹖ )

Cat9 就像指責別人缺德放了屁﹐結果被人拆穿放屁的是 Cat9 自己﹐ Cat9 不但不為自己當眾放屁的失禮不衛生而覺得無地自容﹐也不為自己的惡意誤導屁是別人放的而羞愧﹐反倒自覺很有學問地告訴大家﹕ < 人身體中有來源不明的氣﹐卻不能通﹐會很不舒服﹐所以放屁是身體自然的現象﹐表示氣通﹐放屁沒有缺德。 > 還加碼額外奉送一句﹕ < 我的屁沒有臭﹐是香屁﹗ >( 你讀過台灣民間故事中一則「放香屁」的故事嗎﹖ )

本文讀者會不會被 Cat9 氣得也像蔡英文所說﹐鄭弘儀是一時情緒激動而大罵馬英九「幹 X 娘」﹐也一時情緒激動要大罵「幹 X 娘」﹖

二﹑2010/11/10 10:22 ﹐ Cat9 回應文振振有詞說﹕ < 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 , 所以財產來源不明是合法的 , 也即是阿扁的財產是合法的 . 何罪之有 ?> ﹐可見他無知於「不違法」與「合法」在法律精神彰顯善惡美醜上的區隔。

在法律上沒有明定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的情況下﹐販毒搶劫或貪污納賄而來的錢﹐若無其它證據定罪﹐不透露來源而來源可疑的錢﹐最多只能歸為遊走法律邊緣的「不違法」而已﹐絕非法律正義精神上的所謂「合法」。

文明法治國度都有高標準的官箴﹐以補法律硬性條文的遺漏不周之處﹐則一國元首的言行當有更高格調的要求標準。一國元首不主動處處給人民做言行皆符合法律美善精神的表率﹐已經失格﹐還處處只求在「不違法」的邊緣鑽隙蹈縫﹐正所謂「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陳水扁及其臺獨民進黨徒眾﹐始則自吹自擂有高標準道德騙選票﹐只要吳淑珍被起訴﹐陳水扁就自願從總統職位上下臺﹔吳被起訴了﹐就改成一審有罪就下臺﹔一審有罪了﹐就改成陳水扁被起訴就下臺﹔陳水扁被起訴了﹐慢點﹐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所以起訴不算了﹔終於任滿下臺了﹐就再不提高標準道德了﹐也不敢說陳水扁 A 到的錢是光明正大的錢 ( 否則何需躲躲藏藏找無數的人頭搬來移去﹑進出國內外世界各地銀行﹖ ) 只提司法人權了﹐就靠 < 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 > 這塊遮羞布來耍威風了﹗

Cat9 一幫臺獨分子﹐就像男女始則自誇貞夫節婦騙貞節牌坊﹐既而被發現躲躲藏藏﹑手機及名車借來借去﹐進出全台灣各地旅社劈腿 / 通姦﹐就不再提貞夫節婦這碼子事﹐而開始威風凜凜大喊﹕「捉姦要抓雙呀﹗不然﹐何罪之有﹖」

三﹑何況﹐陳水扁的貪污收賄﹐罪證確鑿﹐並不需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來定罪﹐如果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可以追溯﹐只是陳水扁的罪要多加一條﹗

Cat9 卻把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的有無 , 當做貪污納賄治罪的唯一法律裁定依據﹐竟在 2010/11/10 16:24 的再回應文內說﹕ <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 卻不究 2009 年 4 月以前的既往 ,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 周法官沒有錯 . > ﹗試問﹐ 2009 年 4 月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立法成立之前﹐難道台灣都從來沒有貪污納賄犯被定過罪嗎﹖

何況﹐周佔春判陳水扁無罪﹐是根據他自己一套 ( 也就是臺獨一套 ) 更荒唐的理由﹐並非根據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的不追溯既往啊﹗

四﹑Cat9 在 2010/11/10 10:22 回應文中說﹕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是民進黨提案的 , 但卻被國民黨阻擋至今 , 仍未成立 > ﹐表示義正詞嚴譴責國民黨是助長貪污現象的﹐一旦被本人在回應文中揭穿而指出﹕ < 民進黨在立法院的立委人數不到 1/3 ﹐能夠通過該法條嗎﹖當然是國民黨立委票數的力量讓它通過的﹗ > 惡人先告狀的 Cat9 ﹐非但氣焰不消﹐在 2010/11/10 16:24 的再回應文內﹐還更囂張地挑剔說﹕ < 如你所說 , 此法是由國民黨通過的 , 可是不究既往 , 且罰則很輕 ( 三年以下 ) 看來國民黨不是有心的啊 !>

Cat9 就像義正詞嚴指控他人沒有愛心不捐善款﹐結果被揭穿沒捐的是他自己﹐卻毫無慚惶﹐反而更囂張地挑剔他人說﹕「你捐這一點﹐可見沒有愛心﹗」

一轉身﹐ Cat9 卻又利用國民黨不是有心所通過的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之不溯既往﹐來為陳水扁開脫﹐興高采烈地說﹕ <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 卻不究 2009 年 4 月以前的既往 ,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

Cat9 就像自己不捐錢﹑卻指控他人沒捐錢﹐被揭穿後﹐竟挑剔他人捐太少﹐最後竟拿他人捐款去買冰淇淋吃﹐吃得興高采烈﹗

本文讀者會不會被 Cat9 氣得也像蔡英文所說﹐鄭弘儀是一時情緒激動而大罵馬英九「幹 X 娘」﹐也一時情緒激動要大罵「幹 X 娘」﹖

或有讀者會認為﹐ Cat9 大有可能只是臺獨分子中名不見經傳的小之又小的咖﹐沒有大名氣像鄭弘儀﹐沒有高學位像蔡英文﹐理他呢﹗

我也知道﹐ Cat9 大有可能只是臺獨分子中的小小咖﹐但讀者若用心仔細看了本文﹐便該承認﹐ Cat9 的「膽識」中那不要臉的成分﹐哪會輸給鄭弘儀﹑蔡英文﹖本人可不是要理 Cat9 ﹐而是要借用 Cat9 來勾畫出臺獨分子的共同嘴臉﹐以辨正邪﹗

Cat9 謬指國民黨阻擋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一案前前後後所寫的文字與邏輯﹐其所顯現用心的無知﹑險惡﹐有輸給鄭弘儀在〔來台陸生補助款〕一事上所為的無恥操弄嗎﹖

Cat9 混淆﹑胡扯 < 財產來源不明罪 > 與陳水扁貪腐案之間相對應的因果關係﹐較之於蔡英文身為當年民進黨政權陸委會主委而明知當年〔來台陸生補助款〕多於現在的﹐居然把鄭弘儀在〔來台陸生補助款〕一事上做惡質誤導以遂操弄仇恨之計﹐歸為「時空不同」﹐卻又把當初自身任政務官在立院被質詢時遭罵「混蛋」的事理性質﹐不管「時空不同」﹐竟不分輕重高低﹐拿去等同鄭弘儀在臺獨民進黨五都選前造勢大會上罵元首「幹 X 娘」﹐來正當化﹑合理化鄭弘儀的無恥﹐以便混淆視聽﹑顛倒黑白﹐兩者有分軒輊嗎﹖

民進黨臺獨分子﹐不管名氣大不大﹑學位高不高﹑ A 咖還是 F 咖﹐彼此那分「膽識」的同質性很高﹐都是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

本人早已多次為文提出﹐面對臺獨的不要臉文化﹐千萬別想民主方式的辯論可以疏通的。無論你如何指出其謬﹐他仍兀自胡說八道﹑亂寫一通﹗你才指出他寫的 1 + 1 = 3 是不通的﹐他那裡還擺著很多的 2 + 2 = 5 ﹐ 1 + 2 = 4 ... 等著去貼文呢﹗等著你去「通」呢﹗ 通得完嗎﹖ 通了一個有用嗎﹖你準備用一天﹑一月﹑一年﹑一生去對以歪理當做正理之徒解釋 1 + 1 = 3 為什麼是不通嗎﹖ 你寶貴的時間是用來改造這些寶貝的算術思考嗎﹖

所以﹐為了避免 Cat9 這個寶貝在本人部落格繼續 1 + 1 = 3 ﹑ 2 + 2 = 5 ﹑ 1 + 2 = 4 ...﹐即刻起﹐謝絕進入﹐他要耍寶﹐就留在他自家部落格裡耍去吧﹗

參考文章每日一扁 (112) 540 萬人的膽識

(A) 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之「膽識」/mingji (2010/11/10)


台灣大學生要在加油站深夜打工到清晨,才有能力支付學費,而來台留學的陸生卻每月可以坐領馬政府三萬元補助。聽到這種事,如果你開始感到血脈賁張,那麼鄭弘儀就得逞了,他已經成功挑起你仇恨的神經。

但鄭弘儀沒告訴你的真相是:這項政策從李登輝時代即已存在,陳水扁時代吳釗燮主持陸委會,每月給陸生的補助還加碼到四萬兩千元。聽到這裡,你有何感想?或者你會覺得被鄭弘儀操弄而對他惱怒不齒?或者你仍堅持要接受鄭弘儀的說法,繼續仇恨馬英九和大陸學生?

知識不足會使人愚昧,資訊不足會讓人做出盲目的判斷,鄭弘儀操弄的就是這個角落的人性。


以上是日前聯合報黑白集社論的內容﹐之前﹐多家媒體新聞也做了類似的報導。文化流氓及其集團的「膽識」基礎﹐正是植於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之上﹗

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馬英九2008年競選總統時的重要政見﹐已在200943日經立法院投票通過完成立法。只可惜不溯既往﹐不能拿扁案開刀祭旗﹗民進黨在立法院的立委人數不到1/3﹐能夠通過該法條嗎﹖當然是國民黨立委票數的力量讓它通過的﹗

以下由臺獨分子Cat9針對本人前文
<每日一扁(112) 540 萬人的膽識> ﹐所貼[ 別忘了!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 之回應文﹐就是那種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之「膽識」的又一實例﹕

別忘了!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Cat9 2010/11/10 10:22

別忘了! 財產來源不明罪, 是民進黨提案的, 但卻被國民黨阻擋至今, 仍未成立, 所以財產來源不明是合法的, 也即是阿扁的財產是合法的. 何罪之有?

(B)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Cat9 (2010/11/10 16:24)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卻不究2009, 4月以前的既往,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周法官沒有錯.

如你所說, 此法是由國民黨通過的, 可是不究既往, 且罰則很輕(三年以下) 看來國民黨不是有心的啊!

(C) 看他從眼角滴出了謊言/【聯合報社論】(2010.11.10 10:06 am)

一場沒有高潮的選舉,讓人感到乏味;但一場激情亢奮的造勢,卻教人毛骨悚然。鄭弘儀前一夜在台上振臂大罵馬總統「幹X娘」,第二天卻雙手合十含淚述說對台灣弱者的關懷,此種快速跳接的變臉戲法,令人瞠目結舌。鄭弘儀自己收放自如,但那些被挑起怨恨和憤怒的群眾,誰來幫他們化解心中的仇恨? 

鄭弘儀的道歉,充滿狡偽。他承認不該爆粗口,但把自己的激情形容為悲天憫人,全因不捨台灣民眾受苦,才脫口說出髒話。然而,對自己的不實指控,鄭弘儀卻隻字未提,亦毫無歉意。鄭弘儀的失格,在他違背了媒體人的角色,為政治目的而虛構事實、煽動群眾仇恨。因一時情緒失控而爆粗口,或偶因疏忽而不明事實,並非無可饒恕的事;但處心積慮挑起民眾的對立,乃至故意虛構造假抹煞事實,卻是不可原諒的行徑。那一天,從鄭弘儀眼角滴下的不是眼淚,而是謊言。 

對陸生的三萬補助,鄭弘儀明明知道是李登輝時代就開始的決策,也明明知道陳水扁時代亦蕭規曹隨,甚至提高金額擴大補助。那麼,這個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一脈相承的政策,鄭弘儀何以獨獨將它套在馬英九頭上,指控說這全是馬總統的罪孽?再說,如果蔡英文和吳釗燮覺得運用經費補助陸生有助加深彼岸對台灣的認同,為何馬政府做同樣的事,就是在媚中傾中,是不顧台灣人死活? 

作為一個政論名嘴,持有強烈的政治認同,那是個人的選擇自由。但回到一個媒體人的角色,鄭弘儀可以色彩鮮明,卻不可故意造謠來煽惑群眾。鄭弘儀不僅過度放大了自己的媒體人角色,以綠色喉舌自居;他更跳上舞台助選,以為自己的光環足為別人加持。最後,這個得意忘形的名嘴,弄到連蘇嘉全都不敢承認他在幫自己站台。 

出醜的不只是鄭弘儀,而是整個綠營。蔡英文會不知道陸生補助的緣起和由來嗎?她卻裝聾作啞,希望整起「嫁禍」演出能為民進黨五都選舉賺到一點額外的便宜。吳釗燮乃至其他立委會不知道民進黨長期發過這筆錢嗎?他們卻悶不吭聲,躲在暗處笑看「賣台」的帽子落在倒楣的馬英九頭上。一些平日活躍的親綠婦女及教育團體,對鄭弘儀汙辱母親(不管是誰的母親)的低俗演出居然也緘默不語。 

這次五都選舉,最弔詭之處就在於此。在民意「厭舊」的鐘擺效應下,民進黨的策略原是保持低調,似乎如此即足以塑造理性形象;什麼都不必做,即能以「治理能力」的神話將國民黨擊倒。但鄭弘儀「幹X娘」事件卻提醒我們:台灣社會的內部對峙危機片刻未曾稍歇,眼前選季的太平只是一戳即破的假象。連在台中這種族群界線不明顯的地方,綠營都要用這種手法來栽贓、分化,顯示冷淡的選情只是颱風眼的表面寧靜罷了。 

台灣的選舉天空,屢屢飄浮著希特勒式的鬼魅,他們以不同的面貌出現:有撕報紙的轎夫,有率眾拆牌匾的官員,有自製非常光碟的狂熱者,有聲嘶力竭的政治人物。乍看之下,他們都滿懷改革熱情;乍聽之下,他們皆滿口公平正義;實際上,他們的目的卻是在點燃仇恨和對立。為了挑激情緒,他們使用的言語和情緒就需要更加偏激;為了強化訴求,他們任意虛構造假、扭曲事實。試想,民進黨發給陸生補助八年,鄭弘儀未曾置一詞;而馬政府一發,即變成台灣罪人。除了仇恨與偏見,其間還有什麼邏輯可以解釋? 

這個事件其實不是鄭弘儀的獨舞,而是綠營的集體演出。當鄭弘儀哽咽訴說對弱者的同情時,卡住他喉嚨的,是對馬英九、對陸生、對中國的厭惡。用正義來包裝個人的政治偏見,正是希特勒之輩擅長的事,更別提當年德國人如何瘋狂隨他起舞了。 

延伸閱讀》
哇新聞/鄭弘儀攻擊馬補助陸生政策,但綠營也補助了八年你有何感想? 

2010/11/10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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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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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4 的TW
2010/11/15 10:47
(好話先說﹕現在一窩子臺獨的不要臉都出籠了﹐又輪到1 + 2 = 4 的TW來報到唱「喏」了﹗然事不過三﹐這篇回應文之後﹐本人免費為臺獨的不通已經通了3通﹐仁至義盡﹗有臺獨不要臉的再回應﹐一刪了之﹐不再浪費寶貴的時間來「通」這些臺獨寶貝的算術思考了﹗)

「中國國民黨員」是指誰﹖指本人嗎﹖因為我很厲害嗎﹖那可就對啦﹗我的照妖鏡﹐把臺獨的不要臉照得原形畢露﹗我當然厲害﹗不然怎麼一干不要臉的臺獨都跑來這裡連連慘叫﹖

那麼﹐TW 一定就是臺獨民進黨員﹗不然﹐怎麼會這樣不厲害﹑這樣不要臉﹗什麼﹖沒有民進黨籍﹐不是民進黨員﹖那又怎麼肯定別人有國民黨籍呢﹖若不能夠肯定﹐又能夠指誰是國民黨員呢﹖指控無據又自相矛盾﹐是臺獨分子不要臉的第一顯著獨門功夫。

據2009年12月4日台灣中國時報報導﹐法務部表示,目前羈押的政黨狀況,國民黨廿九人、民進黨十一人、無黨籍廿一人、黨籍不明四十六人;起訴部分,國民黨廿一人、民進黨二人、無黨籍廿七人、黨籍不明七人。

另據2009年12月5日台灣中央社報導,法務部公佈的查賄績效統計,台灣各地檢察機關共計獲得情資4298件,受理2426件,起訴54件、79人,羈押174人。其中遭起訴、羈押的被告,包括候選人、候選人家屬、樁腳,但不包括受賄者,1天之內即新增羈押24人。羁押、起诉的政党状况,羁押部分:国民党38人,民进党14人,无党籍26人,党籍不明69人;起诉部分:国民党24人,民进党2人,无党籍30人,党籍不明9人。

不同的日期﹑不同的媒體﹐有不同的數據報導。12月5日﹐起訴部份的數據尚非最後確定的數據﹐因為有些人被羈押之後﹑偵結之前﹐程序尚未走到是否要被起訴的階段。(歡迎讀者提供更新的數據﹐但是三立﹑民視﹑自由時報等的臺獨數據﹐當然除外﹗)

而且﹐依據本人觀察﹑印證﹐向來的所謂無黨籍者﹑黨籍不明者﹐泰半以上是支持臺獨民進黨的﹗像鄭弘儀﹐當然是支持臺獨民進黨的﹐不然怎麼都去熱烈參與民進黨的選舉造勢﹖民進黨又哪一次不是當然熱烈歡迎﹖鄭弘儀罵了「幹X娘」之後﹐臺獨就說不是民進黨員﹐跟民進黨沒有關係﹐民進黨當然不用道歉﹐看看民進黨臺獨分子的這份不要臉﹗

還有﹐陳水扁全家貪污了天文數字的錢﹐臺獨分子卻說沒貪﹐而去檢舉藍營候選人賄選的時候﹐往往一隻鉛筆﹑一個便當﹐都會被臺獨分子當做檢舉的依據﹗

況且﹐這麼簡單的小學+﹑-﹑x﹑÷﹐怎麼算﹐都算不出TW所言的國民黨佔95%﹗

臺獨的媒體﹑政客﹑個人﹐造假數據﹑錯誤解讀數據以達到誤導效果﹐是出了名的﹗

再說﹐2009年已是馬英九執政﹐如果抓賄選抓到95% 都是抓國民黨的候選人﹐TW是不是暗示馬英九很綠噢﹗很不包庇國民黨噢﹗沒想到TW這麼愛戀馬英九﹐愛得這麼曲折隱晦﹗

說國民黨是地球上最髒的政黨的老外﹐是老幾啊﹖不過是一個沒有民進黨籍的臺獨外圍分子罷了﹗難道忘了﹐有世界地位的《時代雜誌》﹐曾把陳水扁的貪腐﹐列為年度全球十大醜聞的第5名嗎﹖台灣還有誰的髒﹐有臺獨總統陳水扁這樣高的國際知名度呢﹖

臺獨最瞧不起國民黨﹐天天指馬英九賣台傾中﹐要做中國共產黨的台灣特首﹐一向如此﹐倒不可怪﹐但一向最怕共產黨﹑最妖魔化共產黨﹐連送來熊貓都怕被統戰﹐可是現在﹐TW最不要臉的﹐莫過於為了踐踏國民黨﹐竟稱讚起共產黨來﹐沒頭沒腦地說﹐大陸人確實比台灣人明智﹐當初寧願選擇共產黨也唾棄貪腐中國國民黨﹗

臺獨反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現在﹐要不要學大陸人明智一點﹐寧願選擇共產黨啊﹖

陳水扁終於要去坐牢了﹐說是國共聯手打扁。TW不怕馬英九政府聯合共產黨打台灣﹖

貪污不貪污﹐當然是個大題目﹐但與本主欄貼文點破臺獨Cat9不要臉所在的中心意旨﹐完全沒有針對性﹗TW的回應文﹐敢情是﹐明裡講國民黨的貪污﹐暗裡竟要先替馬英九的主子共產黨做文宣﹐為攻台鋪路嗎﹖

哇﹗TW這個台奸﹗﹗﹗

參考文章﹕臺獨「膽識」裡面的唯一成分就是 -- 「不要臉」﹑540 萬人的膽識

<<中國國民黨員真厲害 !/ TW (2010/11/12 12:34)>>

貪污中國國民黨有申請專利旁人無法模仿 !@

去年三合一選舉,所有賄選貪污人員95%是中國國民黨員真厲害 !

難怪老外會說國民黨是地球上最髒的政黨,比共產黨還糟糕 !

當初大陸人寧願選擇共產黨也唾棄貪腐中國國民黨﹐大陸人確實比台灣人明智 !

betty
奇怪 是我眼花了嗎
2010/11/13 12:03

我怎麼在蟑螂身上看過國民黨三個字

就是那個在中國都打不死逃到台灣的那群人啊

可是在台灣又人人喊打

mingji(mingji) 於 2010-11-13 13:38 回覆:

betty這隻蟑螂的龜女不是眼花了﹐是眼瞎了﹐所以見不到真象﹗

奉勸別的臺獨蟑螂轉知betty這隻蟑螂的龜女﹐千萬別不要臉到忘了她的祖宗蟑螂就是從中國逃到台灣的﹐不然她現在這隻蟑螂的龜女不在中國大陸﹐怎麼還在寫中國字啊﹗

現在國民黨在台灣執政﹐在立法院佔絕大多數的席位﹐代表絕大多數的民意。臺獨民進黨不到1/3席次﹐是真正的小咖黨﹐誰才能代表「台灣的人人」來喊打啊﹖蟑螂的龜女想打誰啊﹗

奉勸別的臺獨蟑螂轉知betty這隻蟑螂的龜女﹐別不要臉再來﹐就是換個帳號再來﹐一定打死她這隻母蟑螂﹗


mingj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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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5 的cjs
2010/11/12 13:16
本人給臺獨定性的話﹐哪裡錯的了﹗才送走了1 + 1 = 3的Cat 9﹐不就立刻又出現了2 + 2 = 5 的cjs 嗎﹖

睜眼說瞎話﹐當然是不要臉啊﹗這不就正是本人說鄭弘儀不要臉﹑蔡英文不要臉﹑Cat9不要臉的原因嗎﹖

本人回應文中把Cat9不要臉的事理來龍去脈﹑因果邏輯交代得清清楚楚﹐cjs卻不看或看了也他媽的不管﹐竟把Cat9 ﹑鄭弘儀版本的無恥胡扯照演一遍﹗

令人厭惡的是﹐臺獨的不要臉﹐還他媽的講究不同版本咧﹗其實都是同質的﹐Cat9是1 + 1 = 3 ﹐cjs是2 + 2 = 5 ﹐還他媽的自以為是不同版本﹐比Cat9要臉呢﹗

鄭弘儀指控馬政府「補助來台陸生3萬元」而大罵「幹X娘」﹐就是睜眼說瞎話﹐要抹掉民進黨政權8年「補助來台陸生4萬2千元」的一個版本﹐要誤導不明白實情的人﹐讓人以為他鄭弘儀罵「幹X娘」﹐是對馬政府的「補助來台陸生3萬元」<唯有忍無可忍,方敢冒大不韙(這就是cjs在自己部落格為鄭弘儀貼文稱揚的標題)> ﹐是為台灣學子伸冤請命﹗這就是跟Cat9鬼計同質的不要臉﹗現在證明﹐cjs又跟鄭弘儀同質的不要臉﹐睜眼說瞎話﹗

明明<財產來源不明罪>法案通過立法﹐已經成立了﹐Cat9卻誤導地說「被國民黨阻擋至今 , 仍未成立」﹗這不是有無2個版本的問題﹐而是Cat9睜眼說瞎話﹐要抹掉唯一一個已經立法成立的版本﹐要讓不明白實情的人以為國民黨不要陽光法案﹗這就是跟鄭弘儀鬼計同質的不要臉﹗

cjs卻要把Cat9一個惡意誤導的事理本質轉化成一個好像是關心<不同版本有差別>的問題﹐以達到又一次誤導不明邏輯的人忽略掉而最好忘掉Cat9﹑鄭弘儀那類臺獨原本惡意誤導之險惡用心的鬼計。

好吧﹗就來講版本的問題﹗就算立法院通過的<財產來源不明罪>法案﹐100/100是國民黨的版本﹐與民進黨的版本100/100相反﹐請問讀者﹐立法院內民進黨席次不到1/3﹐國民黨立委佔絕大多數﹐代表大多數的民意﹐不通過國民黨的版本﹐難道要通過小咖黨民進黨的版本嗎﹖真要如此﹐不是睜眼投瞎票嗎﹖

何況﹐國民黨版本好不好﹐是由cjs 或小咖黨民進黨說了算嗎﹖那可真是要等國民黨立委都閉眼來讓cjs 瞎說話了﹗

現在證明﹐cjs又跟Cat9同質的不要臉﹐睜眼說瞎話﹗

最後﹐對了﹐提醒讀者﹐cjs的中文程度實在「沒通」﹗讀他的蹩腳中文﹐實在感覺很彆扭﹗更沒時間再通他的2 + 2 = 5﹗即刻起﹐謝絕進入本網誌﹐大家也可以免得再讀他蹩腳的中文了﹐大家應該感謝我﹗

TW
中國國民黨員真厲害 !
2010/11/12 12:34

貪污中國國民黨有申請專利旁人無法模仿 !@

去年三合一選舉,所有賄選貪污人員95%是中國國民黨員真厲害 !

難怪老外會說國民黨是地球上最髒的政黨,比共產黨還糟糕 !


當初大陸人寧願選擇共產黨也唾棄貪腐中國國民黨,

大陸人確實比台灣人明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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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獨早已死了!
2010/11/12 10:55
早在2000年的時候扁家以第一家庭的身份不斷爆出特權事件及其後不斷與綠營冒出的貪腐案件而所謂的台獨大老和台獨支持者不去譴責反而極力護短的那時候,"臺獨"早就已經宣告不治身亡了。

現在的 "臺獨" 早就被不良的山寨品給取代了,名稱雖然一樣,內容跟原版的早就天差地遠了,不良品的不明成份及有害成份本來就多如牛毛,恐怕不會像作者所言只有單一成份。



紫金王朝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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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邏輯的人,活得會很悲哀
2010/11/12 06:58
沒有邏輯的人,活得會很悲哀,就像CAT9.

舉些例子,
如果有某A把一個人殺害分屍,可是翻爛六法全書,你絕對找不到一條叫作"將人的四肢與身體分離罪".
如果有某B走在碧潭吊橋上把迎面而來一個路人丟下橋,你也絕對在六法全書裡找不到一條叫作"把人丟到橋下"罪.
請問,某A和某B,有沒有罪??有,當然有,一個叫殺人罪,一個叫殺人未遂罪(看被丟下橋的人命大不大).

CAT9沒邏輯的地方就在,判阿扁根本不需要"財產來源不明罪",因為阿扁貪污收賄的事證確鑿,可以判他的法條已經太多了.
文章連結:

2014 第一笑話

2014 第三笑話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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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12 04:17

不知睜眼說瞎話,算不算不要臉?

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怎樣個不明,兩版有差喔!

有通等於沒通,有什麼好"臉"的?


蜘蛛蝴蝶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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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獨成分......
2010/11/12 03:22
臺獨=====怕死的人+不要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