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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 萬人的膽識
2010/11/10 07:08:22瀏覽2451|回應6|推薦13
銘記 : 每日一扁 (112) 540 萬人的膽識

下附冠以「 周占春的膽識 」之標題的聯合報黑白集社論型文章一篇。內容屬實﹐但標題中「 周占春的 」指稱性則太過小化了在台灣社會存在的一種所謂的「 膽識 」。

溫家寶說過一句入理的話﹕「在中國﹐任何 1 個小問題﹐乘以 13 億 ( 人口數 ) ﹐都是大問題。」

人們絕不可忘記﹐ 2008 年大選時﹐一個毫不認錯的民進黨貪腐政權所推出的候選人﹐仍舊獲有 540 萬不管是非對錯的死忠支持者的選票﹗這就是台灣社會存在的一種所謂的「 膽識 」﹗所以﹐鄭弘儀在臺獨民進黨五都選舉造勢大會台上大罵馬英九「幹 X 娘」﹐臺下臺獨分子萬人回應「幹 X 娘」﹔所以﹐這「幹 X 娘」裡頭﹐是有「 540 萬人 的膽識 」﹗不是僅僅「 周占春的膽識 」﹗

所以﹐將「 周占春的膽識 」乘以 540 萬﹐各位讀者就當深切明白﹐再度重讀﹑思考本人在【台灣塞浦路斯化﹐島內實行一邊一國】﹑【由「兩個中國」到「兩個台灣」】二文中所擬「台灣島內實行一邊一國」之議的真實性與緊迫性。

參考文章﹕

台灣塞浦路斯化﹐島內實行一邊一國】﹑【由「兩個中國」到「兩個台灣」

【周占春的膽識】

【聯合報 ╱ 黑白集】 2010.11.07 03:31 am

看到周占春對陳水扁二次金改案的判決文,不論是憤怒也好,感到荒謬、可笑或難以置信也好,你不能不佩服周占春法官的膽識,他真的是無所畏懼。

早就有人預言,扁案落到周占春手裡,絕不可能定罪。周法官絲毫不畏人言,他左拿憲法擋箭,右舉馬英九為矛,編構出一套天馬行空的奇言,說金改根本不是總統職權,陳水扁雖拿了六億多,其實只是他和財團間的一場「誤會」,不應該有罪。

在周占春眼裡,什麼國家基本大法,也只不過是一罐幫阿扁脫罪的立可白罷了。他自扮大法官,把憲法總統和實權總統一分為二,用影子幫真人掉包。周占春偷天換日,可不是摸黑進行,他大剌剌在記者會上向公眾開示、說教,把全國百姓當成愚夫愚婦,一點也不怯場。

周占春也絲毫不怕「白玫瑰」,不怕司法形象低落到什麼地步,更不在乎政黨輪替過幾回。他用政治念力來寫判決,用憲法否決六法全書,把公平、正義、廉潔拋在腦後,更不管輿論會怎麼說。他以「嘸你嘜安納」的勇氣,寫出矛盾百出的詭辯,把一個呼風喚雨的人形容成天真無邪,讓人瞠目結舌。對於其通篇胡言,許多人還在拚命咀嚼其間真諦與奧義,活脫一個卡夫卡式的荒謬社會。這個判決絕對該收入教科書,供法律系師生辯論。

可怕的不是周占春個人的膽識,可怕的是一個出了什麼岔的社會,會讓法官變成這副模樣,整個國家卻束手無策。面對周占春這種大無畏的綠營「死士」,執政黨卻仍只能囁嚅著說「社會自有公評」;請問:台灣的法治和社會價值要靠誰來維持?

【 2010/11/07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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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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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2010/11/10 16:24
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卻不究2009, 4月以前的既往, 所以阿扁還是無罪的, 周法官沒有錯. 如你所說, 此法是由國民黨通過的, 可是不究既往, 且罰則很輕(三年以下) 看來國民黨不是有心的啊!

ming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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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之「膽識」
2010/11/10 12:16


台灣大學生要在加油站深夜打工到清晨,才有能力支付學費,而來台留學的陸生卻每月可以坐領馬政府三萬元補助。聽到這種事,如果你開始感到血脈賁張,那麼鄭弘儀就得逞了,他已經成功挑起你仇恨的神經。

但鄭弘儀沒告訴你的真相是:這項政策從李登輝時代即已存在,陳水扁時代吳釗燮主持陸委會,每月給陸生的補助還加碼到四萬兩千元。聽到這裡,你有何感想?或者你會覺得被鄭弘儀操弄而對他惱怒不齒?或者你仍堅持要接受鄭弘儀的說法,繼續仇恨馬英九和大陸學生?

知識不足會使人愚昧,資訊不足會讓人做出盲目的判斷,鄭弘儀操弄的就是這個角落的人性。


以上是日前聯合報黑白集社論的內容﹐之前﹐多家媒體新聞也做了類似的報導。文化流氓及其集團的「膽識」基礎﹐正是植於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之上﹗

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馬英九2008年競選總統時的重要政見﹐已在200943日經立法院投票通過完成立法。只可惜不溯既往﹐不能拿扁案開刀祭旗﹗民進黨在立法院的立委人數不到1/3﹐能夠通過該法條嗎﹖當然是國民黨立委票數的力量讓它通過的﹗

以下由臺獨分子Cat9所貼[ 別忘了!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回應文﹐就是那種以無知﹑張冠李戴﹑斷章取義﹑惡意誤導為基礎之「膽識」的又一實例﹕


別忘了!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Cat9 2010/11/10 10:22

別忘了! 財產來源不明罪, 是民進黨提案的, 但卻被國民黨阻擋至今, 仍未成立, 所以財產來源不明是合法的, 也即是阿扁的財產是合法的. 何罪之有?



Cat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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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忘了! 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未成立!
2010/11/10 10:22
別忘了! 財產來源不明罪, 是民進黨提案的, 但卻被國民黨阻擋至今, 仍未成立, 所以財產來源不明是合法的, 也即是阿扁的財產是合法的. 何罪之有?

X-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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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不怕!
2010/11/10 09:25

周占春也絲毫不怕「白玫瑰」,不怕司法形象低落到什麼地步,更不在乎政黨輪替過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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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在乎政黨輪替過幾回!!!」

因為他已看準了,只要在那食古不化,腦袋僵化的馬總統治理下的司法,他個人的判決即使再離譜,也能在一句「司法獨立」的保護傘下,即可永保安全,而且飯碗也可確保無虞,

再反過來,還可順便消遣一下馬總統,以及嘲笑一下當今的司法;

在這樣的司法體系下,還管它政黨輪不輪替??如此離譜都無事了,將來若是變成自己人執政,那就更不用說了,搞不好還會成為英雄呢?因此,今天他無論怎麼做,看來都是穩賺不賠的.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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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主去過塞浦路斯嗎?
2010/11/10 07:58

格主去過塞浦路斯嗎?

可惜了這個地中海上的世外桃源!

就只因為種族和宗教的不同,整個島分成兩個世界!

PS:這裡的橄欖和棗椰的美味在快四十年之後的今天還是回味無窮!

日本男人特別愛吃棗椰,他們認為是和烏魚白一樣的效果,

船來回這樣一趟要四十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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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不夠吧!
2010/11/10 07:53

兩個不夠吧!

台灣獨立是每個台灣人自主的民主自由選項。

每個人都有權獨立成一個國家。

所以,愛獨立成幾邊幾國,是每個人自由的選擇。

像我就準備和我的家人一起獨立成為一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