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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強姦的 可不可以 亂哭﹖
2006/04/13 11:48:48瀏覽289|回應0|推薦7
檢察官李子春在立院會場外抗議總長同意權行使,引發議論。有署名「我可以哭嗎?」者﹐在檢察官改革協會上網留言,對於李子春的行為表示十分無奈,反諷地說,他擔心為何司法公義變成李子春一個人在獨唱?

不知道陳水扁強姦司法的時候,這個「我可以哭嗎?」的傢伙可哭了沒有﹖

2005年11月﹐總統府高官貪腐弊案被揭發﹐遭媒體追蹤報導﹐這是所有民主社會必然之事。陳水扁不知自我檢肅﹐反控「 部分檢調與立委勾結爆料,讓台灣亂」﹐引起檢察官協會反彈﹐發表聲明,質疑陳水扁的說法已經重創司法威信。

檢察官林秀濤﹐更在法務部反賄選部落格上發表「強姦司法的總統」一文。

當時的總統府秘書長游錫堃卻表示,陳水扁無意藐視司法,只是「陳述事實」,部分檢調人士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確有「不合法處」。

游錫堃的語言邏輯就是﹐只要他們認為「部分檢調人士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是事實﹐就是事實﹗他們認為「不合法」就是不合法﹗整個司法該被強姦也只好被強姦﹗陳水扁不得不強姦司法就只好強姦﹗不然要怎樣﹗

當被強姦的司法人員之一李子春﹐被強姦得受不了而起來反抗的的時候﹐ 這個 「我可以哭嗎?」 的傢伙﹐卻因為看到 起來反抗的司法人員或拋頭露面﹑或語無倫次﹑或衣衫不整﹑或家醜外揚等等「有辱司法門楣」之「不當行為」﹐便不齒於這個被強姦得受不了而起來反抗的司法人員﹐而替 強姦者 有情有義地哀哀痛哭﹗

被強姦得受不了的司法人員﹐起來反抗﹐也許有「英雄主義」吧﹗但多多少少代表著可憐人民來逞那一丁點兒的「英雄主義」吧﹗因為﹐司法人員是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人員終於也被強姦了﹐表示所有其他的一般人民都已被 總統強姦過了﹗

被強姦得受不了的司法人員﹐起來反抗﹐也許有「英雄主義」吧﹗但被強姦的司法人員哆哆嗦嗦所表現的那一丁點兒的「英雄主義」﹐還要被那個強姦者記過﹐也夠可憐寒酸的吧﹗

我們﹐被強姦的人民  可不可以  一起來放聲亂哭﹖

李子春記過》楊大智:法部掩耳盜鈴

記者羅紹平/台東縣報導

花蓮地檢署人評會決議記李子春兩小過,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楊大智說:「這是掩耳盜鈴、鴕鳥心態。」但楊大智強調,他不是支持李子春的行為,而是支持李子春的言論自由。

楊大智表示,他不是支持李子春的行為,但他肯定李子春的言論自由,「從檢察總長到基層每一位檢察官都必須檢討反省,為何民調有百分之七十的人不信任檢察官,謝文定沒當上檢察總長,是基層人民對檢察體系的整個否定,難道不是多數立委從選區選民處嗅到不一樣的氣息,才決定投下反對票嗎?」

他說,李子春當天只是說出多數民眾心裡的話,批評法務部不檢討,所有檢察官都應該想想,長期以來檢察體系做了些什麼,讓人民如此不信任;李子春如果說的是實話,法務部還不自我檢討就是「朽木不可雕」,反過頭來懲處說出事實的李子春,根本是掩耳盜鈴,欺騙自己。

楊大智說,社會對司法不任,就算李子春跳出來辯駁,社會也不可能改觀;檢察官形象好,社會也不致於因李子春一句話,就認定檢察官不好,謝文定被否決,「我們能講說,這是被李子春說出來的嗎?不是嘛,法務部要針對李子春懲處的話,真的很可笑。」

楊大智表示;「鈴在響了,你去想辦法把鈴處理掉,你把耳朵摀起來幹嘛?法務部面子掛不住,才把錯全都推到李子春身上。」

【 2006/04/13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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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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