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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流言板(11) 人民要力量﹐還是﹐人民要無奈(一)﹖
政治體制民主化的最終目標是:在必要的時刻﹐「政權」能由有知識﹑有組織的人民透過一種議會之外的「有效運作且可被有效檢驗與修改的過程」而直接地掌握在人民自己的手裡。
否則﹐不論人民選出了「我們」的民代﹐「我們」的市長﹐「我們」的縣長甚或「我們」的總統後﹐就再也不能「有果效」和「有時效」地監控「他們」所作所為中與人民利害攸關的言行甚至政策。「民主」不再意味著人「民」做「主」人﹐而是一旦投票選出了「我們」的「他們」之後﹐就只好任由「他們」做人「民」的「主」人。人民不但對自己所厭惡的當選政治人物無可奈何﹐並且對自己支持喜愛的當選政治人物也同樣無可奈何﹗
「我們」一旦選出「他們」之後﹐唯一能做的﹐只剩下對自己所厭惡的加以污辱性地謾罵以泄憤﹐對自己喜愛的則只有表達無條件地激情的支持﹐一廂情願地以為無論「他們」說什麼做什麼都是為「我們」好﹐且一廂情願地以為「終究會有好結果」﹐即使「他們」的言行明顯前後矛盾﹐違反邏輯﹗而「我們」的「他們」﹐對於「我們」的激情或「我們」的謾罵﹐可以完全不加理睬或只做「選擇性」的「適當運用」。
請問﹐台灣的有選舉權的人民不就是經常陷在如此的選後無力﹑無奈感中嗎﹖
「有效運作且可被有效檢驗與修改的過程」就是人民直接認真地記錄當選政治人物的言行﹑他們每次在議會的投票取向﹑或施政的效果。如有違失﹐當即時﹑公開﹑嚴正地表達自己的觀點﹐冀其修改﹐並在下一次的選舉中用選票給予檢驗並迫使其修改。不要只在有極大爭議性議題爆發時「選邊站」去示威遊行﹐最後失去主動性而輪為當選之政治人物的籌碼﹗
台灣產生第一次主政政黨輪替﹐對人民最終掌權做主人是有一定的正作用。但一次不夠﹐要經過若干次政黨輪替主政﹐政客和人民自己才能體認人民的力量﹐而政權才能最後輪到由人民真正掌握。
全體人民一旦選出了執政﹑施政的某黨與某人後﹐千萬不可因為先前投了支持票給當選者﹐就自認是執政黨或當選者內圈或外圍的一分子﹐就繼續無條件支持一切﹑為一切背書;總是「設身處地」為執政者﹑當選者著想﹐卻不同樣程度地為選民﹑為自己的利害著想﹗
不管自己所支持的人當選了或落選了﹐人民一定要認清﹐在選舉一結束時﹐人民自己便「天然成為在野陣營的當然成員」﹐要嚴格監控執政黨或當選者的一切。這種身分的釐清才能使選民和被選者成長﹐政治體制民主化才克臻成熟。
人民不要先跳入政治爭議中對立雙方提出的會議記錄﹑現場發言﹑法令規章引用適當性各說各話的矛盾羅生門中。因為﹐如果收全證據﹐又加深入調查細微固然理想﹐但一般人民哪有那麼多時間精力﹐又何能精通為政的每個領域之專業知識﹗
許多人愛看警探推理小說﹑電影。警探不是博士﹑學者﹑教授﹐也不是有權勢的大人物。他破案的「契機」每每只不過是以自己「敏銳的常識」和「邏輯推理」來發掘罪犯「不合常識」﹑「不合邏輯」的言語舉止。下一步驟才可能是請專家襄助蒐證﹑做深入調查。
所以﹐人民在監控﹑判斷民選官員或民代言行及為政的優劣﹑是非﹑善惡﹑功過﹑得失與真偽所應具備的「初步」能力條件﹐絕不困難﹗就不過是以自己「敏銳的常識」和「邏輯推理」來打擊﹑拆穿官員或民代「違背常識」﹑「不合邏輯」的的言語舉止表面漂亮動人之假象。如果一個人或一個政黨言語舉止經常「違背常識」﹑「不合邏輯」﹐是有能力﹑值得信任的嗎﹖
用幾個過去的例子說明如何以「常識」和「邏輯推理」來解剖開愚言﹑蠢行的真面目﹕
1) 蔣仲苓在兵士意外死亡後說哪裡不死人。就事論事﹐他所言屬實﹐因為若他自己死亡﹐這話也用得上﹗但他身為高官﹐卻忘記人情之常的起碼憐憫心﹐顯出十足落伍者不懂﹑不重人權﹑對高貴的矜恤同情完全冷感﹗
2) 呂秀蓮公開對桃園縣的公民辱罵過說﹐不選她﹐就是賣鄉賊﹗她如此粗魯無禮又無理﹐豈無愧為學法律的﹖她學通了法律嗎﹖如此污辱他人人格﹐是高尚的人格嗎﹖且如此肆無忌憚﹑公然為之﹐是一個懂人權﹑活在現代的文明人嗎﹖是一個尊重他人民權﹑有資格做民主制度中公民的人嗎﹖她為了有雜誌說她「嘿嘿嘿﹗散佈緋聞」有損她「一人名譽」而大事興訟不休﹐求償億元。她踐踏桃園縣公民的「全體人格﹑名譽」﹐卻不用賠嗎﹖事後證明﹐她完全不用賠﹗豈不說明桃園縣公民的「無奈﹑無力」和全體人格﹑名譽的「無價」嗎﹖她使以後別縣市公民只好選他們自己縣市出來的候選人而不敢選她﹐因為他們也不能做賣鄉賊﹗她還可以做陳水扁的下任競選搭檔嗎﹖將來如果在野黨推出桃園縣籍的候選人﹐而民進黨推出了非桃園縣籍的候選人﹐她一定要做賣鄉賊哩﹗她這般自大狹隘沒有邏輯的人﹐是有頭腦的人嗎﹖這樣的人居然做了人民的副總統﹐這像話嗎﹖相對而言﹐有人譏她不懂憲法﹐倒是芝麻小事了﹗
3) 上屆總統大選期間﹐非民進黨候選人﹐口口聲聲說陳水扁若當選﹐國家會如何如何危險。那麼非民進黨候選人豈不應緊密合作﹐共推一人競選﹐讓陳很難選上才能保家衛國嗎﹖這是很簡單﹐一想就通的數學和邏輯。三個人競選﹐陳就有可能以33.34%的得票率當選﹔四個人競選﹐陳就有可能以25.01%的得票率當選﹔五個人競選﹐陳就有可能以20.01%的得票率當選。更有甚者﹐非民進黨候選人也都明明知道一個事實 -- 民進黨在歷屆各種選舉的得票律皆在1/3左右。然而﹐除了李敖先生公開呼籲選民不必把票投給他以外﹐其他三個非民進黨候選人事實上卻都是在為自己力圖瓜分選票而分散選票去幫助陳容易當選﹗而後來﹐陳果然因此當選。若陳水扁當選﹐國家真如非民進黨候選人所說會危險﹐非民進黨候選人豈非明知統統參選會讓陳更容易有當選機會﹐還要統統參選而不顧國家危險嗎﹖他們說陳水扁當選﹐國家會如何如何危險這種話﹐若不是說假話來騙選票﹐就是數學太差﹐差到連小學程度都沒有﹐所以不明白統統參選的危險和愚蠢嗎﹖
4) 如同許多其他泛台獨分子一樣﹐陳水扁當選(市長或總統)後﹐不時會發表諸如「利用省籍地域觀念牟取選舉利益者﹐是激化族群意識﹑製造仇恨分裂﹐我們從來堅決反對」云云之類的謊言。因為﹐在有爭議性事件或一到選舉期中﹐無一例外地﹐「外省政權」﹑「台灣之子」﹐「台灣人選台灣人」﹑「不選我就是賣鄉賊」之類的語言歧視﹑語言暴力普遍﹑好用到無所不在﹐什麼時候看到陳水扁登高一呼﹐嚴厲譴責﹑禁止過﹖他自己就常常參與其中。更莫說希望他像文明國家有深度的政客千犯錯萬犯錯﹐卻絕不在敏感的種族或宗教議題上犯錯去說些引起歧視﹑仇恨聯想的話語﹔萬一說溜了嘴﹐也立即道歉﹐下不為例﹐深自警惕。不是說外省人只佔1/10﹐不能代表大多數嗎﹖難道是外省人愚笨﹐竟想從使用「本省政權」﹑「外省之子」﹐「外省人選外省人」﹑「不選我就是賣鄉賊」這類語言歧視﹑語言暴力﹐激化族群意識﹑製造仇恨分裂而得利嗎﹖到底是外省人數學程度差﹐竟想到去用這種自找死路的笨方法﹖是選民數學程度差﹐竟相信外省人使用這類語言歧視﹑語言暴力﹐激化族群意識﹑製造仇恨分裂會對只佔1/10人口的外省籍候選人有益﹖還是陳水扁數學程度差﹐會相信﹐或他認為選民程度差﹐很好騙﹐而張他的口替他自己及所有泛台獨分子說瞎話﹖
現在﹐依據一則「李:若反對購拉艦可能兵變」的新聞報導﹐提出一些分辨與問題,幫助網友推敲﹑解剖新聞報導中之主角與事件的可能真象﹕
1) 李感覺到﹑預計或已知有個他極不贊同或不喜歡的計劃在進行。
2) 李認為或了解到決定進行或不進行該計劃的權力是屬於他的。
3) 李認為或了解到決定進行該計劃的權力竟不歸他﹐是極冒犯﹑極不合法﹑極不道德的一個情勢。
4) 李感覺到或預計他沒有足夠的權力約束進行該計劃的人。
5) 李感覺到或預計他如果冒險試圖約束﹐他鬥不過﹐鬥也會失敗。如果鬥而失敗﹐他本人就完了 -- 性命完了﹑權位完了或二者皆完。
6) 李於是決定當時他自己什麼行動也不採取。
7) 後來﹐郝柏村下台了﹐是郝柏村鬥輸了﹖郝東窗事發被判刑﹐自然做不下去了﹖郝問心有愧﹐自動下台﹖﹖﹖
8) 郝雖下台﹐但李並未贏﹐因為郝的同黨勢力還在﹐還大到李仍舊決定他自己什麼行動也不採取﹖﹖﹖
9) 李當了直接民選的總統﹐因為郝的同黨勢力還在﹐還大到李仍舊「不敢」採取任何行動﹖﹖﹖
10)李其實早就大贏特贏﹑早就有勢力﹐他不早早採取任何行動﹐是因「寬洪大量」﹐放郝一馬﹖﹖﹖
11)李如今下台了﹐反倒指郝是軍閥﹑鴨霸﹑兵變﹐並非以前寬洪大量﹐而是「在台上」不敢動郝﹖﹖﹖難道說李的權力在「下台之後」才真正大起來﹐才什麼都不怕了﹖﹖﹖在「下台之後」膽子才生出來﹖﹖﹖
12)李如今下台了﹐反倒指郝是軍閥﹑鴨霸﹑兵變﹐是因李以前和郝交情甚篤﹐從而以私害公﹐枉顧國法﹐對極冒犯﹑極不合法﹑極不道德的郝不加制裁﹐在「下台之後」﹐「道德感」才高尚起來﹐特此「補予追究」﹖﹖﹖
13)李如果怕郝的勢力﹐怕到自己都下台了才「供出」自己終其兩任總統都不敢說的話﹐可見他兩任總統做的是多麼的「傀儡」﹑多麼的「小媳婦」啊﹗既是傀儡﹑小媳婦﹐又怎可常常誇耀自己兩任中有種種豐功偉績呢﹖至多不過是聽命行事或被恩准放行罷了。
14)李若從不懼郝﹐為什麼在極冒犯﹑極不合法﹑極不道德的重大購艦錯誤事故發生或慮兵變之時﹐對郝完全不採取行動呢﹖是姑息﹖是沒有判斷力﹖是其實當時自己並不認為改變購艦是什麼了不起的大事﹖是因為自己也參與其中﹖是因與郝集團有利益輸送﹑利害平衡﹖
15)李如果當年知道改變購艦是極冒犯﹑極不合法﹑極不道德的重大錯誤事故﹐又全無利益輸送或利害平衡﹐只因郝集團勢大﹐所以怕死﹑怕失去權位﹐不敢挺身一鬥﹐當然也是常人之常情﹐但這樣一個「常人」在非常時刻卻做了人民的總統﹐只能說是他個人的不幸﹐更是國家﹑人民的不幸。然則﹐以他如此一介「常人」﹐既已安全下台﹐雖不一定有「榮華」﹐但相當富貴(高收入﹐出有車﹐食有魚)﹐年紀又大了﹐實不宜夸夸其辭以偉人自居﹐既要做現任總統的依靠﹐又要做政黨的精神領袖﹐豈不應謙卑收斂﹐留點口德﹐就此閉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