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記流言板(423)中國五大畸案﹕劉曉波案﹑劉霞案﹑薄熙來案﹑谷開來案﹑周永康案
本文題目指名的五人﹐皆中國籍﹔劉霞之外﹐皆犯罪之身﹑皆犯重罪﹑皆被判重刑﹔包括劉霞在內﹐現皆遭關押或拘禁。
五人現時處境有相似之處﹐但比較五人罪行與待遇﹐真乃好不公正之至。令凡有理性之士﹐皆見劉氏夫妻案大有冤情﹐心為之哀﹑為之慟也﹗
依中國當局判刑法據﹕
周永康觸犯的罪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薄熙來觸犯的罪是受賄、貪污、濫用職權﹐被判處無期徒刑。
谷開來在2012年8月20日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14年9月25日,燕城監獄以穀開來服刑期間無任何故意犯罪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為無期徒刑。 2015年12月11日,北京市高院對薄谷開來予以減刑﹐經北京市高院減刑為無期徒刑。
劉曉波﹐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觸犯的罪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劉曉波﹐曾經參與八九民運,由於抨擊時政、關注民間維權、呼籲為六四平反和要求中國當局進行民主憲政改革,他也成為了中國當局重點監控的對象。在每年的一些敏感時期(如六四周年、兩會、黨代會等),都會被中國當局實施某種程度的軟禁,要求不得外出、訪友,甚至限制電話或網絡等的對外通訊。
於1991年1月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被判「反革命宣傳煽動罪」,但因說服學生撤離廣場被作為「重大立功表現」而免予刑事處分釋放。
1995年2月20日,劉曉波起草並與包遵信、王若水、陳子明、徐文立等共12人聯署發表《反腐敗建議書——致八屆人大三次全會》,提出了近期改革的7項目標與遠期改革的5項目標。 5月,他又和陳小平共同起草《汲取血的教訓推進民主與法治進程——「六四」六週年呼籲書》,並與王之虹、王丹、包遵信、劉念春、江棋生等共14人發起聯署,但他在正式發表前就被北京市公安局以「監視居住」的形式單獨關押在北京郊區,到1996年2月才被釋放。
1996年8月,劉曉波到廣州與王希哲相見,隨後以「擾亂社會秩序」被處勞動教養三年,被關押到大連勞動教養所。同年與劉霞結婚。 1999年10月7日,勞教期滿獲釋。
2008年,劉曉波因起草《零八憲章》,再次被捕,2009年12月25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二審維持原判。原在遼寧省錦州監獄服刑,後確診為肝癌晚期而獲准保外就醫,目前正在位於瀋陽的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接受治療。現在已經獲準接受歐美醫生來華會診。
以上特別引述劉曉波的「罪」情遠為詳細﹐為的是要與薄﹑周﹑谷的罪做比較。
薄﹑周﹑谷的罪﹐如果沒有被構陷﹑被冤判﹐就是客觀的﹑具體的﹑實質的﹑有就有﹑沒有就沒有的。以谷開來的罪來說﹐是殺了人﹐就是真有一個人「被」死了﹐「被」谷搞死了﹐不是這個人自己憑白就死了。谷開來有殺人﹐就有罪﹐沒有殺人就沒有罪﹐法院﹑制度﹑審判法官不能硬造一個死人。
劉曉波的「罪責」﹐就不那麼客觀﹑不那麼具體﹑不那麼實質﹐而是政治性的﹑思想性的﹑預估性的﹑主觀定義的。有「顛覆國家政權」犯意﹑造成破壞事實﹐固然有罪﹐但即使沒有該犯意﹑沒有造成破壞事實﹐也可被法院﹑制度﹑審判法官認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即使疑問「顛覆」有實質發生嗎﹖疑問「國家政權」有被具體破壞的痕跡存在嗎﹖疑問有人被劉曉波「煽動」而從事了「顛覆」嗎﹖疑問「國家政權」因而被傷害了嗎﹖法院﹑制度﹑審判法官還是可以定義為「顛覆必須予以禁絕防範於發生之前﹐所以煽動必須以嚴厲處罰嚇阻。」
但周﹑薄﹑谷幾十年來真是受黨國栽培﹑位高權重﹐所作所為的貪贓﹑枉法﹑殺人﹐若如判決書所言﹐是在任何時代﹑任何文化﹑任何社會下﹐都要被鄙視﹑譴責﹑重罰的﹐其破壞黨國威信﹑腐蝕人心﹑擴散社會暴戾之氣﹑動搖國本﹐是已經存在之事實﹐而且即使被發覺了﹑判罪了﹐其惡劣影響還不知要遺害多久。
劉曉波憑藉其無權無勢的個人思想主張﹐宣傳民主﹑改革﹐就算有罪﹐罪的等級﹑惡劣影響的範圍﹑對國家社會的破壞力度﹑遺害的長遠度﹐比周﹑薄﹑谷之罪﹐真可謂天壤之別﹑小巫之見大巫。
為何給劉曉波的處罰如此不成比例的不公平呢﹖
周﹑薄﹑谷罪孽深重﹐只判無期徒刑﹐十年﹑二十年後﹐還可有假釋。住的監獄是專給高幹設的﹐食衣住醫的待遇﹐也是專給高幹供應的﹐不是像劉曉波這種無權無勢低等百姓(雖然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可以享有的。
劉曉波以其小罪﹐前後已被關押了十年以上﹐還要繼續關﹐身心折磨(包括其妻劉霞遭軟禁的境遇) ﹑監獄條件﹑醫療條件都欠佳﹐一身是病﹐現在罹患末期肝癌﹐祈禱治癒奇跡﹐不然﹐就等於繫獄而逝﹐就等於被判了死刑。
相較於周﹑薄﹑谷罪孽深重﹐中國大陸官方對待劉曉波﹐不是太不公道﹑人道﹑正道嗎﹖
周﹑薄﹑谷潛伏黨國之內數十年﹐大權在握﹐做盡壞事﹐不是受共產黨特權制度包庇﹐何克臻此佳境﹖
劉曉波以其小罪﹐卻動輒得咎﹐迭遭逮捕關押﹐即使暫時放了﹐一有動靜﹐便再遭逮捕關押。中共政權對付非高幹人物何其兇狠快速有效﹖現在雖說讓劉曉波保外就醫﹐一旦好轉﹐又要入獄。
做為一個崛起大國﹐中國大陸可以不顧共產黨臉面地大力度反貪打腐﹐可以放心讓幾百萬﹑幾千萬人民出遊歐美自由民主制度社會﹐盡情地看﹑接觸﹑聽﹑談當地的政治﹑文化﹑人心﹐卻沒有自信心讓劉曉波這樣一個文人在家裡講一點民主﹑改革嗎﹖
劉霞本人未判罪﹐卻因丈夫劉曉波而有連坐之殃。2010年,劉曉波獲得諾貝爾獎和平獎後,劉霞一直被中國政府軟禁在家,不能自由出入﹐與外界隔絕﹐甚至不能記得今天是幾月幾號﹐以致長期患有嚴重的失眠症狀,因而長期服用安眠藥。
這是多麼殘忍的事﹗周﹑薄﹑谷罪孽深重﹐但他們的家人有這般痛苦的連坐遭遇嗎﹖
谷開來犯了殺人罪﹐還可無故減刑﹐將來還可假釋。劉霞等於被判了比無期徒刑更壞的罪﹐因為她永遠不會有假釋。
做為一個崛起大國﹐中共政權對待一個毫無抵抗力的劉霞﹐何苦如此不符比例原則的小家子氣呢﹖
中國共產黨反封建﹑反法西斯﹑反專制迫害幾十年﹐卻在劉霞身上祭出封建法西斯的連坐法﹐可惡﹗可厭﹗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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