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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09:51:36瀏覽813|回應3|推薦33 | |
銘記流言板(323)台灣檢評會的新版鋸箭法 台灣所謂的「檢評會」﹐前些時﹐對王金平﹑柯建銘的關說案﹐做出貌似「各打五十大板」的結論﹐認定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及濫權監聽】﹐同時也敲定檢察官林秀濤﹑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關說】。 有「檢評會」這樣個組織﹐配這樣個名稱﹐想當然是為了促進司法人員﹑制度在司法裁決上的公平性並司法辦案程序上的正義性。 然而我前面所說一句「各打五十大版」﹐正是借用這句大家熟悉的﹑一向用來對中國歷史上其來有自之「假裝公平正義」司法文化的嘲諷﹐來將「檢評會」也做一番「評檢」﹗ 要嘛﹐「檢評會」就說林秀濤﹑陳守煌是無辜的﹐無涉【關說】。還其清白﹗ 既然敲定林秀濤﹑陳守煌涉【關說】(本人同意)﹐這就是事之「因」﹗黃世銘涉【洩密及濫權監聽】(本人並不同意)乃是事之「果」﹗ 就「檢評會」這樣個組織及這樣個名稱而言﹐【關說】理當事屬至惡﹗否則﹐若【關說】非為至惡﹐反被視為【關心】﹐甚至即使被當做小惡﹐豈不完全推翻了「檢評會」這樣個組織及這樣個名稱的目的﹖還需要「檢評會」這樣個組織及這樣個名稱的存在嗎﹖其存在﹐又還能達成什麼公平正義之目的﹖ 相對而言﹐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及濫權監聽】這「果」﹐即便屬實(本人並不同意) ﹐是處置程序之失﹐當然也不能忽視﹐但「檢評會」豈可「因」﹑「果」不分﹐「輕」﹑「重」無別﹐各打五十大版﹖ 何況﹐還遠遠不是「各打」五十大版﹗ 試問﹐黃世銘認定林秀濤﹑陳守煌涉【關說】﹐與「檢評會」之認定﹐豈有不同﹖ 那麼﹐涉至惡之「因」的林秀濤﹑陳守煌﹐「檢評會」僅有警告建議﹐而林秀濤﹑陳守煌猶已公開表明不服﹗ 而黃世銘對王金平﹑柯建銘﹑林秀濤﹑陳守煌所涉【關說】加以處置措施﹐只是針對涉至惡之「因」者採取行動之「果」﹐容或失當﹐「檢評會」豈可不合邏輯﹑違反比例原則﹐建議撤職﹖ 有了檢評會的「建議撤職」撐腰﹐立法院日昨更加「理不直而氣壯」地通過刪除黃世銘43萬年終獎金﹗ 這哪裡是「各打」五十大版﹗這明明是輕輕拍一下林秀濤﹑陳守煌屁股﹐卻將黃世銘按倒地上﹐100板﹑500板地往死裡打﹗所以說它「貌似」也﹗ 「檢評會」的此番離奇「檢評」﹐令我不得不回想起監察院長王建煊對柯建銘﹑王金平涉關說所下的譬喻。 王建煊當在一場座談會上﹐痛批關說事件的發展﹐就像「警察抓小偷」,為了抓兩個小偷,警察躲在暗處多時,終於逮到他們,結果小偷卻反過來指控警察「怎麼可以躲在暗處?」墮落的媒體也跟著罵,甚至引導輿論走向。結果這個警察被起訴了,兩個小偷反而洋洋得意地說「警察怎麼可以躲在暗處抓人?」整個社會也都這樣說,再也沒有人去檢討,這兩個小偷到底偷了什麼。 真是譬得一點不差呀﹗正應了本人在「關說﹑關心﹑鬼扯淡/蛋﹗」一文中所點出者﹕ 【王金平﹑柯建銘所為﹐不是光明正大的﹐是秘密而行﹐若不依法暗中監聽﹐根本無從破獲﹗柯﹑王於案發後﹐豈不是緊咬特偵組「非法監聽」嗎﹖這不就自證自己所行不是光明正大﹐而是暗中秘密行徑﹐不可與外人道嗎﹖】 知道了小偷是誰﹐就不難明白前面提到的林秀濤﹑陳守煌則相當於「助偷」。所以﹐相對於黃世銘處置關說之為「果」﹐林秀濤﹑陳守煌涉關說則是「因」。然相對於「小偷」之為「因」﹐林秀濤﹑陳守煌之「助偷」﹐則又是「果」﹗ 沒有「小偷」之為「因」﹐哪有「助偷」之為「果」呢﹖沒有「小偷」+「助偷」之為「因」﹐又哪起「警察」「抓偷」之為「果」呢﹖ 如今﹐「檢評會」既然認定「警察」抓到的林秀濤﹑陳守煌﹐確是「助偷」﹐只輕輕打「助偷」一板﹐卻把「警察」痛打一頓﹐只因認為警察「抓偷」時﹐用力欠當﹗ 更滑天下之大稽﹑荒古今之大唐的是﹐「檢評會」只把「警察」﹑「助偷」橫加「檢評」一通﹐對「小偷」﹐卻完全不置一詞或不能置一詞或不敢置一詞﹗ 大家知道,「厚黑學/鋸箭法」之說﹐指某人中了箭,請醫治療,醫生只將體外箭幹一截鋸下﹐就說完事了,某人提醒還有體內的箭頭一截,醫生便道,他是外科,體內的一截,得找內科。 不過,這「厚黑學/鋸箭法」,還只是純粹一個嘲諷,真實世界,應該沒有這樣的醫生。 但是﹐若「檢評會」本身只對付「警察」﹑「助偷」這一截好對付的箭幹﹐主動避免對付「小偷」那一截難對付的箭頭﹐請問﹐這豈不是確確實實存在真實世界﹐叫人驚悚的新版「鋸箭法」﹖ 試問﹐只能/只會「鋸箭法」的「檢評會」﹑對「小偷」完全不置一詞或不能置一詞或不敢置一詞的「檢評會」﹐對促進台灣當今司法人員﹑制度在司法裁決上的公平性並司法辦案程序上的正義性﹐還能發揮什麼屁的作用呢﹖因為「小偷」完全可以不鳥你「檢評會」啊﹗2個「小偷」堂而皇之地拒絕「檢評會」邀請到會說明﹐不就證實一切嗎﹖ 台灣的整個國會的滾滾(非袞袞)豬仔議員﹑滾滾媒體﹑滾滾人民﹑滾滾現行諸法條﹐都視「小偷」為抗「抓偷」失當之「警察」的抗警英雄﹔都接受「檢評會」「鋸箭法」為正辦﹑為理所當然﹗ 林秀濤﹑陳守煌既涉至惡之關說﹐那麼是何人關說林﹑陳﹖不就是王金平﹑柯建銘嗎﹖如此2巨惡﹐反倒毫髮不損﹐全台灣反倒無人要管﹑無人能管﹖ 難怪﹐國會裡的巨惡「大偷(小偷不足名之)」﹐非僅呼風喚雨﹑帶領群妖刪除「抓偷」「警察」的43萬年終獎金﹐還對準備親赴國會刑場備刑/詢的「警察」﹐妖氣活現﹑妖風凜凜地咆哮﹕ 「有種就不要來﹗」 「大偷」竟自視為有種之徒﹗殊不知﹐妖孽有種﹐禍遺蒼生﹗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其斯之謂歟﹗﹖ 台灣的整個人民啊﹗至少﹐聯網的讀者諸君啊﹗你豈無種﹖至少口誅筆伐﹐對「大偷」怒吼﹕ 「滾你的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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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